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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16632235

使用統一發票股份有限公司營業 28 年桃園市法院判決 7環保裁處 17職安違規 8勞動裁處 4董監事 6註冊商標 1

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16632235
負責人湯田克久(依經濟部公司變更,民國 115 年 6 月)
登記狀態核准設立
登記機關桃園市政府  依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
營業地址桃園市平鎮區湧豐里工業五路7號
組織型態股份有限公司
僑外資投資列於經濟部「僑外資、陸資來臺投資國內事業清冊」(1998-06-11 核准) 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開清冊
登記資本額5,000 萬元
實收資本額5,000 萬元
資本額全國排名第 38,848 名(前 3%) 依資本額 5,000 萬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設立日期1998-07-18(民國 87 年 7 月 18 日,至今 28 年)
最近登記異動2026-06-26(民國 115 年 6 月 26 日・公司變更,依經濟部登記清冊)
資料更新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統一發票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其他未分類化學製品製造 199099
塗料製造 192011
染料及顏料製造 192013
其他化學原材料及其製品批發 462099

同業之中的位置

下面的數字是本站從公開登記資料算出來的,不是任何機關的評等。
比較的範圍是桃園市登記為其他未分類化學製品製造的 85 家(不含分支機構)。

同業家數85 家  同縣市、同主行業別
資本額位置 登記資本額高於同業中的 77%  同業資本額中位數 1,600 萬元
設立先後 比同業中的 51% 早設立  本公司 1998 年設立

資本額是登記數字,不等於實際營運規模;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

所營事業(11)

向經濟部申報之營業範圍,公司章程登記。

  • 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
  • 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
  • C801990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
  • C802200塗料、油漆、染料及顏料製造業
  • C802990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
  • F107990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
  • F207990其他化學製品零售業
  • C802160黏性膠帶製造業
  • F107190塑膠膜、袋批發業
  • F107010漆料、塗料批發業
  •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董監事(6)

依公司法第 393 條,董事、監察人的姓名及持股是主管機關應予公開、任何人得查閱的事項。
這是最近一次登記的狀態。

  • 董事長 湯田克久 代表 CHEMIPAZ 株式會社 該法人持股 5,000,000 股
  • 董事 永松知生 代表 CHEMIPAZ 株式會社 該法人持股 5,000,000 股
  • 董事 河野宏治 代表 CHEMIPAZ 株式會社 該法人持股 5,000,000 股
  • 董事 那須健司 代表 CHEMIPAZ 株式會社 該法人持股 5,000,000 股
  • 董事 酒向伸幸 代表 CHEMIPAZ 株式會社 該法人持股 5,000,000 股
  • 監察人 井內秀樹 代表 CHEMIPAZ 株式會社 該法人持股 5,000,000 股

登記歷程

  • 民國 106 年 7 月
    負責人 利根川一男→菅正道
  • 民國 114 年 5 月
    地址 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 2 段 117 號 12 樓→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五路 7 號
  • 民國 115 年 6 月
    負責人 菅正道→湯田克久

工廠登記(2)

來自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登記工廠名錄」。一家公司可以有多個工廠, 工廠地址與公司登記地址常常不同。這裡照登記原文列出,沒有加工。

新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平鎮二廠生產中
工廠地址桃園市平鎮區湧豐里工業五路 17 號
主要產品199 未分類其他化學製品
產業類別19 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
工廠負責人那須健司
組織型態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登記編號68001771
登記核准日期2018-02-06
新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生產中
工廠地址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工業一路 14 號
主要產品199 未分類其他化學製品
產業類別19 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
工廠負責人那須健司
組織型態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登記編號68003728
登記核准日期2020-11-25

出進口廠商登記

來自國際貿易署「出進口廠商登記資料」。有這筆登記表示這家公司登記可以做進出口, 但看不出它現在有沒有在做,也看不出規模。以下照登記原文列出。

英文名稱TOTAL ACRYLIC POLYMER INDUSTRY (TAPI) CORPORATION
電話02-25538255
英文地址No. 7, Gongye 5th Rd., Pingzhen Dist., Taoyuan City 324403, Taiwan (R.O.C.)
進出口資格進口 有/出口 有
原始登記日期1998-08-10

註冊商標1 筆

註冊號商標名稱類別專用期限
01361562新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標章 1、16、352029-04-30

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公報(民國 105 年起的註冊、延展、移轉、撤銷公告),以商標權人名稱比對公司全名(含改名前的舊名)掛上; 已撤銷、廢止或專用期限已過的不列。類別是商品及服務分類的類號(早年註冊的舊案沿用舊分類,號碼會超過 45)。 要看商標圖樣與指定商品,請到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輸入註冊號。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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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7 份

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有 7 份提到「新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角色(原告/被告/聲請人…)取自裁判書開頭的當事人欄,沒有標示的表示書類裡看不出來, 可能只是被提到的第三人。對造只列公司行號,自然人不列。 筆數多不代表這家公司有問題 —— 支付命令、本票裁定這類案件, 去聲請的通常是收不到錢的那一方。

案由:損害賠償 4 公示送達 1 返還提存物 1 除權判決 1

  • 民事除權判決
    2022-12-23・111年度除字第362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聲請人返還提存物
    對造:禾盛國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06-17・108年度司聲字第625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聲請人公示送達
    2019-02-26・108年度壢簡聲字第18號・中壢簡易庭民事 ・看全文
  • 民事上訴人損害賠償
    對造:禾盛國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6・101年度重勞上字第16號・臺灣高等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原告損害賠償
    對造:禾盛國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03-29・99年度重勞訴字第67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原告損害賠償
    對造:產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1-09-27・99年度重訴字第829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原告損害賠償
    對造:產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1-09-15・99年度重訴字第829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新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環保裁處紀錄(17)

來自環境部「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環境管理署,每 15 日更新)。這裡只照裁處書列出日期、機關、法條、金額與訴願/改善狀態, 裁處可能已經訴願撤銷或改善完成,以環境部系統為準。

  • 固定空污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0 條第 1 項
    裁處日 2026-07-28・違反日 2026-05-26・桃園市・罰鍰 NT$216,384
    裁處書 20-115-070027・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尚未繳款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 9 條第 2 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 3 條第 1 項第 1 款
    裁處日 2026-03-05・違反日 2025-11-14・桃園市・罰鍰 NT$60,000
    裁處書 34-115-030016・罰鍰(非連續處罰)・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 17 條第 1 項
    裁處日 2025-11-21・違反日 2025-10-07・桃園市・罰鍰 NT$100,000
    裁處書 34-114-110001・罰鍰(非連續處罰)・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 8 條第 5 項
    裁處日 2022-03-18・違反日 2021-08-18・桃園市・罰鍰 NT$60,000
    裁處書 34-111-030002・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 8 條第 4 項
    裁處日 2022-02-17・違反日 2021-06-24・臺北市・罰鍰 NT$60,000
    裁處書 34-111-020001・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固定空污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0 條第 1 項
    裁處日 2021-11-28・違反日 2021-04-23・桃園市・罰鍰 NT$720,000
    裁處書 20-110-110030・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已改善完成・已分期已繳清
  • 固定空污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4 條第 2 項
    裁處日 2020-11-05・違反日 2020-10-05・桃園市・罰鍰 NT$100,000
    裁處書 20-109-110004・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固定空污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0 條第 1 項
    裁處日 2020-08-28・違反日 2020-07-09・桃園市・罰鍰 NT$150,000
    裁處書 20-109-080047・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 13 條第 2 項
    裁處日 2020-05-04・違反日 2020-03-25・桃園市・罰鍰 NT$100,000
    裁處書 34-109-050001・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6 條第 1 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 7 條第 2 項
    裁處日 2018-07-26・違反日 2018-07-10・桃園市・罰鍰 NT$60,000
    裁處書 40-107-070035・罰鍰(非連續處罰)・待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上面列的是最近 10 筆,其餘 7 筆請到環境部系統查。

到環境部列管污染源查詢系統輸入「新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或統編 16632235,含裁處全文

勞動法令裁處紀錄(4)

來自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公告(每月更新)。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事業單位名稱與主管機關所在縣市都一致」比對上來的, 同名同縣市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 備註欄寫「訴願程序中」的表示尚未確定,以勞動部系統為準。

  • 勞基法第 36 條第 1 項
    每 7 日中未有 2 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處分日 2022-04-11・公告日 2022-06-07・桃園市・罰鍰 NT$20,000・111年府勞檢字11100880861號
  • 勞基法第 22 條第 2 項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處分日 2022-04-11・公告日 2022-06-07・桃園市・罰鍰 NT$20,000・111年府勞檢字1110088086號
  • 勞基法第 24 條第 1 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 2021-08-27・公告日 2021-10-06・桃園市・罰鍰 NT$20,000・110年府勞檢字1100213908號
  • 勞基法第 32 條第 2 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處分日 2021-04-09・公告日 2021-06-04・桃園市・罰鍰 NT$20,000・110年府勞檢字1100080466號
到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查詢系統輸入「新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可查全部年份與各法規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8)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第 5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10 條第 1 項。
    雇主對裝有危害性化學品之容器,應依附表一規定之分類及危害圖式,參照附表二之格式明顯標示下列事項,所用文字以中文為主,必要時並輔以作業勞工所能瞭解之外文。
    處分日 2025-03-31・桃園市・罰鍰 NT$30,000・114年府勞檢字11400757551號
  •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2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14 條第 2 項。
    運作者運作第二條第二款所定之優先管理化學品,其濃度及任一運作行為之年運作總量,達附表二規定者,應依本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報請備查。
    處分日 2025-03-31・桃園市・罰鍰 NT$30,000・114年府勞檢字1140075755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24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08 條第 5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六、…。
    處分日 2023-11-10・桃園市・罰鍰 NT$60,000・府勞檢字第1120308593號
  •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3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12 條第 3 項
    本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第二項第四款規定之作業場所,雇主應依下列規定,實施作業環境監測:一、…。三、製造、處置或使用附表一所列有機溶劑之作業場所,應每六個月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四、…。
    處分日 2022-03-22・桃園市・罰鍰 NT$30,000・府勞檢字第1110070743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77 條第 1 項第 3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16 條第 14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 6 條第 1 項第 2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43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爆燃性粉塵以外之可燃性粉塵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應依危險特性採取通風、換氣、除塵等措施外,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應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雇主對於勞動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下列事項:一、…。十四、使用座式操作之配衡型堆高機及側舉型堆高機,應使擔任駕駛之勞工確實使用駕駛座安全帶。但駕駛座配置有車輛傾倒時,防止駕駛者被堆高機壓傷之護欄或其他防護設施者,不在此限。十五、…。;雇主使勞工於下列規定之作業場所作業,應依下列規定,設置必要之控制設備:一、…。二、於室內作業場所或儲槽等之作業場所,從事有關第二種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之作業,應於各該作業場所設置密閉設備、局部排氣裝置或整體換氣裝置。三、…。;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
    處分日 2021-03-17・桃園市・罰鍰 NT$30,000・府勞檢字第1100062035號
  •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3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12 條第 3 項
    本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第二項第四款規定之作業場所,雇主應依下列規定,實施作業環境監測:一、…。三、製造、處置或使用附表一所列有機溶劑之作業場所,應每六個月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四、…。
    處分日 2020-08-28・桃園市・罰鍰 NT$30,000・府勞檢字第1090217437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77 條第 1 項第 3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 19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71 條第 1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75 條第 2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爆燃性粉塵以外之可燃性粉塵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應依危險特性採取通風、換氣、除塵等措施外,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應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雇主使勞工從事有機溶劑作業時,應指定現場主管擔任有機溶劑作業主管,從事監督作業。但從事第二條第十一款規定之作業時,得免設置有機溶劑作業主管。;雇主對於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場所,應依下列規定:一、不得設置有火花、電弧或用高溫成為發火源之虞之機械、器具或設備等。二、…。;雇主對於下列設備有因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之虞者,應採取接地、使用除電劑、加濕、使用不致成為發火源之虞之除電裝置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一、…。二、收存危險物之槽車、儲槽、容器等設備。三、…。
    處分日 2020-05-08・桃園市・罰鍰 NT$40,000・府勞檢字第1090111806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95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87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96 條第 2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 6 條第 1 項第 2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 30 條第 3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應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七.五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雇主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低溫、非游離輻射線、生物病原體、有害氣體、蒸氣、粉塵或其他有害物之虞者,應置備安全衛生防護具,如安全面罩、防塵口罩、防毒面具、防護眼鏡、防護衣等適當之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雇主對於化學設備或其配管,為防止危險物洩漏或操作錯誤而引起爆炸、火災之危險,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操作化學設備或其配管之閥、旋塞、控制開關、按鈕等,應保持良好性能,標示其開關方向,必要時並以顏色、形狀等標明其使用狀態。三、…。;雇主使勞工於下列規定之作業場所作業,應依下列規定,設置必要之控制設備:一、…。二、於室內作業場所或儲槽等之作業場所,從事有關第二種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之作業,應於各該作業場所設置密閉設備、局部排氣裝置或整體換氣裝置。三、…。;雇主對於壓力容器之安全閥及其他附屬品,應依下列規定管理:一、…。三、壓力表之刻度板上,應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
    處分日 2019-05-30・桃園市・罰鍰 NT$30,000・府勞檢字第1080132412號
到勞動部公告查詢系統輸入「新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核對原始公告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18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董監事資料集」。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