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都救護車事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53577312
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 | 53577312 |
|---|---|
| 負責人 | 鍾秀寶(依經濟部登記清冊,日期不詳) |
| 登記狀態 | 核准設立 |
| 登記機關 |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依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 |
| 營業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普照里興中一路221號 |
| 組織型態 | 有限公司 |
| 登記資本額 | 5 萬元 |
| 實收資本額 | 有限公司的資本依法必須全部繳足,不另外登記實收金額 |
| 資本額全國排名 | 第 1,238,118 名 依資本額 5 萬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
| 設立日期 | 2011-11-28(民國 100 年 11 月 28 日,至今 14 年) |
| 資料更新 | 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
| 統一發票 | 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
|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 | 救護車運送服務 869918 |
董監事(1)
依公司法第 393 條,董事、監察人的姓名及持股是主管機關應予公開、任何人得查閱的事項。
這是最近一次登記的狀態。
- 董事 鍾秀寶 持股 50,000 股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改年繳 NT$2,880(8 折)→ |詳細條款 |還沒有官網?我們可以幫你做一個
到這些地方繼續查證
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14 份
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有 14 份提到「港都救護車事業有限公司」。
角色(原告/被告/聲請人…)取自裁判書開頭的當事人欄,沒有標示的表示書類裡看不出來, 可能只是被提到的第三人。對造只列公司行號,自然人不列。 筆數多不代表這家公司有問題 —— 支付命令、本票裁定這類案件, 去聲請的通常是收不到錢的那一方。
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5 損害賠償 3 損害賠償(交通) 2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1 分割遺產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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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損害賠償(交通)2026-06-11・115年度潮簡字第125號・潮州簡易庭民事 ・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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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損害賠償(交通)2026-05-19・114年度屏簡字第393號・屏東簡易庭民事 ・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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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2025-07-31・113年度鳳簡字第873號・鳳山簡易庭民事 ・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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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2025-04-07・113年度訴字第377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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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2024-10-30・113年度鳳簡字第475號・鳳山簡易庭民事 ・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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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2024-01-17・112年度簡上字第47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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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2024-01-11・112年度橋簡字第886號・橋頭簡易庭民事 ・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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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2023-09-20・112年度橋簡字第204號・橋頭簡易庭民事 ・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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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分割遺產等2022-03-31・108年度重家繼訴字第12號・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民事 ・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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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損害賠償2021-09-24・110年度橋簡字第522號・橋頭簡易庭民事 ・看全文
上面列的是最近 10 份,其餘 4 份請到司法院系統查。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港都救護車事業有限公司」)。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環保裁處紀錄(2)
來自環境部「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環境管理署,每 15 日更新)。這裡只照裁處書列出日期、機關、法條、金額與訴願/改善狀態, 裁處可能已經訴願撤銷或改善完成,以環境部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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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第 11 款裁處日 2018-10-05・違反日 2018-07-17・高雄市・罰鍰 NT$1,500裁處書 41-107-100287・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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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第 1 款裁處日 2014-12-23・違反日 2014-11-04・高雄市・罰鍰 NT$1,500裁處書 41-103-122819・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勞動法令裁處紀錄(1)
來自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公告(每月更新)。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事業單位名稱與主管機關所在縣市都一致」比對上來的, 同名同縣市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 備註欄寫「訴願程序中」的表示尚未確定,以勞動部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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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第 6 項未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處分日 2017-07-11・公告日 2017-12-08・高雄市・高市勞條字第10634933200號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7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董監事資料集」。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