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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財團法人臺灣區煤礦業基金會臺灣礦工醫院

統一編號 00519905

使用統一發票其他營業 42 年基隆市法院判決 無環保裁處 6職安違規 1勞動裁處 3

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00519905
營業地址基隆市暖暖區八堵里源遠路29號
組織型態其他
資本額0 元
設立日期1983-12-31(民國 72 年 12 月 31 日,至今 42 年)
資料更新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統一發票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停車場管理 524100
便當、自助餐店 561112
其他化粧品零售 475299
其他電子購物及郵購 487199
總機構本登記為分支機構,總機構統一編號 76600840

同一總機構的其他分支(1 家)

本登記是分支機構。總機構 76600840 在全台另外還有 1 處分支登記。

分布基隆市 2 家

同樣登記在基隆市的其他分支:

查到的
同一個總機構底下,還有哪些分支機構登記在案。
怎麼看
分支機構在法律上沒有獨立的資本額與董監事,那些欄位本來就不會有。
這裡看不到的
各分支的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這些欄位。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
已經有官網?放上來
下一頁填網址就好。我們比對登記資料,相符就補上並標明「經本站查證」;沒過全額退款。
NT$300/月 上架 →

改年繳 NT$2,880(8 折)→ |詳細條款 |還沒有官網?我們可以幫你做一個

到這些地方繼續查證

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本站查過,沒有

沒有。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一份提到「醫療財團法人臺灣區煤礦業基金會臺灣礦工醫院」的都沒有。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醫療財團法人臺灣區煤礦業基金會臺灣礦工醫院」)。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環保裁處紀錄(6)

來自環境部「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環境管理署,每 15 日更新)。這裡只照裁處書列出日期、機關、法條、金額與訴願/改善狀態, 裁處可能已經訴願撤銷或改善完成,以環境部系統為準。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款
    裁處日 2026-04-01・違反日 2026-04-01・基隆市・罰鍰 NT$60,000
    裁處書 40-115-040003・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待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6 條第 1 項
    裁處日 2026-02-06・違反日 2026-01-19・基隆市・罰鍰 NT$6,000
    裁處書 40-115-020008・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款
    裁處日 2025-10-23・違反日 2025-10-23・基隆市・罰鍰 NT$6,000
    裁處書 40-114-100013・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 水污染 水污染防治法第 7 條第 1 項,水污染防治法第 40 條第 1 項
    裁處日 2024-11-25・違反日 2024-09-04・基隆市・罰鍰 NT$168,000
    裁處書 30-113-110002・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款
    裁處日 2022-01-04・違反日 2021-12-16・基隆市・罰鍰 NT$60,000
    裁處書 40-111-010001・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款
    裁處日 2021-12-14・違反日 2021-11-24・基隆市・罰鍰 NT$6,000
    裁處書 40-110-120005・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到環境部列管污染源查詢系統輸入「醫療財團法人臺灣區煤礦業基金會臺灣礦工醫院」或統編 00519905,含裁處全文

勞動法令裁處紀錄(3)

來自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公告(每月更新)。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事業單位名稱與主管機關所在縣市都一致」比對上來的, 同名同縣市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 備註欄寫「訴願程序中」的表示尚未確定,以勞動部系統為準。

  • 勞基法第 24 條第 2 項
    休息日出勤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 2022-08-15・公告日 2022-10-13・基隆市・罰鍰 NT$20,000・基府社關罰貳 1110042363
  • 勞基法第 56 條第 2 項
    未依規定補足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差額
    處分日 2016-12-22・公告日 2017-01-10・基隆市・基府社關罰貳1050250132
  • 勞基法第 55 條第 1 項
    勞工退休金未依規定標準給與
    處分日 2016-01-14・公告日 2016-02-10・基隆市・基府社關罰貳1040246797
到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查詢系統輸入「醫療財團法人臺灣區煤礦業基金會臺灣礦工醫院」,可查全部年份與各法規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1)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56 條、第 83 條、第 232 條、第 275 條;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 14 條第 1 項、第 17 條、第 18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對於鑽孔機等旋轉刃具作業,未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設置在高壓電氣室及扇風機之葉片未設護網或護圍等設備;對於勞工有墜落危險之場所,未設置警告標示;高壓電氣室內之電路附近,堆放與電路無關之物件及放置衣架等;對於鍋爐之操作管理,未僱用專任操作人員;鍋爐壓力表之刻度板上,未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及鍋爐設置場所未在作業場所入口明顯處設置禁止進入之標示。
    處分日 2019-04-22・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080200562號
到勞動部公告查詢系統輸入「醫療財團法人臺灣區煤礦業基金會臺灣礦工醫院」核對原始公告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18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