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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

統一編號 00973926

使用統一發票其他營業 33 年臺北市法院判決 無勞動裁處 3政府標案 2

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00973926
營業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1號
組織型態其他
資本額0 元
設立日期1993-01-30(民國 82 年 1 月 30 日,至今 33 年)
資料更新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統一發票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音樂廳、音樂展演空間經營 903012
其他創作及藝術表演輔助服務 903099
總機構本登記為分支機構,總機構統一編號 38533239

同一總機構的其他分支(2 家)

本登記是分支機構。總機構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 在全台另外還有 2 處分支登記。

分布臺中市 1 家、臺北市 1 家、高雄市 1 家
查到的
同一個總機構底下,還有哪些分支機構登記在案。
怎麼看
分支機構在法律上沒有獨立的資本額與董監事,那些欄位本來就不會有。
這裡看不到的
各分支的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這些欄位。

出進口廠商登記

來自國際貿易署「出進口廠商登記資料」。有這筆登記表示這家公司登記可以做進出口, 但看不出它現在有沒有在做,也看不出規模。以下照登記原文列出。

英文名稱NATIONAL PERFORMING ARTS CENTER - NATIONAL THEATER & CONCERT HALL
電話02-33939715
傳真02-33939703
英文地址NO.21-1, ZHONGSHAN S. RD., ZHONGZHENG DIST., TAIPEI CITY 10048, TAIWAN (R.O.C.)
進出口資格進口 有/出口 有
原始登記日期2017-02-23

政府標案(2)

這裡只收錄「適用 WTO 政府採購協定」的案件,那是政府開放下載的部分, 約占全國決標案件的 2%,多半是千萬元以上的大型採購。 沒有列出來不表示這家沒得過標,完整資料在 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

本站收錄的 2 件,決標金額合計 87 萬元

  • 112 年度委託代售音樂會門票案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決標 2022/12/28・勞務類・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決標金額 54 萬元
  • 111 下半年度演出售票採購案
    臺北市立國樂團・決標 2022/06/21・勞務類・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決標金額 33 萬元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
已經有官網?放上來
下一頁填網址就好。我們比對登記資料,相符就補上並標明「經本站查證」;沒過全額退款。
NT$300/月 上架 →

改年繳 NT$2,880(8 折)→ |詳細條款 |還沒有官網?我們可以幫你做一個

到這些地方繼續查證

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本站查過,沒有

沒有。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一份提到「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的都沒有。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勞動法令裁處紀錄(3)

來自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公告(每月更新)。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事業單位名稱與主管機關所在縣市都一致」比對上來的, 同名同縣市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 備註欄寫「訴願程序中」的表示尚未確定,以勞動部系統為準。

  • 勞動基準法第 32 條第 2 項;勞動基準法第 34 條第 2 項;勞動基準法第 49 條第 1 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晝夜輪班制勞工於更換班次時,雇主未給予輪班勞工適當之休息時間;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
    處分日 2019-12-26・公告日 2020-02-05・臺北市・北市勞動字第10860883631號
  • 勞動基準法第 39 條;勞動基準法第 70 條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工作規則未經主管機關核備
    處分日 2019-10-17・公告日 2019-12-05・臺北市・北市勞動字第10860316731號
  • 勞動基準法第 32 條第 1 項;勞動基準法第 32 條第 2 項;勞動基準法第 49 條第 1 項;勞動基準法第 70 條
    延長勞工工作時間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女性於午後 10 時至翌晨 6 時時間內工作;未訂立工作規則報主管機關核備並公開揭示之
    處分日 2015-11-06・公告日 2016-01-19・臺北市・府勞動字第10435564000號
到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查詢系統輸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可查全部年份與各法規
同一個地址的其他登記1

同一地址常見於商辦大樓、工業區與商務中心,登記在同址不代表彼此有關係。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22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