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創工作室
統一編號 42348003
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 | 42348003 |
|---|---|
| 負責人 | 王怡融(依經濟部商業變更,民國 114 年 2 月) |
| 營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集英里中山北路3段58號5樓(503室) |
| 組織型態 | 獨資 |
| 資本額 | 20 萬元 |
| 資本額全國排名 | 第 774,912 名(前 48%) 依資本額 20 萬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
| 設立日期 | 2016-04-15(民國 105 年 4 月 15 日,至今 10 年) |
| 最近登記異動 | 2025-02-20(民國 114 年 2 月 20 日・商業變更,依經濟部登記清冊) |
| 資料更新 | 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
| 統一發票 | 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
|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 | 其他電腦程式設計 620199 |
同業之中的位置
下面的數字是本站從公開登記資料算出來的,不是任何機關的評等。
比較的範圍是臺北市登記為其他電腦程式設計的
1,067 家(不含分支機構)。
| 同業家數 | 1,067 家 同縣市、同主行業別 |
|---|---|
| 資本額位置 | 登記資本額高於同業中的 15% 同業資本額中位數 250 萬元 |
| 設立先後 | 比同業中的 59% 早設立 本公司 2016 年設立 |
資本額是登記數字,不等於實際營運規模;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
登記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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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105 年 4 月設立登記,負責人 王怡融,登記資本額 2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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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111 年 3 月地址 臺北市士林區環河北路 3 段 119 號 7 樓之 1→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 1 段 283 號 4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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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114 年 2 月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 1 段 283 號 4 樓→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 3 段 58 號 5 樓
出進口廠商登記
來自國際貿易署「出進口廠商登記資料」。有這筆登記表示這家公司登記可以做進出口, 但看不出它現在有沒有在做,也看不出規模。以下照登記原文列出。
| 英文名稱 | Lafun studio |
|---|---|
| 電話 | 0905622263 |
| 英文地址 | 5 F., No. 58, Sec. 3, Zhongshan N. Rd., Zhongshan Dist., Taipei City 104027, Taiwan (R.O.C.) |
| 進出口資格 | 進口 有/出口 有 |
| 原始登記日期 | 2022-08-01 |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改年繳 NT$2,880(8 折)→ |詳細條款 |還沒有官網?我們可以幫你做一個
到這些地方繼續查證
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本站查過,沒有
沒有。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一份提到「樂創工作室」的都沒有。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樂創工作室」)。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勞動法令裁處紀錄(1)
來自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公告(每月更新)。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事業單位名稱與主管機關所在縣市都一致」比對上來的, 同名同縣市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 備註欄寫「訴願程序中」的表示尚未確定,以勞動部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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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 22 條第 2 項;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第 5 項工資未依法給付給勞工;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處分日 2025-11-18・公告日 2026-01-05・臺北市・罰鍰 NT$110,000・北市勞動字第11460135541號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18
同縣市同業,依名稱前後各 6 筆
森智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極客資本有限公司・極度邊緣股份有限公司・極風雲創股份有限公司・楷葳科技有限公司・榮騰富宇股份有限公司・樂升數位行銷股份有限公司・樂夥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樂宇創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樂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樂關數據股份有限公司・樂雲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條路「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依地址前後各 6 筆
台灣倉智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宏禹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宜德信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允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和裕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宏田系統模板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