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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43769776

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43769776
負責人李寬信(依經濟部公司變更,民國 111 年 2 月)
登記狀態核准設立
登記機關桃園市政府  依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
營業地址桃園市龍潭區三和里朝鳳路268號
組織型態股份有限公司
登記資本額8,000 萬元
實收資本額8,000 萬元
資本額全國排名第 28,008 名(前 2%) 依資本額 8,000 萬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設立日期1977-08-19(民國 66 年 8 月 19 日,至今 49 年)
最近登記異動2022-02-08(民國 111 年 2 月 8 日・公司變更,依經濟部登記清冊)
資料更新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統一發票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鍋爐、金屬貯槽及壓力容器維修及安裝 340011

同業之中的位置

下面的數字是本站從公開登記資料算出來的,不是任何機關的評等。
比較的範圍是桃園市登記為鍋爐、金屬貯槽及壓力容器維修及安裝的 18 家(不含分支機構)。

同業家數18 家  同縣市、同主行業別
資本額位置 登記資本額高於同業中的 100%  同業資本額中位數 200 萬元
設立先後 比同業中的 100% 早設立  本公司 1977 年設立

資本額是登記數字,不等於實際營運規模;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

所營事業(9)

向經濟部申報之營業範圍,公司章程登記。

  • 食品及化工機械製造修配業
  • 鍋爐及壓力容器製造修護及買賣業務
  • 鍋爐自動控制盤及其零件買賣
  • 前各項有關業務之進出口貿易
  • CB01030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
  • E301010水處理工程業
  • E302010廢棄物清理設備安裝工程業
  • E303010空氣污染防制工程業
  • E303020噪音及振動防制工程業

董監事(4)

依公司法第 393 條,董事、監察人的姓名及持股是主管機關應予公開、任何人得查閱的事項。
這是最近一次登記的狀態。

登記歷程

  • 民國 105 年 6 月
    地址 桃園縣龍潭鄉朝鳳路 268 號→桃園市龍潭區朝鳳路 268 號

工廠登記(1)

來自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登記工廠名錄」。一家公司可以有多個工廠, 工廠地址與公司登記地址常常不同。這裡照登記原文列出,沒有加工。

大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龍潭廠生產中
工廠地址桃園市龍潭區三和里朝鳳路 268 號
主要產品253 金屬容器、291 金屬加工用機械設備、293 通用機械設備
產業類別25 金屬製品製造業、29 機械設備製造業
工廠負責人李寬信
組織型態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登記編號03002702
登記核准日期2015-02-14

出進口廠商登記

來自國際貿易署「出進口廠商登記資料」。有這筆登記表示這家公司登記可以做進出口, 但看不出它現在有沒有在做,也看不出規模。以下照登記原文列出。

英文名稱TAI JUNE ENTERPRISE CO., LTD.
電話03-4709000
傳真03-4701717
英文地址No. 268, Chaofeng Rd., Longtan Dist., Taoyuan City 32543, Taiwan (R.O.C.)
進出口資格進口 有/出口 有
原始登記日期1980-09-16

註冊商標7 筆

註冊號商標名稱類別專用期限
02478180V 設計圖(彩色) 112035-08-31
02474627V TAIJUNE BOILER 及圖(彩色) 112035-08-15
02474626大震 112035-08-15
02474300V TAIJUNE BOILER 及圖(彩色) 62035-08-15
02474299大震 62035-08-15
02474298V 設計圖(彩色) 62035-08-15
01142393大震及圖 112035-02-28

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公報(民國 105 年起的註冊、延展、移轉、撤銷公告),以商標權人名稱比對公司全名(含改名前的舊名)掛上; 已撤銷、廢止或專用期限已過的不列。類別是商品及服務分類的類號(早年註冊的舊案沿用舊分類,號碼會超過 45)。 要看商標圖樣與指定商品,請到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輸入註冊號。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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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案件紀錄5 份

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有 5 份提到「大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角色(原告/被告/聲請人…)取自裁判書開頭的當事人欄,沒有標示的表示書類裡看不出來, 可能只是被提到的第三人。對造只列公司行號,自然人不列。 筆數多不代表這家公司有問題 —— 支付命令、本票裁定這類案件, 去聲請的通常是收不到錢的那一方。

案由:支付命令 3 損害賠償等 1 給付貨款 1

  • 民事損害賠償等
    2025-11-11・113年度勞訴字第415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被告給付貨款
    對造:元鉎企業有限公司
    2015-12-10・104年度訴字第2190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債務人支付命令
    對造:元鉎企業有限公司
    2015-11-20・104年度司促字第24249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支付命令
    2015-11-10・104年度司促字第24249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債務人支付命令
    對造:元鉎企業有限公司
    2015-11-09・104年度司促字第24249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大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其他政府登記與紀錄1

持照、得獎與依法報備
  • TTQS 人才發展品質管理・銅牌
    效期至 2027-09-03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環保裁處紀錄(2)

來自環境部「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環境管理署,每 15 日更新)。這裡只照裁處書列出日期、機關、法條、金額與訴願/改善狀態, 裁處可能已經訴願撤銷或改善完成,以環境部系統為準。

  • 一般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第 1 款
    裁處日 2024-10-03・違反日 2024-07-25・新竹縣・罰鍰 NT$1,200
    裁處書 41-113-100023・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營建工程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3 條第 2 項
    裁處日 2013-03-21・違反日 2013-03-12・桃園市・罰鍰 NT$100,000
    裁處書 23-102-030007・罰鍰(非連續處罰)・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到環境部列管污染源查詢系統輸入「大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或統編 43769776,含裁處全文

勞動法令裁處紀錄(2)

來自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公告(每月更新)。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事業單位名稱與主管機關所在縣市都一致」比對上來的, 同名同縣市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 備註欄寫「訴願程序中」的表示尚未確定,以勞動部系統為準。

  • 勞基法第 38 條第 4 項
    未發給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特休未休日數之工資
    處分日 2021-10-01・公告日 2021-12-07・桃園市・罰鍰 NT$20,000・110年府勞檢字11002472521號
  • 勞基法第 24 條第 1 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 2021-10-01・公告日 2021-12-07・桃園市・罰鍰 NT$20,000・110年府勞檢字1100247252號
到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查詢系統輸入「大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可查全部年份與各法規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3)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9 條第 1 項、第 46 條第 1 項第 3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施工架上物料之運送、儲存及荷重之分配,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施工架上之載重限制應於明顯易見之處明確標示,並規定不得超過其荷重限制及應避免發生不均衡現象。
    處分日 2025-01-03・職業安全衛生署・罰鍰 NT$60,000・勞職授字第1130208041B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6 條第 2 項
    以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處分日 2025-01-03・職業安全衛生署・罰鍰 NT$50,000・勞職授字第1130208041C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08 條第 5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90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25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81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六、…。;雇主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應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但工作台之邊緣及開口部分等,不在此限。;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但經雇主採安全網等措施者,不在此限。
    處分日 2020-07-17・桃園市・罰鍰 NT$30,000・府勞檢字第1090178398號
到勞動部公告查詢系統輸入「大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核對原始公告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15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董監事資料集」。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