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華土木包工業
統一編號 02258407
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 | 02258407 |
|---|---|
| 負責人 | 林詳泰(依經濟部商業變更,民國 113 年 12 月) |
| 營業地址 | 新北市淡水區大義街42巷6號(1樓) |
| 組織型態 | 合夥 |
| 資本額 | 500 萬元 |
| 資本額全國排名 | 第 228,052 名(前 14%) 依資本額 500 萬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
| 設立日期 | 1986-12-02(民國 75 年 12 月 2 日,至今 39 年) |
| 最近登記異動 | 2024-12-30(民國 113 年 12 月 30 日・商業變更,依經濟部登記清冊) |
| 資料更新 | 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
| 統一發票 | 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
|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 | 未分類其他土木工程 429099 |
同業之中的位置
下面的數字是本站從公開登記資料算出來的,不是任何機關的評等。
比較的範圍是新北市登記為未分類其他土木工程的
1,270 家(不含分支機構)。
| 同業家數 | 1,270 家 同縣市、同主行業別 |
|---|---|
| 資本額位置 | 登記資本額高於同業中的 77% 同業資本額中位數 138 萬元 |
| 設立先後 | 比同業中的 94% 早設立 本公司 1986 年設立 |
資本額是登記數字,不等於實際營運規模;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
登記歷程
-
民國 107 年 11 月負責人 邱福枝→林詳泰
地址 新北市淡水區淡海路206巷9號3樓(現場僅供辦公室使用)→新北市淡水區大義街 42 巷 6 號(1 樓)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改年繳 NT$2,880(8 折)→ |詳細條款 |還沒有官網?我們可以幫你做一個
到這些地方繼續查證
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本站查過,沒有
沒有。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一份提到「福華土木包工業」的都沒有。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福華土木包工業」)。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環保裁處紀錄(1)
來自環境部「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環境管理署,每 15 日更新)。這裡只照裁處書列出日期、機關、法條、金額與訴願/改善狀態, 裁處可能已經訴願撤銷或改善完成,以環境部系統為準。
-
噪音污染 噪音管制法第 8 條第 4 款裁處日 2014-03-03・違反日 2014-02-23・臺北市・罰鍰 NT$3,000裁處書 22-103-030008・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6)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6 條第 2 項以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處分日 2024-06-07・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30204808A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81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5 款2 公尺作業未使用安全帶、帽。處分日 2022-12-29・台北市・北市勞職字第11161227263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46 條第 1 項第 2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5 款施工架上物料運送、儲存及荷重分配未依規定辦理。處分日 2022-12-13・台北市・北市勞職字第11161200841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1-1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3、5 款未提供安全帽使正確戴用。處分日 2022-10-12・台北市・北市勞職字第11161071323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9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處分日 2022-03-07・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102011811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9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5 款於高度 2 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模板組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處分日 2015-09-23・台北市・府勞職字第10436832802號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24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