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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裕豐實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54120137

使用統一發票有限公司營業 13 年嘉義縣法院判決 2環保裁處 2職安違規 1董監事 1

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54120137
負責人魏以恆(依經濟部公司變更,民國 113 年 10 月)
登記狀態核准設立
登記機關商業發展署(南投辦公區)  依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
營業地址嘉義縣水上鄉水上村25鄰九如街13號1樓
組織型態有限公司
登記資本額100 萬元
實收資本額有限公司的資本依法必須全部繳足,不另外登記實收金額
資本額全國排名第 465,862 名(前 29%) 依資本額 100 萬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設立日期2013-01-25(民國 102 年 1 月 25 日,至今 13 年)
最近登記異動2024-10-23(民國 113 年 10 月 23 日・公司變更,依經濟部登記清冊)
資料更新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統一發票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模板工程 439012
未分類其他專門營造 439099

同業之中的位置

下面的數字是本站從公開登記資料算出來的,不是任何機關的評等。
比較的範圍是嘉義縣登記為模板工程的 161 家(不含分支機構)。

同業家數161 家  同縣市、同主行業別
資本額位置 登記資本額高於同業中的 96%  同業資本額中位數 20 萬元
設立先後 比同業中的 60% 早設立  本公司 2013 年設立

資本額是登記數字,不等於實際營運規模;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

董監事(1)

依公司法第 393 條,董事、監察人的姓名及持股是主管機關應予公開、任何人得查閱的事項。
這是最近一次登記的狀態。

登記歷程

  • 民國 108 年 8 月
    負責人 魏祥庭→魏雅各
  • 民國 113 年 10 月
    負責人 魏雅各→魏以恆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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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有官網?放上來
下一頁填網址就好。我們比對登記資料,相符就補上並標明「經本站查證」;沒過全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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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這些地方繼續查證

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2 份

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有 2 份提到「鑫裕豐實業有限公司」。

角色(原告/被告/聲請人…)取自裁判書開頭的當事人欄,沒有標示的表示書類裡看不出來, 可能只是被提到的第三人。對造只列公司行號,自然人不列。 筆數多不代表這家公司有問題 —— 支付命令、本票裁定這類案件, 去聲請的通常是收不到錢的那一方。

案由:公示催告 1 給付職業災害補償金 1

  • 民事給付職業災害補償金
    2024-05-24・113年度勞補字第29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聲請人公示催告
    2024-04-09・113年度司催字第103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鑫裕豐實業有限公司」)。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環保裁處紀錄(2)

來自環境部「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環境管理署,每 15 日更新)。這裡只照裁處書列出日期、機關、法條、金額與訴願/改善狀態, 裁處可能已經訴願撤銷或改善完成,以環境部系統為準。

  • 一般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第 11 款
    裁處日 2024-10-11・違反日 2024-08-13・高雄市・罰鍰 NT$1,200
    裁處書 41-113-100289・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固定空污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32 條第 1 項第 2 款
    裁處日 2024-09-19・違反日 2024-08-13・高雄市・罰鍰 NT$100,000
    裁處書 20-113-090024・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到環境部列管污染源查詢系統輸入「鑫裕豐實業有限公司」或統編 54120137,含裁處全文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1)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6 條第 2 項
    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處分日 2024-09-09・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30205987B號
到勞動部公告查詢系統輸入「鑫裕豐實業有限公司」核對原始公告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24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董監事資料集」。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