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聯亭餐飲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53779773
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 | 53779773 |
|---|---|
| 負責人 | 廖建墿(依經濟部公司變更,民國 108 年 8 月) |
| 登記狀態 | 核准設立 |
| 登記機關 | 臺中市政府 依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 |
| 營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西平里福星北路7號1樓 |
| 組織型態 | 有限公司 |
| 登記資本額 | 100 萬元 |
| 實收資本額 | 有限公司的資本依法必須全部繳足,不另外登記實收金額 |
| 資本額全國排名 | 第 465,862 名(前 29%) 依資本額 100 萬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
| 設立日期 | 2011-12-20(民國 100 年 12 月 20 日,至今 14 年) |
| 最近登記異動 | 2019-08-15(民國 108 年 8 月 15 日・公司變更,依經濟部登記清冊) |
| 資料更新 | 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
| 統一發票 | 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
|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 | 麵店、小吃店 561113 其他飲料店 563199 |
同業之中的位置
下面的數字是本站從公開登記資料算出來的,不是任何機關的評等。
比較的範圍是臺中市登記為麵店、小吃店的
9,122 家(不含分支機構)。
| 同業家數 | 9,122 家 同縣市、同主行業別 |
|---|---|
| 資本額位置 | 登記資本額高於同業中的 99% 同業資本額中位數 6 萬元 |
| 設立先後 | 比同業中的 72% 早設立 本公司 2011 年設立 |
資本額是登記數字,不等於實際營運規模;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
董監事(1)
依公司法第 393 條,董事、監察人的姓名及持股是主管機關應予公開、任何人得查閱的事項。
這是最近一次登記的狀態。
- 董事 廖建墿 持股 10,000 股
登記歷程
-
民國 108 年 8 月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西平里福星北路 29 號→臺中市西屯區西平里福星北路 7 號 1 樓
食品業者登錄(2)
來自衛福部食藥署「食品業者登錄資料集」。這是業者依法向食藥署登錄的紀錄, 不是許可、檢驗或認證;一家公司可以有多個登錄字號(餐飲場所、販售場所、工廠各一個)。 照登錄原文列出,沒有加工。
| 公司/商業登記 | B-153779773-00000-7 台中市西屯區西平里福星北路 7 號 1 樓 |
|---|---|
| 餐飲場所 | B-153779773-00001-8 台中市西屯區西平里福星北路 29 號 |
資料來源:食品業者登錄資料集(政府資料開放平臺),每月更新。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改年繳 NT$2,880(8 折)→ |詳細條款 |還沒有官網?我們可以幫你做一個
到這些地方繼續查證
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本站查過,沒有
沒有。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一份提到「鑫聯亭餐飲有限公司」的都沒有。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鑫聯亭餐飲有限公司」)。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負責人同名的董監事登記(7 家)
登記姓名與本公司負責人廖建墿相同的人,
在其他公司被登記為董事、監察人或其他負責人的家數。
本站無法判斷是不是同一個人,也不做任何關聯推論 —— 同名同姓在台灣很常見。
負責人同名的其他登記(5)
與登記負責人姓名相同的其他公司或商號,本站無法判斷是否為同名同姓的人,也不做任何關聯推論。
負責人同名的其他登記 · 已停業(4)
這些登記在財政部的停業名單上,所以沒有列在上面那份清單裡,也沒有算進上面那個數字。 停業不等於解散,也不等於註銷。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18
同縣市同業,依名稱前後各 6 筆・全部 9,229 家 →
鑫泰發炸雞店・鑫源麵食館・鑫炭火燒臘・鑫玲發炸雞・鑫發小吃部・鑫福發炸雞・鑫茂小吃店・鑫華小吃店・鑫萌發炸雞・鑫詠發炸雞店・鑫豐食堂・鑫逸商行
同一條路「臺中市西屯區福星北路」,依地址前後各 6 筆
艾初福星有限公司・天照企業社・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市第四四八分公司・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福星分公司・大義有限公司全聯台中福星營業處・沃醍英式茶行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董監事資料集」。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