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驛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42972218
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 | 42972218 |
|---|---|
| 負責人 | 王鴻岳(依經濟部公司變更,民國 113 年 1 月) |
| 登記狀態 | 核准設立 |
| 登記機關 | 新北市政府 依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 |
| 營業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秀峰里新台五路二段70巷25號 |
| 組織型態 | 股份有限公司 |
| 登記資本額 | 100 萬元 |
| 實收資本額 | 100 萬元 |
| 資本額全國排名 | 第 465,862 名(前 29%) 依資本額 100 萬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
| 設立日期 | 2018-07-05(民國 107 年 7 月 5 日,至今 8 年) |
| 最近登記異動 | 2024-01-05(民國 113 年 1 月 5 日・公司變更,依經濟部登記清冊) |
| 資料更新 | 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
| 統一發票 | 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
|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 | 室內裝潢工程 434011 室內裝修工程 434015 房屋設備安裝工程 434013 電子器材、電子設備批發 464211 |
同業之中的位置
下面的數字是本站從公開登記資料算出來的,不是任何機關的評等。
比較的範圍是新北市登記為室內裝潢工程的
9,506 家(不含分支機構)。
| 同業家數 | 9,506 家 同縣市、同主行業別 |
|---|---|
| 資本額位置 | 登記資本額高於同業中的 76% 同業資本額中位數 49 萬元 |
| 設立先後 | 比同業中的 51% 早設立 本公司 2018 年設立 |
資本額是登記數字,不等於實際營運規模;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
所營事業(19)
向經濟部申報之營業範圍,公司章程登記。
- E801010室內裝潢業
- E801020門窗安裝工程業
- E801030室內輕鋼架工程業
- E801040玻璃安裝工程業
- E801070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
- E901010油漆工程業
- I501010產品設計業
- 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 I599990其他設計業
- F111090建材批發業
- F206010五金零售業
- F207010漆料、塗料零售業
- F401010國際貿易業
- 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
- 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 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 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 IZ12010人力派遣業
-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董監事(2)
登記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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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107 年 7 月設立登記,負責人 王鴻岳,登記資本額 1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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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108 年 7 月地址 基隆市信義區信一路 115 號 3 樓→基隆市仁愛區仁一路 133 號 7 樓之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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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109 年 10 月地址 基隆市仁愛區仁一路 133 號 7 樓之 8→基隆市仁愛區仁一路 133 號 9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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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111 年 3 月地址 基隆市仁愛區仁一路 133 號 9 樓→基隆市暖暖區源遠路 277 巷 19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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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113 年 1 月地址 基隆市暖暖區源遠路 277 巷 19 號→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 2 段 70 巷 25 號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改年繳 NT$2,880(8 折)→ |詳細條款 |還沒有官網?我們可以幫你做一個
到這些地方繼續查證
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1 份
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有 1 份提到「群驛股份有限公司」。
角色(原告/被告/聲請人…)取自裁判書開頭的當事人欄,沒有標示的表示書類裡看不出來, 可能只是被提到的第三人。對造只列公司行號,自然人不列。 筆數多不代表這家公司有問題 —— 支付命令、本票裁定這類案件, 去聲請的通常是收不到錢的那一方。
案由:損害賠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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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損害賠償2023-03-31・111年度訴字第391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群驛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1)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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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6 條第 1 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處分日 2023-03-08・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20201333號
同一個地址的其他登記2
同一地址常見於商辦大樓、工業區與商務中心,登記在同址不代表彼此有關係。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18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董監事資料集」。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