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桃園市 › 砂石碎解加工(無涉及砂石開採)
祐杰實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53438240
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 | 53438240 |
|---|---|
| 負責人 | 方佳智(依經濟部公司變更,民國 113 年 11 月) |
| 登記狀態 | 核准設立 |
| 登記機關 | 桃園市政府 依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 |
| 營業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民族路六段203―1號 |
| 組織型態 | 有限公司 |
| 登記資本額 | 550 萬元 |
| 實收資本額 | 有限公司的資本依法必須全部繳足,不另外登記實收金額 |
| 資本額全國排名 | 第 223,518 名(前 14%) 依資本額 550 萬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
| 設立日期 | 2011-09-22(民國 100 年 9 月 22 日,至今 15 年) |
| 最近登記異動 | 2024-11-15(民國 11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變更,依經濟部登記清冊) |
| 資料更新 | 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
| 統一發票 | 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
|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 | 砂石碎解加工(無涉及砂石開採) 239915 未分類砂、石採取及其他礦業 060099 淤泥疏濬工程 429011 其他未分類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 239999 |
董監事(1)
依公司法第 393 條,董事、監察人的姓名及持股是主管機關應予公開、任何人得查閱的事項。
這是最近一次登記的狀態。
- 董事 方佳智 持股 1,250,000 股
登記歷程
-
民國 104 年 6 月地址 桃園市大溪區中新里 16 鄰大鶯路 1426 巷 15 弄 8 號→桃園市大溪區中新里大鶯路 1426 巷 15 弄 8 號
-
民國 105 年 9 月負責人 陳榮火→陳博宇
-
民國 107 年 12 月負責人 陳博宇→方佳智
地址 桃園市大溪區中新里大鶯路 1426 巷 15 弄 8 號→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民族路六段 203 之 1 號 -
民國 108 年 7 月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民族路六段 203 之 1 號→桃園市新屋區民族路六段 203 之 1 號
資本額 100 萬元→550 萬元 -
民國 110 年 6 月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民族路六段 203 之 1 號→桃園市新屋區民族路 6 段 203 之 1 號
工廠登記(1)
來自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登記工廠名錄」。一家公司可以有多個工廠, 工廠地址與公司登記地址常常不同。這裡照登記原文列出,沒有加工。
| 工廠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洲段 322-2、322-3、322-4、322-5、322-6、322-7、322-8 地號 |
|---|---|
| 主要產品 | 239 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 |
| 產業類別 | 23 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 |
| 工廠負責人 | 方佳智 |
| 組織型態 | 有限公司 |
| 工廠登記編號 | 03001744 |
| 登記核准日期 | 2013-06-25 |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改年繳 NT$2,880(8 折)→ |詳細條款 |還沒有官網?我們可以幫你做一個
到這些地方繼續查證
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15 份
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有 15 份提到「祐杰實業有限公司」。
角色(原告/被告/聲請人…)取自裁判書開頭的當事人欄,沒有標示的表示書類裡看不出來, 可能只是被提到的第三人。對造只列公司行號,自然人不列。 筆數多不代表這家公司有問題 —— 支付命令、本票裁定這類案件, 去聲請的通常是收不到錢的那一方。
案由:選任臨時管理人 4 假處分 1 公示催告 1 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等 1 第三人異議之訴 1
-
刑事聲請准許提起自訴2025-08-04・114年度聲自字第58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 ・看全文
-
民事請求給付買賣價金2025-07-17・114年度台上字第1243號・最高法院民事 ・看全文
-
刑事聲請交付審判2022-11-02・111年度聲判字第41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 ・看全文
-
民事酌定特別代理人報酬2021-10-25・110年度聲字第323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第三人異議之訴2021-08-06・110年度桃簡字第73號・桃園簡易庭民事 ・看全文
-
民事選任臨時管理人2021-01-25・109年度抗字第223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選任臨時管理人2020-12-22・109年度抗字第224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相對人選任臨時管理人2020-10-28・109年度司字第49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選任臨時管理人2020-10-23・109年度司字第40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相對人選任特別代理人2020-09-17・109年度聲字第192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上面列的是最近 10 份,其餘 5 份請到司法院系統查。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祐杰實業有限公司」)。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環保裁處紀錄(21)
來自環境部「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環境管理署,每 15 日更新)。這裡只照裁處書列出日期、機關、法條、金額與訴願/改善狀態, 裁處可能已經訴願撤銷或改善完成,以環境部系統為準。
-
一般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第 2 款裁處日 2025-06-17・違反日 2025-01-24・桃園市・罰鍰 NT$1,200裁處書 41-114-060004・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固定空污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4 條第 2 項裁處日 2022-06-28・違反日 2022-06-07・桃園市・罰鍰 NT$100,000裁處書 20-111-060017・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1 款裁處日 2022-04-07・違反日 2022-01-05・桃園市・罰鍰 NT$6,000裁處書 40-111-040017・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6 條第 1 項裁處日 2022-04-07・違反日 2022-01-05・桃園市・罰鍰 NT$6,000裁處書 40-111-040018・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1 款裁處日 2022-02-09・違反日 2021-12-16・桃園市・罰鍰 NT$6,000裁處書 40-111-020018・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
水污染 水污染防治法第 28 條第 1 項裁處日 2022-01-24・違反日 2022-01-05・桃園市・罰鍰 NT$18,000裁處書 30-111-010022・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
水污染 水污染防治法第 20 條第 1 項裁處日 2022-01-24・違反日 2022-01-05・桃園市・罰鍰 NT$52,500裁處書 30-111-010021・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
水污染 水污染防治法第 18 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 12 條第 1 項裁處日 2021-12-07・違反日 2021-08-11・桃園市・罰鍰 NT$10,000裁處書 30-110-120010・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
水污染 水污染防治法第 21 條第 2 項裁處日 2021-12-07・違反日 2021-08-11・桃園市・罰鍰 NT$10,000裁處書 30-110-120013・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
水污染 水污染防治法第 20 條第 1 項裁處日 2021-12-07・違反日 2021-08-11・桃園市・罰鍰 NT$30,000裁處書 30-110-120012・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上面列的是最近 10 筆,其餘 11 筆請到環境部系統查。
到環境部列管污染源查詢系統輸入「祐杰實業有限公司」或統編 53438240,含裁處全文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1)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43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45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08 條第 5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9 條第 4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雇主對於使用動力運轉之機械,具有顯著危險者,應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立即遮斷動力並與制動系統連動,能於緊急時快速停止機械之運轉。;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六、…。;雇主對於工作用階梯之設置,應依下列之規定:一、…。四、應有適當之扶手。處分日 2021-12-07・桃園市・罰鍰 NT$30,000・府勞檢字第1100319230號
負責人同名的董監事登記(4 家)
登記姓名與本公司負責人方佳智相同的人,
在其他公司被登記為董事、監察人或其他負責人的家數。
本站無法判斷是不是同一個人,也不做任何關聯推論 —— 同名同姓在台灣很常見。
負責人同名的其他登記(2)
與登記負責人姓名相同的其他公司或商號,本站無法判斷是否為同名同姓的人,也不做任何關聯推論。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7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董監事資料集」。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