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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鈺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42761804

使用統一發票股份有限公司營業 10 年桃園市法院判決 9環保裁處 2職安違規 5董監事 4註冊商標 2

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42761804
負責人楊美華(依經濟部公司變更,民國 114 年 11 月)
登記狀態核准設立
登記機關桃園市政府  依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
營業地址桃園市中壢區後寮里中山東路2段422巷120號1樓
組織型態股份有限公司
登記資本額5,200 萬元
實收資本額5,200 萬元
資本額全國排名第 38,148 名(前 3%) 依資本額 5,200 萬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設立日期2015-12-29(民國 104 年 12 月 29 日,至今 10 年)
最近登記異動2025-11-27(民國 11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變更,依經濟部登記清冊)
資料更新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統一發票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磚瓦製造 232211

同業之中的位置

下面的數字是本站從公開登記資料算出來的,不是任何機關的評等。
比較的範圍是桃園市登記為磚瓦製造的 11 家(不含分支機構)。

同業家數11 家  同縣市、同主行業別
資本額位置 登記資本額高於同業中的 60%  同業資本額中位數 5,000 萬元
設立先後 比同業中的 0% 早設立  本公司 2015 年設立

資本額是登記數字,不等於實際營運規模;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

所營事業(4)

向經濟部申報之營業範圍,公司章程登記。

  • C901010陶瓷及陶瓷製品製造業
  • F111090建材批發業
  • F211010建材零售業
  •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董監事(4)

依公司法第 393 條,董事、監察人的姓名及持股是主管機關應予公開、任何人得查閱的事項。
這是最近一次登記的狀態。

登記歷程

  • 民國 104 年 12 月
    設立登記,負責人 邱顯炉,登記資本額 1,200 萬元
  • 民國 106 年 8 月
    資本額 1,200 萬元→1,500 萬元
  • 民國 106 年 10 月
    資本額 1,500 萬元→2,600 萬元
  • 民國 112 年 4 月
    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後寮里中山東路二段 422 巷 80 號 1 樓→桃園市中壢區後寮里中山東路二段 422 巷 120 號 (1 樓)
  • 民國 112 年 8 月
    資本額 2,600 萬元→5,200 萬元
  • 民國 113 年 6 月
    負責人 邱顯炉→楊美華
  • 民國 114 年 11 月
    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後寮里中山東路二段 422 巷 120 號 (1 樓)→桃園市中壢區後寮里中山東路二段 422 巷 120 號(1 樓)

工廠登記(1)

來自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登記工廠名錄」。一家公司可以有多個工廠, 工廠地址與公司登記地址常常不同。這裡照登記原文列出,沒有加工。

永鈺窯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生產中
工廠地址桃園市中壢區後寮里中山東路二段 422 巷 120 號(1 樓、2 樓)
主要產品232 耐火、黏土建材及其他陶瓷製品、239 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
產業類別23 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
工廠負責人楊美華
組織型態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登記編號68004903
登記核准日期2022-05-30

出進口廠商登記

來自國際貿易署「出進口廠商登記資料」。有這筆登記表示這家公司登記可以做進出口, 但看不出它現在有沒有在做,也看不出規模。以下照登記原文列出。

英文名稱YONG YU CERAMIC CO., LTD.
電話03-4362561
傳真03-4368868
英文地址1 F., No. 120, Ln. 422, Sec. 2, Zhongshan E. Rd., Houliao Vil., Zhongli Dist., Taoyuan City 320039, Taiwan (R.O.C.)
進出口資格進口 有/出口 有
原始登記日期2016-07-11

註冊商標2 筆

註冊號商標名稱類別專用期限
02372431永鈺窯業 YONGYU 及圖 192034-04-30
02335176YONGYU 及圖 192033-11-15

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公報(民國 105 年起的註冊、延展、移轉、撤銷公告),以商標權人名稱比對公司全名(含改名前的舊名)掛上; 已撤銷、廢止或專用期限已過的不列。類別是商品及服務分類的類號(早年註冊的舊案沿用舊分類,號碼會超過 45)。 要看商標圖樣與指定商品,請到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輸入註冊號。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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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9 份

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有 9 份提到「永鈺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角色(原告/被告/聲請人…)取自裁判書開頭的當事人欄,沒有標示的表示書類裡看不出來, 可能只是被提到的第三人。對造只列公司行號,自然人不列。 筆數多不代表這家公司有問題 —— 支付命令、本票裁定這類案件, 去聲請的通常是收不到錢的那一方。

案由:債務人異議之訴等 2 給付貨款 2 停止強制執行 1 支付命令 1 給付薪資等 1

  • 民事原告返還押租保證金
    對造:復盛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2025-05-27・112年度壢簡字第2202號・中壢簡易庭民事 ・看全文
  • 民事返還借名登記物等
    2024-03-22・113年度補字第436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原告債務人異議之訴等
    對造:立陽機械有限公司
    2023-05-04・111年度訴字第141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聲請人停止強制執行
    對造:立陽機械有限公司
    2022-01-24・111年度聲字第19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原告債務人異議之訴等
    2022-01-19・111年度訴字第141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債務人支付命令
    對造:立陽機械有限公司
    2021-11-09・110年度促字第13390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上訴人給付貨款
    對造:復盛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2021-11-03・108年度重訴字第3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原告給付貨款
    對造:復盛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2021-09-22・108年度重訴字第3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給付薪資等
    2020-10-13・109年度勞上更一字第1號・臺灣高等法院民事 ・看全文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永鈺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環保裁處紀錄(2)

來自環境部「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環境管理署,每 15 日更新)。這裡只照裁處書列出日期、機關、法條、金額與訴願/改善狀態, 裁處可能已經訴願撤銷或改善完成,以環境部系統為準。

  • 固定空污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4 條第 2 項
    裁處日 2020-11-03・違反日 2020-08-20・桃園市・罰鍰 NT$100,000
    裁處書 20-109-110001・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固定空污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0 條第 1 項
    裁處日 2019-11-15・違反日 2019-06-17・桃園市・罰鍰 NT$300,000
    裁處書 20-108-110014・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到環境部列管污染源查詢系統輸入「永鈺窯業股份有限公司」或統編 42761804,含裁處全文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5)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43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58 條第 1 項第 05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77 條第 1 項第 01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90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82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 45 條第 3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雇主對於下列機械部分,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應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一、……。五、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雇主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爆燃性粉塵以外之可燃性粉塵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應依危險特性採取通風、換氣、除塵等措施外,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指定專人對於前述蒸氣、氣體之濃度,於作業前測定之。二、……。;雇主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應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雇主對於射出成型機、鑄鋼造形機、打模機、橡膠加硫成型機、輪胎成型機及其他加壓成型之機械等,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應設置安全門、雙手操作式安全裝置、感應式安全裝置或其他安全裝置。……。;操作人員於地面上操作,並隨荷物移動之固定起重機,其操作用開關器,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三、應於操作人員易見處標示該操作用開關器所控制之動作種類及動作方向。
    處分日 2026-01-15・桃園市・罰鍰 NT$60,000・115年府勞檢字1150007151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57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應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應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
    處分日 2023-01-18・桃園市・罰鍰 NT$60,000・府勞檢字第1120011939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24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43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45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58 條第 5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87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16 條第 14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 104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 107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9 條第 4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 21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16 條第 1 項;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 20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1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09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雇主對於使用動力運轉之機械,具有顯著危險者,應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立即遮斷動力並與制動系統連動,能於緊急時快速停止機械之運轉。;雇主對於下列機械部分,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應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一、…。五、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雇主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低溫、非游離輻射線、生物病原體、有害氣體、蒸氣、粉塵或其他有害物之虞者,應置備安全衛生防護具,如安全面罩、防塵口罩、防毒面具、防護眼鏡、防護衣等適當之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雇主對於勞動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下列事項:一、…。十四、使用座式操作之配衡型堆高機及側舉型堆高機,應使擔任駕駛之勞工確實使用駕駛座安全帶。但駕駛座配置有車輛傾倒時,防止駕駛者被堆高機壓傷之護欄或其他防護設施者,不在此限。十五、…。;桌上用研磨機及床式研磨機使用之護罩,應以設置舌板或其他方法,使研磨之必要部分之研磨輪周邊與護罩間之間隙可調整在十毫米以下。;桌上用研磨機或床式研磨機,應具有可調整研磨輪與工作物支架之間隙在三毫米以下之工作物支架。;雇主對於工作用階梯之設置,應依下列之規定:一、…。四、應有適當之扶手。;雇主應公告粉塵作業場所禁止飲食或吸菸,並揭示於明顯易見之處所。;雇主僱用勞工從事粉塵作業時,應指定粉塵作業主管,從事監督作業。;雇主對於乙炔熔接裝置及氧乙炔熔接裝置,為防止氧氣背壓過高、氧氣逆流及回火造成危險,應於每一吹管分別設置安全器。但主管及最近吹管之分岐管分別設有安全器者,不在此限。
    處分日 2021-12-29・桃園市・罰鍰 NT$30,000・府勞檢字第1100344046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58 條第 5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下列機械部分,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應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一、…。五、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
    處分日 2020-08-11・桃園市・罰鍰 NT$30,000・府勞檢字第1090199782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26 條、第 83 條、第 90 條、第 224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對於使未具有荷重在 1 公噸以上堆高機操作人員資格之勞工操作荷重在 1 公噸以上堆高機作業;生產設備之傳動皮帶及傳動鏈條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份,未有護罩;對於扇風機之葉片,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護網;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有物體飛落危害勞工之虞;吊料口(深度超過 2 公尺)未有護欄,有墜落危害之虞。
    處分日 2018-04-17・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070201549號
到勞動部公告查詢系統輸入「永鈺窯業股份有限公司」核對原始公告

負責人同名的董監事登記(21 家)

登記姓名與本公司負責人楊美華相同的人, 在其他公司被登記為董事、監察人或其他負責人的家數。
本站無法判斷是不是同一個人,也不做任何關聯推論 —— 同名同姓在台灣很常見。

看明細 登記姓名為「楊美華」的董監事登記

負責人同名的其他登記(14)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15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董監事資料集」。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