祐欣工程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13059398
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 | 13059398 |
|---|---|
| 負責人 | 汪天祥(依經濟部公司變更,民國 110 年 7 月) |
| 登記狀態 | 核准設立 |
| 登記機關 | 桃園市政府 依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 |
| 營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明德里福州路220號 |
| 組織型態 | 有限公司 |
| 登記資本額 | 300 萬元 |
| 實收資本額 | 有限公司的資本依法必須全部繳足,不另外登記實收金額 |
| 資本額全國排名 | 第 333,836 名(前 21%) 依資本額 300 萬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
| 設立日期 | 2002-04-18(民國 91 年 4 月 18 日,至今 24 年) |
| 最近登記異動 | 2021-07-09(民國 110 年 7 月 9 日・公司變更,依經濟部登記清冊) |
| 資料更新 | 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
| 統一發票 | 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
|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 | 其他建築設備安裝 433900 基本金屬批發 469925 未分類其他專門營造 439099 |
同業之中的位置
下面的數字是本站從公開登記資料算出來的,不是任何機關的評等。
比較的範圍是桃園市登記為其他建築設備安裝的
334 家(不含分支機構)。
| 同業家數 | 334 家 同縣市、同主行業別 |
|---|---|
| 資本額位置 | 登記資本額高於同業中的 84% 同業資本額中位數 24 萬元 |
| 設立先後 | 比同業中的 94% 早設立 本公司 2002 年設立 |
資本額是登記數字,不等於實際營運規模;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
所營事業(10)
向經濟部申報之營業範圍,公司章程登記。
- EZ02010起重工程業
- EZ99990其他工程業
- F111090建材批發業
- F113010機械批發業
- F113990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
- F401010國際貿易業
- 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 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 JE01010租賃業
-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董監事(1)
依公司法第 393 條,董事、監察人的姓名及持股是主管機關應予公開、任何人得查閱的事項。
這是最近一次登記的狀態。
- 董事 汪天祥 持股 1,950,000 股
登記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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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110 年 7 月負責人 汪惠明→汪天祥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改年繳 NT$2,880(8 折)→ |詳細條款 |還沒有官網?我們可以幫你做一個
到這些地方繼續查證
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1 份
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有 1 份提到「祐欣工程有限公司」。
角色(原告/被告/聲請人…)取自裁判書開頭的當事人欄,沒有標示的表示書類裡看不出來, 可能只是被提到的第三人。對造只列公司行號,自然人不列。 筆數多不代表這家公司有問題 —— 支付命令、本票裁定這類案件, 去聲請的通常是收不到錢的那一方。
案由:支付命令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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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債務人支付命令對造: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2018-07-19・107年度司促字第14399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祐欣工程有限公司」)。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環保裁處紀錄(2)
來自環境部「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環境管理署,每 15 日更新)。這裡只照裁處書列出日期、機關、法條、金額與訴願/改善狀態, 裁處可能已經訴願撤銷或改善完成,以環境部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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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第 3 款裁處日 2026-03-23・違反日 2025-11-24・桃環處・罰鍰 NT$2,400裁處書 41-115-030410・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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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第 1 款裁處日 2024-05-31・違反日 2023-12-15・桃環處・罰鍰 NT$1,200裁處書 41-113-051000・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1)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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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90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74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雇主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應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雇主對於擋土支撐組配、拆除(以下簡稱擋土支撐)作業,應指派擋土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下列事項:一、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二、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三、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四、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五、前二款未確認前,應管制勞工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作業。六、其他為維持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所必要之設備及措施。處分日 2021-04-09・桃園市・罰鍰 NT$30,000・府勞檢字第11000794893號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18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董監事資料集」。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