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舜科技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54643971
財政部稅籍:這家公司已停業(2026-05-18 起)。
本頁其餘的登記資料,來自財政部的停業名單與經濟部的登記清冊,
不是本站營業中公司使用的那份稅籍快照。
⚠️ 停業不等於解散,也不等於註銷 —— 停業是可以復業的稅籍狀態,
這裡只照抄財政部的登記事實,本站不做任何推論。
以主管機關資料為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 | 54643971 |
|---|---|
| 負責人 | 吳靜怡(依經濟部登記清冊,日期不詳) |
| 營業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文盛里汀州路3段139號1樓 |
| 組織型態 | 有限公司 |
| 資本額 | 100 萬元 |
| 設立日期 | 2013-11-04(民國 102 年 11 月 4 日,至今 12 年) |
| 統一發票 | 使用統一發票 平均每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經稽徵機關核定使用統一發票,營業稅率 5%,每兩個月自行申報。(財政部 75-07-12 台財稅第 7526254 號) |
|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 | 寵物用品批發 其他化粧品批發 |
登記歷程
-
民國 102 年 11 月設立登記,負責人 吳靜怡,登記資本額 100 萬元
出進口廠商登記
來自國際貿易署「出進口廠商登記資料」。有這筆登記表示這家公司登記可以做進出口, 但看不出它現在有沒有在做,也看不出規模。以下照登記原文列出。
| 英文名稱 | CHUAN SHUN TECHNOLOGY CO., LTD |
|---|---|
| 電話 | 02-23671580 |
| 傳真 | 02-23688135 |
| 英文地址 | No. 139, Sec. 3, Tingzhou Rd., Zhongzheng Dist., Taipei City 100047, Taiwan (R.O.C.) |
| 進出口資格 | 進口 無/出口 無 |
| 原始登記日期 | 2013-12-13 |
官方網站
本站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官方網站。
很多登記在案的公司行號沒有自己的網站 —— 客戶想找你、想確認你是不是正派經營,搜尋出來只有登記資料頁。
了解怎麼五萬台幣內製作一個官網 →
這家公司已經有官網?來信告訴我們,查證後補上,不收費。
到這些地方繼續查證
這裡只放連結,查詢結果以各網站為準。
司法案件紀錄
本站的裁判書比對,只做在稅籍營業中的公司名單上,而這一家不在那份名單裡。 所以這裡是沒有查過,不是查過沒有。要確認請直接到司法院系統查。
到司法院裁判書系統查詢輸入「全舜科技有限公司」,可查全部年份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負責人同名的董監事登記(27 家)
登記姓名與本公司負責人吳靜怡相同的人,
在其他公司被登記為董事、監察人或其他負責人的家數。
本站無法判斷是不是同一個人,也不做任何關聯推論 —— 同名同姓在台灣很常見。
負責人同名的其他登記(31)
與登記負責人姓名相同的其他公司或商號,本站無法判斷是否為同名同姓的人,也不做任何關聯推論。
-
元呈工程行統編 87220868・苗栗縣・模板工程
-
元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83465948・新北市・投資有價證券
-
兆捷有限公司統編 53690953・新北市・地毯批發
-
兆閎有限公司統編 82956072・新北市・藝術表演活動籌辦、監製與經紀
-
冒煙的喬餐飲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80005956・高雄市・餐廳
-
夢想家體適能館統編 93296210・高雄市・健身中心
-
天合企業社統編 94868692・新北市・室內裝潢工程
-
威信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統編 42938198・臺南市・未分類其他機械器具批發
-
威廷精密刀具有限公司統編 42738023・新北市・其他未分類金屬製品製造
-
孔師傅足體按摩館統編 00830044・高雄市・推拿按摩服務
-
富翊國際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統編 83534781・臺南市・人力供應
-
怡天有限公司統編 90000234・高雄市・餐廳
-
怡天餐飲有限公司統編 50931015・高雄市・餐廳
-
日嚐拉麵館統編 95256781・臺中市・麵店、小吃店
-
昆霖果菜行統編 93296295・高雄市・蔬菜零售
-
晨曦設計工作室統編 92335756・苗栗縣・未分類其他專門設計服務
-
木喬音像整合製作有限公司統編 24695418・桃園市・其他攝影
-
澐禾商行統編 60128913・桃園市・餐廳
-
牧可美學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24923623・高雄市・進口家用家具零售
-
祐得企業有限公司統編 28531900・新北市・電子器材、電子設備批發
僅顯示前 20 筆,看全部同名登記。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08-17)。本站僅呈現登記事實; 資料之完整性、即時性與正確性仍應以來源機關為準。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