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辰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42780247
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 | 42780247 |
|---|---|
| 負責人 | 蔡愛玲(依經濟部公司變更,民國 108 年 2 月) |
| 登記狀態 | 核准設立 |
| 登記機關 | 商業發展署 依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 |
| 營業地址 | 宜蘭縣宜蘭市新東里東港路二段361巷6號1樓 |
| 組織型態 | 有限公司 |
| 登記資本額 | 500 萬元 |
| 實收資本額 | 有限公司的資本依法必須全部繳足,不另外登記實收金額 |
| 資本額全國排名 | 第 228,052 名(前 14%) 依資本額 500 萬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
| 設立日期 | 2016-03-15(民國 105 年 3 月 15 日,至今 10 年) |
| 最近登記異動 | 2019-02-19(民國 108 年 2 月 19 日・公司變更,依經濟部登記清冊) |
| 資料更新 | 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
| 統一發票 | 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
|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 | 管道工程 433212 電纜裝修工程 433117 電路工程 433112 其他機電、電信及電路設備安裝 433199 |
同業之中的位置
下面的數字是本站從公開登記資料算出來的,不是任何機關的評等。
比較的範圍是宜蘭縣登記為管道工程的
161 家(不含分支機構)。
| 同業家數 | 161 家 同縣市、同主行業別 |
|---|---|
| 資本額位置 | 登記資本額高於同業中的 88% 同業資本額中位數 24 萬元 |
| 設立先後 | 比同業中的 55% 早設立 本公司 2016 年設立 |
資本額是登記數字,不等於實際營運規模;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
所營事業(15)
向經濟部申報之營業範圍,公司章程登記。
- E599010配管工程業
- E603010電纜安裝工程業
- 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 E701020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業
- E701030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
- E701040簡易電信設備安裝業
- 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 F106010五金批發業
- F106040水器材料批發業
- 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 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 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
- 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 JZ99050仲介服務業
-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董監事(1)
依公司法第 393 條,董事、監察人的姓名及持股是主管機關應予公開、任何人得查閱的事項。
這是最近一次登記的狀態。
- 董事 蔡愛玲 持股 5,000,000 股
登記歷程
-
民國 105 年 3 月設立登記,負責人 蔡愛玲,登記資本額 500 萬元
-
民國 108 年 2 月地址 宜蘭縣宜蘭市新東里東港路福德巷 37 之 4 號 1 樓→宜蘭縣宜蘭市新東里東港路 2 段 361 巷 6 號 1 樓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改年繳 NT$2,880(8 折)→ |詳細條款 |還沒有官網?我們可以幫你做一個
到這些地方繼續查證
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本站查過,沒有
沒有。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一份提到「全辰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的都沒有。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全辰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3)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1 條之 1 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對於有車輛出入、使用道路作業、鄰接道路作業或有導致交通事故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設置適當交通號誌、標示或柵欄。處分日 2023-08-11・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20203844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27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對勞工於以石綿板、鐵皮板、瓦、木板、茅草、塑膠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及雨遮,或於以礦纖板、石膏板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夾層天花板從事作業時,為防止勞工踏穿墜落,未採取下列設施:一、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雨遮或天花板支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三十公分以上之踏板。二、於屋架、雨遮或天花板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三、指定屋頂作業主管指揮或監督該作業。處分日 2020-05-28・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090202103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37 條第 2 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 1 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 8 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處分日 2020-05-28・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0902021031號
同一個地址的其他登記1
同一地址常見於商辦大樓、工業區與商務中心,登記在同址不代表彼此有關係。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18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董監事資料集」。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