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鑫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59175498
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 | 59175498 |
|---|---|
| 負責人 | 魏寀薰(依經濟部公司變更,民國 112 年 10 月) |
| 登記狀態 | 核准設立 |
| 登記機關 |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依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 |
| 營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鎮北里北昌三街3號17樓 |
| 組織型態 | 有限公司 |
| 登記資本額 | 1,000 萬元 |
| 實收資本額 | 有限公司的資本依法必須全部繳足,不另外登記實收金額 |
| 資本額全國排名 | 第 140,018 名(前 9%) 依資本額 1,000 萬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
| 設立日期 | 2016-12-23(民國 105 年 12 月 23 日,至今 9 年) |
| 最近登記異動 | 2023-10-17(民國 11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變更,依經濟部登記清冊) |
| 資料更新 | 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
| 統一發票 | 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
|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 | 管道工程 433212 其他機電、電信及電路設備安裝 433199 |
同業之中的位置
下面的數字是本站從公開登記資料算出來的,不是任何機關的評等。
比較的範圍是高雄市登記為管道工程的
1,722 家(不含分支機構)。
| 同業家數 | 1,722 家 同縣市、同主行業別 |
|---|---|
| 資本額位置 | 登記資本額高於同業中的 94% 同業資本額中位數 100 萬元 |
| 設立先後 | 比同業中的 48% 早設立 本公司 2016 年設立 |
資本額是登記數字,不等於實際營運規模;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
董監事(1)
依公司法第 393 條,董事、監察人的姓名及持股是主管機關應予公開、任何人得查閱的事項。
這是最近一次登記的狀態。
- 董事 魏寀薰 持股 6,800,000 股
登記歷程
-
民國 105 年 12 月設立登記,負責人 邱文通,登記資本額 1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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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109 年 2 月資本額 100 萬元→56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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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109 年 6 月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 305 巷 4 號 1 樓→高雄市鳳山區北昌三街 3 號 17 樓
資本額 560 萬元→680 萬元 -
民國 112 年 10 月負責人 邱文通→魏寀薰
資本額 680 萬元→1,000 萬元
政府標案(1)
這裡只收錄「適用 WTO 政府採購協定」的案件,那是政府開放下載的部分, 約占全國決標案件的 2%,多半是千萬元以上的大型採購。 沒有列出來不表示這家沒得過標,完整資料在 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
本站收錄的 1 件,決標金額合計 98.5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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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港所 111 年管線設備緊急維修單價工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決標 2022/08/23・工程類・最低標決標金額 98.5 萬元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改年繳 NT$2,880(8 折)→ |詳細條款 |還沒有官網?我們可以幫你做一個
到這些地方繼續查證
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3 份
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有 3 份提到「承鑫有限公司」。
角色(原告/被告/聲請人…)取自裁判書開頭的當事人欄,沒有標示的表示書類裡看不出來, 可能只是被提到的第三人。對造只列公司行號,自然人不列。 筆數多不代表這家公司有問題 —— 支付命令、本票裁定這類案件, 去聲請的通常是收不到錢的那一方。
案由:損害賠償(交通) 1 請求損害賠償 1 請求給付薪資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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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被告請求給付薪資等2026-02-13・114年度勞訴字第57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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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損害賠償(交通)2025-06-26・113年度潮簡字第830號・潮州簡易庭民事 ・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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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告請求損害賠償2024-02-17・112年度交簡附民字第57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 ・看全文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承鑫有限公司」)。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1)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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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6 條第 2 項未於事前告知該再承攬人有關其承攬工程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處分日 2024-11-26・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30207283A號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18
同縣市同業,依名稱前後各 6 筆
承俐企業社・承大開發實業有限公司・承德工程行・承紘工程行・承翔工程行・承軒消防設備檢修有限公司・技佳機電技術檢驗股份有限公司・技冠工程行・技品工程行・技星企業有限公司・拓德工程企業有限公司・振倫企業社
同一條路「高雄市鳳山區北昌三街」,依地址前後各 6 筆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董監事資料集」。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