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司雷達

首頁 › 桃園市 › 印刷電路板製造

豪倫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22684359

使用統一發票股份有限公司營業 38 年桃園市法院判決 6環保裁處 3職安違規 3勞動裁處 3董監事 4註冊商標 2

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22684359
負責人呂永美(依經濟部公司變更,民國 114 年 9 月)
登記狀態核准設立
登記機關桃園市政府  依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
營業地址桃園市楊梅區高上里幼四路5號
組織型態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額1.6 萬元
資本額全國排名第 1,411,853 名 依資本額 1.6 萬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設立日期1988-06-01(民國 77 年 6 月 1 日,至今 38 年)
最近登記異動2025-09-15(民國 114 年 9 月 15 日・公司變更,依經濟部登記清冊)
資料更新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統一發票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印刷電路板製造 263000

同業之中的位置

下面的數字是本站從公開登記資料算出來的,不是任何機關的評等。
比較的範圍是桃園市登記為印刷電路板製造的 101 家(不含分支機構)。

同業家數101 家  同縣市、同主行業別
資本額位置 登記資本額高於同業中的 0%  同業資本額中位數 1,200 萬元
設立先後 比同業中的 90% 早設立  本公司 1988 年設立

資本額是登記數字,不等於實際營運規模;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

所營事業(7)

向經濟部申報之營業範圍,公司章程登記。

  • 雙面、多層式印刷電路板及其材料之設計製造裝配及銷售
  • 各種電腦週邊裝置及電子零件、電子線路之製造組裝修配銷售業務(電動玩具除外)
  • 電腦及其週邊產品與零配件之製造加工組裝維護及銷售業務
  • 電腦軟硬體之研究設計開發及銷售業務
  • 電鍍金屬表面處理業務
  • 代理國內外廠商投標報價及經銷業務
  • 前各項有關業務之進出口貿易

董監事(4)

依公司法第 393 條,董事、監察人的姓名及持股是主管機關應予公開、任何人得查閱的事項。
這是最近一次登記的狀態。

  • 董事長 呂永美 代表 友邦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該法人持股 1,630 股
  • 董事 宋家庭 代表 友邦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該法人持股 1,630 股
  • 董事 李力生 代表 友邦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該法人持股 1,630 股
  • 監察人 朱姵穎 代表 友邦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該法人持股 1,630 股

登記歷程

  • 民國 104 年 6 月
    地址 桃園縣楊梅市幼獅工業區幼四路 5 號→桃園市楊梅區幼獅工業區幼四路 5 號
  • 民國 104 年 7 月
    負責人 林詠言→呂永美
  • 民國 114 年 9 月
    資本額 1.6 億元→1.6 萬元

出進口廠商登記

來自國際貿易署「出進口廠商登記資料」。有這筆登記表示這家公司登記可以做進出口, 但看不出它現在有沒有在做,也看不出規模。以下照登記原文列出。

英文名稱EXCELLENCE ELECTRONIC CO., LTD.
電話03-4935089
英文地址No. 5, You 4th Rd., Yangmei Dist., Taoyuan City 32661, Taiwan (R.O.C.)
進出口資格進口 有/出口 有
原始登記日期1988-06-30

註冊商標2 筆

註冊號商標名稱類別專用期限
00916384HL 設計圖 92029-08-15
00450726豪倫及圖 HL 722029-08-15

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公報(民國 105 年起的註冊、延展、移轉、撤銷公告),以商標權人名稱比對公司全名(含改名前的舊名)掛上; 已撤銷、廢止或專用期限已過的不列。類別是商品及服務分類的類號(早年註冊的舊案沿用舊分類,號碼會超過 45)。 要看商標圖樣與指定商品,請到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輸入註冊號。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
已經有官網?放上來
下一頁填網址就好。我們比對登記資料,相符就補上並標明「經本站查證」;沒過全額退款。
NT$300/月 上架 →

改年繳 NT$2,880(8 折)→ |詳細條款 |還沒有官網?我們可以幫你做一個

到這些地方繼續查證

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6 份

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有 6 份提到「豪倫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角色(原告/被告/聲請人…)取自裁判書開頭的當事人欄,沒有標示的表示書類裡看不出來, 可能只是被提到的第三人。對造只列公司行號,自然人不列。 筆數多不代表這家公司有問題 —— 支付命令、本票裁定這類案件, 去聲請的通常是收不到錢的那一方。

案由:公示催告 2 給付資遣費 1 聲請交付審判 1 訴訟救助 1 除權判決 1

  • 民事除權判決
    2017-05-31・106年度除字第169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公示催告
    2016-12-22・105年度司催字第639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公示催告
    2016-11-22・105年度司催字第639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被告給付資遣費
    2016-02-26・104年度壢勞簡字第7號・中壢簡易庭民事 ・看全文
  • 民事相對人訴訟救助
    2015-08-25・104年度壢救字第17號・中壢簡易庭民事 ・看全文
  • 刑事聲請交付審判
    2013-07-19・102年度聲判字第36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 ・看全文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豪倫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環保裁處紀錄(3)

來自環境部「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環境管理署,每 15 日更新)。這裡只照裁處書列出日期、機關、法條、金額與訴願/改善狀態, 裁處可能已經訴願撤銷或改善完成,以環境部系統為準。

  • 固定空污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4 條第 2 項
    裁處日 2012-12-14・違反日 2012-11-27・桃園市・罰鍰 NT$100,000
    裁處書 20-101-120014・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已分期已繳清
  • 固定空污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4 條第 2 項
    裁處日 2012-11-21・違反日 2012-10-30・桃園市・罰鍰 NT$100,000
    裁處書 20-101-110013・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已分期已繳清
  • 固定空污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4 條第 2 項
    裁處日 2012-08-16・違反日 2012-07-26・桃園市・罰鍰 NT$100,000
    裁處書 20-101-080005・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已分期已繳清
到環境部列管污染源查詢系統輸入「豪倫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或統編 22684359,含裁處全文

勞動法令裁處紀錄(3)

來自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公告(每月更新)。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事業單位名稱與主管機關所在縣市都一致」比對上來的, 同名同縣市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 備註欄寫「訴願程序中」的表示尚未確定,以勞動部系統為準。

  • 勞基法第 32 條第 2 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處分日 2022-10-07・公告日 2022-12-06・桃園市・罰鍰 NT$50,000・111年府勞檢字1110282640號
  • 勞基法第 22 條第 2 項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處分日 2018-12-14・公告日 2019-02-01・桃園市・107年府勞條字1070312866號
  • 勞基法第 32 條第 2 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處分日 2017-11-20・公告日 2018-01-08・桃園市・106年府勞條字1060272745號
到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查詢系統輸入「豪倫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可查全部年份與各法規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3)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57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應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應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
    處分日 2022-12-26・桃園市・罰鍰 NT$60,000・府勞檢字第1110357480號
  •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 23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 20 條第 3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使勞工處置、使用丙類第一種物質或丁類物質之合計在一百公升(氣體以其容積一立方公尺換算為二公升。以下均同。)以上時,應置備該物質等漏洩時能迅速告知有關人員之警報用器具及除卻危害之必要藥劑、器具等設施。;雇主應使有機溶劑作業主管實施下列監督工作:一、…。三、監督個人防護具之使用。四、…。
    處分日 2018-09-03・桃園市・罰鍰 NT$30,000・府勞檢字第1070224363號
  •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 37 條第 2 項第 4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 50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應使前項作業主管執行下列規定事項:一、…。四、監督勞工確實使用防護具。;雇主對製造、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場所,應依下列規定置備與同一工作時間作業勞工人數相同數量以上之適當必要防護具,並保持其性能及清潔,使勞工確實使用。一、為防止勞工於該作業場所吸入該物質之氣體、蒸氣或粉塵引起之健康危害,應置備必要之呼吸用防護具。二、為防止勞工於該作業場所接觸該物質等引起皮膚障害或由皮膚吸收引起健康危害,應置備必要之不浸透性防護衣、防護手套、防護鞋及塗敷劑等。三、為防止特定化學物質對視機能之影響,應置備必要之防護眼鏡。
    處分日 2018-03-08・桃園市・罰鍰 NT$30,000・府勞檢字第1070049224號
到勞動部公告查詢系統輸入「豪倫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對原始公告

負責人同名的董監事登記(1 家)

登記姓名與本公司負責人呂永美相同的人, 在其他公司被登記為董事、監察人或其他負責人的家數。
本站無法判斷是不是同一個人,也不做任何關聯推論 —— 同名同姓在台灣很常見。

看明細 登記姓名為「呂永美」的董監事登記

負責人同名的其他登記(1)

與登記負責人姓名相同的其他公司或商號,本站無法判斷是否為同名同姓的人,也不做任何關聯推論。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18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董監事資料集」。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