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司雷達

首頁 › 苗栗縣 › 電路工程

巧聯工程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16249977

使用統一發票有限公司營業 28 年苗栗縣法院判決 3職安違規 2勞動裁處 1董監事 1

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16249977
負責人葉煥明(依經濟部公司變更,民國 104 年 1 月)
登記狀態核准設立
登記機關商業發展署  依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
營業地址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30鄰新興路7巷7號
組織型態有限公司
資本額100 萬元
資本額全國排名第 465,862 名(前 29%) 依資本額 100 萬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設立日期1997-11-10(民國 86 年 11 月 10 日,至今 28 年)
最近登記異動2015-01-30(民國 104 年 1 月 30 日・公司變更,依經濟部登記清冊)
資料更新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統一發票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電路工程 433112
電力機械器材及設備維修及安裝 340015

同業之中的位置

下面的數字是本站從公開登記資料算出來的,不是任何機關的評等。
比較的範圍是苗栗縣登記為電路工程的 110 家(不含分支機構)。

同業家數110 家  同縣市、同主行業別
資本額位置 登記資本額高於同業中的 50%  同業資本額中位數 125 萬元
設立先後 比同業中的 76% 早設立  本公司 1997 年設立

資本額是登記數字,不等於實際營運規模;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

所營事業(2)

向經濟部申報之營業範圍,公司章程登記。

  • 各種機械、天車、升降機按裝及其材料買賣
  • 承裝配管、鋼架、化工機械、油池焊建熱交換器保溫設計工程及其材料買賣

董監事(1)

依公司法第 393 條,董事、監察人的姓名及持股是主管機關應予公開、任何人得查閱的事項。
這是最近一次登記的狀態。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
已經有官網?放上來
下一頁填網址就好。我們比對登記資料,相符就補上並標明「經本站查證」;沒過全額退款。
NT$300/月 上架 →

改年繳 NT$2,880(8 折)→ |詳細條款 |還沒有官網?我們可以幫你做一個

到這些地方繼續查證

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3 份

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有 3 份提到「巧聯工程有限公司」。

角色(原告/被告/聲請人…)取自裁判書開頭的當事人欄,沒有標示的表示書類裡看不出來, 可能只是被提到的第三人。對造只列公司行號,自然人不列。 筆數多不代表這家公司有問題 —— 支付命令、本票裁定這類案件, 去聲請的通常是收不到錢的那一方。

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2 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動檢查法 1

  • 刑事請求損害賠償
    2023-02-23・111年度重附民字第8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 ・看全文
  • 刑事被告請求損害賠償
    2023-02-23・111年度重附民字第8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 ・看全文
  • 行政原告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動檢查法
    對造: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2022-03-31・111年度簡字第27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行政 ・看全文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巧聯工程有限公司」)。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勞動法令裁處紀錄(1)

來自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公告(每月更新)。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事業單位名稱與主管機關所在縣市都一致」比對上來的, 同名同縣市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 備註欄寫「訴願程序中」的表示尚未確定,以勞動部系統為準。

  • 勞動基準法第 59 條
    未依規定給付職業災害災害補償
    處分日 2023-08-08・公告日 2023-09-10・苗栗縣・罰鍰 NT$20,000・府勞資字第1120180433號
到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查詢系統輸入「巧聯工程有限公司」,可查全部年份與各法規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2)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37 條第 2 項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 1 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 8 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處分日 2021-03-08・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00200764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27 條第 1 項、第 281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對勞工於高度 2 公尺以上雨遮上從事雨遮拆除作業,未使其正確戴用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亦未先規劃安全通道、於雨遮支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 30 公分以上之踏板、於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及指派屋頂作業主管指揮或監督該作業。
    處分日 2021-03-08・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00200835號
到勞動部公告查詢系統輸入「巧聯工程有限公司」核對原始公告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24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董監事資料集」。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