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司雷達

首頁 › 臺北市 › 貨櫃及貨物集散站經營

大友起重工程行

統一編號 04825146

使用統一發票獨資營業 44 年臺北市法院判決 無環保裁處 2職安違規 3勞動裁處 1

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04825146
營業地址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56巷25弄11號5樓
組織型態獨資
資本額6,000 元
資本額全國排名第 1,486,750 名 依資本額 6,000 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設立日期1982-06-03(民國 71 年 6 月 3 日,至今 44 年)
資料更新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統一發票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貨櫃及貨物集散站經營 529012

同業之中的位置

下面的數字是本站從公開登記資料算出來的,不是任何機關的評等。
比較的範圍是臺北市登記為貨櫃及貨物集散站經營的 25 家(不含分支機構)。

同業家數25 家  同縣市、同主行業別
資本額位置 登記資本額高於同業中的 4%  同業資本額中位數 550 萬元
設立先後 比同業中的 63% 早設立  本公司 1982 年設立

資本額是登記數字,不等於實際營運規模;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
已經有官網?放上來
下一頁填網址就好。我們比對登記資料,相符就補上並標明「經本站查證」;沒過全額退款。
NT$300/月 上架 →

改年繳 NT$2,880(8 折)→ |詳細條款 |還沒有官網?我們可以幫你做一個

到這些地方繼續查證

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本站查過,沒有

沒有。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一份提到「大友起重工程行」的都沒有。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大友起重工程行」)。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環保裁處紀錄(2)

來自環境部「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環境管理署,每 15 日更新)。這裡只照裁處書列出日期、機關、法條、金額與訴願/改善狀態, 裁處可能已經訴願撤銷或改善完成,以環境部系統為準。

  • 一般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第 2 款
    裁處日 2022-04-25・違反日 2022-01-26・新北市・罰鍰 NT$2,400
    裁處書 41-111-040606・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一般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第 2 款
    裁處日 2014-06-30・違反日 2014-04-19・基隆市・罰鍰 NT$1,200
    裁處書 41-103-060295・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到環境部列管污染源查詢系統輸入「大友起重工程行」或統編 04825146,含裁處全文

勞動法令裁處紀錄(1)

來自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公告(每月更新)。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事業單位名稱與主管機關所在縣市都一致」比對上來的, 同名同縣市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 備註欄寫「訴願程序中」的表示尚未確定,以勞動部系統為準。

  • 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勞動基準法第 32 條第 2 項;勞動基準法第 36 條;勞動基準法第 39 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 2016-09-09・公告日 2016-11-30・臺北市・北市勞動字第10535417800號
到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查詢系統輸入「大友起重工程行」,可查全部年份與各法規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3)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0 條第 1 項
    僱用勞工時,未施行體格檢查,或未對在職勞工施行健康檢查
    處分日 2025-09-30・新北市・罰鍰 NT$30,000・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92801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1-1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3、5 款
    未提供安全帽使正確戴用。
    處分日 2022-07-18・台北市・北市勞職字第11160665947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91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為防止與吊架或捲揚胴接觸、碰撞,未有至少保持 0.25 公尺距離之過捲預防裝置,如為直動式過捲預防裝置者,未保持 0.05 公尺以上距離;並未於鋼索上作顯著標示或設警報裝置,以防止過度捲揚所引起之損傷。
    處分日 2020-12-02・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0902053762號
到勞動部公告查詢系統輸入「大友起重工程行」核對原始公告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23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