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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業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16958035

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16958035
負責人倉中智(依經濟部公司變更,民國 115 年 8 月)
登記狀態核准設立
登記機關桃園市政府  依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
營業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興里榮安十三街278號12樓
組織型態有限公司
登記資本額1.8 億元
實收資本額有限公司的資本依法必須全部繳足,不另外登記實收金額
資本額全國排名第 15,083 名(前 0.9%) 依資本額 1.8 億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設立日期1999-08-19(民國 88 年 8 月 19 日,至今 27 年)
最近登記異動2026-08-03(民國 115 年 8 月 3 日・公司變更,依經濟部登記清冊)
資料更新2026-09-12(這一天財政部稅籍檔裡這家的登記欄位有變動,本站當天同步)
統一發票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未分類其他土木工程 429099
未分類其他專門營造 439099
水電工程 433111

同業之中的位置

下面的數字是本站從公開登記資料算出來的,不是任何機關的評等。
比較的範圍是桃園市登記為未分類其他土木工程的 991 家(不含分支機構)。

同業家數991 家  同縣市、同主行業別
資本額位置 登記資本額高於同業中的 98%  同業資本額中位數 100 萬元
設立先後 比同業中的 72% 早設立  本公司 1999 年設立

資本額是登記數字,不等於實際營運規模;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

所營事業(4)

向經濟部申報之營業範圍,公司章程登記。

  • E101011綜合營造業
  • 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
  • E601010電器承裝業
  •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董監事(1)

依公司法第 393 條,董事、監察人的姓名及持股是主管機關應予公開、任何人得查閱的事項。
這是最近一次登記的狀態。

登記歷程

  • 民國 105 年 7 月
    地址 桃園縣中壢市榮安十三街 278 號 12 樓→桃園市中壢區榮安十三街 278 號 12 樓
  • 民國 106 年 2 月
    資本額 2,000 萬元→2,250 萬元
  • 民國 107 年 9 月
    資本額 2,250 萬元→3,000 萬元
  • 民國 108 年 10 月
    資本額 3,000 萬元→3,500 萬元
  • 民國 109 年 5 月
    資本額 3,500 萬元→5,000 萬元
  • 民國 110 年 1 月
    資本額 5,000 萬元→5,800 萬元
  • 民國 110 年 4 月
    資本額 5,800 萬元→7,300 萬元
  • 民國 111 年 5 月
    資本額 7,300 萬元→8,000 萬元
  • 民國 111 年 7 月
    資本額 8,000 萬元→1 億元
  • 民國 113 年 1 月
    資本額 1 億元→1.1 億元
  • 民國 113 年 9 月
    資本額 1.1 億元→1.2 億元
  • 民國 114 年 2 月
    資本額 1.2 億元→1.4 億元
  • 民國 114 年 7 月
    資本額 1.4 億元→1.5 億元
  • 民國 115 年 1 月
    資本額 1.5 億元→1.6 億元
  • 民國 115 年 8 月
    資本額 1.6 億元→1.8 億元

政府標案(1)

這裡只收錄「適用 WTO 政府採購協定」的案件,那是政府開放下載的部分, 約占全國決標案件的 2%,多半是千萬元以上的大型採購。 沒有列出來不表示這家沒得過標,完整資料在 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

本站收錄的 1 件,決標金額合計 2.4 億元

  • 原機工大樓及學員宿舍用地改建室內裝修施工及設備購置案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決標 2026/06/30・工程類・最有利標
    決標金額 2.4 億元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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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有官網?放上來
下一頁填網址就好。我們比對登記資料,相符就補上並標明「經本站查證」;沒過全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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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14 份

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有 14 份提到「順業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角色(原告/被告/聲請人…)取自裁判書開頭的當事人欄,沒有標示的表示書類裡看不出來, 可能只是被提到的第三人。對造只列公司行號,自然人不列。 筆數多不代表這家公司有問題 —— 支付命令、本票裁定這類案件, 去聲請的通常是收不到錢的那一方。

案由:給付工程款 4 損害賠償 3 給付違約金 3 返還工程款 3 展延工期等 1

  • 民事被告給付工程款
    對造:仲聯企業有限公司
    2026-03-02・113年度建字第136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給付違約金
    2025-05-15・112年度建字第115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被告給付違約金
    2025-01-17・112年度建字第115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被告給付違約金
    2024-10-11・112年度建字第115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原告展延工期等
    2024-07-31・112年度建字第67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被告給付工程款
    對造:德鎰金屬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03-27・113年度壢簡字第50號・中壢簡易庭民事 ・看全文
  • 民事給付工程款
    2023-11-01・111年度建字第94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原告給付工程款
    2023-06-20・111年度建字第94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被告損害賠償
    2022-05-16・110年度訴字第626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上訴人返還工程款
    對造: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2019-05-07・107年度建上易字第11號・臺灣高等法院民事 ・看全文

上面列的是最近 10 份,其餘 4 份請到司法院系統查。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順業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環保裁處紀錄(7)

來自環境部「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環境管理署,每 15 日更新)。這裡只照裁處書列出日期、機關、法條、金額與訴願/改善狀態, 裁處可能已經訴願撤銷或改善完成,以環境部系統為準。

  • 噪音污染 噪音管制法第 8 條第 4 款
    裁處日 2023-11-06・違反日 2023-09-27・桃園市・罰鍰 NT$3,000
    裁處書 22-112-110054・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1 款
    裁處日 2022-06-29・違反日 2022-03-24・桃園市・罰鍰 NT$6,000
    裁處書 40-111-060043・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一般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第 2 款
    裁處日 2020-08-10・違反日 2020-07-09・桃園市・罰鍰 NT$1,200
    裁處書 41-109-080005・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噪音污染 噪音管制法第 8 條第 4 款
    裁處日 2020-05-13・違反日 2020-04-30・桃園市・罰鍰 NT$3,000
    裁處書 22-109-050033・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1 款
    裁處日 2020-03-23・違反日 2020-02-13・新北市・罰鍰 NT$6,000
    裁處書 40-109-030031・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6 條第 1 項
    裁處日 2019-12-27・違反日 2019-10-24・新北市・罰鍰 NT$6,000
    裁處書 40-108-120027・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6 條第 1 項
    裁處日 2019-12-17・違反日 2019-10-24・新北市・罰鍰 NT$6,000
    裁處書 40-108-120020・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到環境部列管污染源查詢系統輸入「順業營造工程有限公司」或統編 16958035,含裁處全文

勞動法令裁處紀錄(2)

來自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公告(每月更新)。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事業單位名稱與主管機關所在縣市都一致」比對上來的, 同名同縣市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 備註欄寫「訴願程序中」的表示尚未確定,以勞動部系統為準。

  • 勞基法第 36 條第 1 項
    每 7 日中未有 2 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處分日 2023-11-10・公告日 2024-01-08・桃園市・罰鍰 NT$20,000・112年府勞檢字11203155181號
  • 勞基法第 32 條第 2 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處分日 2023-11-10・公告日 2024-01-08・桃園市・罰鍰 NT$20,000・112年府勞檢字1120315518號
到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查詢系統輸入「順業營造工程有限公司」,可查全部年份與各法規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27)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29 條第 4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使用之移動梯,未符合下列之規定:一、…四、應採取防止滑溜或其他防止轉動之必要措施。
    處分日 2026-05-28・職業安全衛生署・罰鍰 NT$100,000・勞職授字第1150252140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46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5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應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
    處分日 2025-08-13・桃園市・罰鍰 NT$100,000・府勞檢字第1140232967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5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1 條之 1 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9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 2025-06-09・桃園市・罰鍰 NT$100,000・府勞檢字第1140156853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2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3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
    共同作業時應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應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 2025-05-16・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40252224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5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9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26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45 條第 1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46 條第 1 項第 2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29 條第 7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08 條第 1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08 條第 3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08 條第 5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55 條之 1 第 4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置放於高處,位能超過十二公斤‧公尺之物件有飛落之虞者,應予以固定之。;雇主為維持施工架及施工構臺之穩定,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施工架及施工構臺不得與混凝土模板支撐或其他臨時構造連接。二、…。;雇主對於施工架上物料之運送、儲存及荷重之分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施工架上不得放置或運轉動力機械及設備,或以施工架作為固定混凝土輸送管、垃圾管槽之用,以免因振動而影響作業安全。但無作業危險之虞者,不在此限。三、…。;雇主對於從事鋼筋混凝土之作業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七、禁止使用鋼筋作為拉索支持物、工作架或起重支持架等。八、…。;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貯存場所應有適當之警戒標示,禁止煙火接近。二、…。;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盛裝容器和空容器應分區放置。四、…。;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六、…。;雇主使勞工以捲揚機等吊運物料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四、吊鉤或吊具應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五、…。
    處分日 2023-06-08・桃園市・罰鍰 NT$100,000・府勞檢字第1120155876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5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7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1 條之 1 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9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45 條第 2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45 條第 3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29 條第 8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雇主對於營造工程用之模板、施工架等材料拆除後,應採取拔除或釘入凸出之鐵釘、鐵條等防護措施。;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為維持施工架及施工構臺之穩定,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對於未能與結構體連接之施工架,應以斜撐材或其他相關設施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三、…。;雇主為維持施工架及施工構臺之穩定,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施工架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五點五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七點五公尺為限。但獨立而無傾倒之虞或已依第五十九條第五款規定辦理者,不在此限。四、…。;雇主對於從事鋼筋混凝土之作業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八、鋼筋不得散放於施工架上。九、…。
    處分日 2023-04-21・桃園市・罰鍰 NT$100,000・府勞檢字第1120103550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46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7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1 條之 1 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應有防止絕緣被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雇主對於營造工程用之模板、施工架等材料拆除後,應採取拔除或釘入凸出之鐵釘、鐵條等防護措施。;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處分日 2021-09-15・桃園市・罰鍰 NT$60,000・府勞檢字第1100233880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應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處分日 2020-12-09・桃園市・罰鍰 NT$30,000・府勞檢字第10903142761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6 條第 1 項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應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處分日 2020-12-09・桃園市・罰鍰 NT$30,000・府勞檢字第1090314276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46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9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35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46 條第 1 項第 2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29 條第 8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應有防止絕緣被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磚、瓦、木塊或相同及類似材料之堆放,應置放於穩固、平坦之處,整齊緊靠堆置,其高度不得超過一點八公尺,儲存位置鄰近開口部分時,應距離該開口部分二公尺以上。;雇主對於施工架上物料之運送、儲存及荷重之分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施工架上不得放置或運轉動力機械及設備,或以施工架作為固定混凝土輸送管、垃圾管槽之用,以免因振動而影響作業安全。但無作業危險之虞者,不在此限。三、…。;雇主對於從事鋼筋混凝土之作業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八、鋼筋不得散放於施工架上。九、…。
    處分日 2020-06-24・桃園市・罰鍰 NT$30,000・府勞檢字第1090158380號

上面列的是最近 10 筆,其餘 17 筆請到職安署系統查。

到勞動部公告查詢系統輸入「順業營造工程有限公司」核對原始公告

登記執照(1)

營造業字號 A08966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名冊資料日期 2026-09-03

這裡呈現的是「某一天的名冊上有這一家」,不是「現在還有執照」。 這幾份名冊的更新頻率各不相同(不動產經紀業一年才更新一次),而且 名冊沒有狀態記載並不等於執照有效 —— 三份原始名冊都沒有「有效/失效」這樣的欄位。 要確認現況請向主管機關查詢。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18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本頁稅籍欄位更新於 2026-09-12)、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董監事資料集」。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