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嶽浪板企業社
統一編號 47475317
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 | 47475317 |
|---|---|
| 負責人 | 吳沛勲(依經濟部商業變更,民國 106 年 12 月) |
| 營業地址 | 臺中市外埔區三崁里甲后路3段627巷6號1樓 |
| 組織型態 | 獨資 |
| 資本額 | 20 萬元 |
| 資本額全國排名 | 第 774,912 名(前 48%) 依資本額 20 萬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
| 設立日期 | 2016-05-03(民國 105 年 5 月 3 日,至今 10 年) |
| 最近登記異動 | 2017-12-21(民國 106 年 12 月 21 日・商業變更,依經濟部登記清冊) |
| 資料更新 | 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
| 統一發票 | 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
|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 | 未分類其他專門營造 439099 房屋設備安裝工程 434013 基本金屬批發 469925 |
同業之中的位置
下面的數字是本站從公開登記資料算出來的,不是任何機關的評等。
比較的範圍是臺中市登記為未分類其他專門營造的
1,627 家(不含分支機構)。
| 同業家數 | 1,627 家 同縣市、同主行業別 |
|---|---|
| 資本額位置 | 登記資本額高於同業中的 45% 同業資本額中位數 24 萬元 |
| 設立先後 | 比同業中的 57% 早設立 本公司 2016 年設立 |
資本額是登記數字,不等於實際營運規模;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
登記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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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105 年 3 月設立登記,負責人 吳沛勲,登記資本額 2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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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106 年 12 月地址 臺中市外埔區三崁里甲后路興中三巷4號1樓→臺中市外埔區三崁里甲后路三段627巷6號1樓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改年繳 NT$2,880(8 折)→ |詳細條款 |還沒有官網?我們可以幫你做一個
到這些地方繼續查證
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本站查過,沒有
沒有。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一份提到「奇嶽浪板企業社」的都沒有。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奇嶽浪板企業社」)。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1)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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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7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8 條第 1 項第 3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8 條第 2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81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勞工作業有墜落之虞者,應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依下列風險控制之先後順序規劃,並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一、經由設計或工法之選擇,儘量使勞工於地面完成作業,減少高處作業項目。二、經由施工程序之變更,優先施作永久構造物之上下設備或防墜設施。三、設置護欄、護蓋。四、張掛安全網。五、使勞工佩掛安全帶。六、設置警示線系統。七、限制作業人員進入管制區。八、對於因開放邊線、組模作業、收尾作業等及採取第一款至第五款規定之設施致增加其作業危險者,應訂定保護計畫並實施。;雇主使勞工於屋頂從事作業時,應指派專人督導,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於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作業時,應先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三十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但雇主設置踏板面積已覆蓋全部易踏穿屋頂或採取其他安全工法,致無踏穿墜落之虞者,不在此限。;於前項第三款之易踏穿材料構築屋頂作業時,雇主應指派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下列事項:一、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二、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三、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四、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五、前二款未確認前,應管制勞工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作業。六、其他為維持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所必要之設備及措施。;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但經雇主採安全網等措施者,不在此限。處分日 2021-12-27・桃園市・罰鍰 NT$30,000・府勞檢字第1100339089號
負責人同名的董監事登記(2 家)
登記姓名與本公司負責人吳沛勲相同的人,
在其他公司被登記為董事、監察人或其他負責人的家數。
本站無法判斷是不是同一個人,也不做任何關聯推論 —— 同名同姓在台灣很常見。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18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