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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地翔營造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60223526

使用統一發票有限公司營業 10 年臺中市法院判決 1環保裁處 5職安違規 10董監事 1

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60223526
負責人李懿書(依經濟部公司變更,民國 113 年 11 月)
登記狀態核准設立
登記機關臺中市政府  依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
營業地址臺中市太平區新興里新興路16號3樓之1
組織型態有限公司
登記資本額2,550 萬元
實收資本額有限公司的資本依法必須全部繳足,不另外登記實收金額
資本額全國排名第 72,201 名(前 5%) 依資本額 2,550 萬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設立日期2016-09-30(民國 105 年 9 月 30 日,至今 10 年)
最近登記異動2024-11-21(民國 113 年 11 月 21 日・公司變更,依經濟部登記清冊)
資料更新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統一發票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住宅營建 410013
未分類其他建材批發 461999

同業之中的位置

下面的數字是本站從公開登記資料算出來的,不是任何機關的評等。
比較的範圍是臺中市登記為住宅營建的 593 家(不含分支機構)。

同業家數593 家  同縣市、同主行業別
資本額位置 登記資本額高於同業中的 81%  同業資本額中位數 600 萬元
設立先後 比同業中的 45% 早設立  本公司 2016 年設立

資本額是登記數字,不等於實際營運規模;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

董監事(1)

依公司法第 393 條,董事、監察人的姓名及持股是主管機關應予公開、任何人得查閱的事項。
這是最近一次登記的狀態。

登記歷程

  • 民國 105 年 9 月
    設立登記,負責人 蕭至峯,登記資本額 300 萬元
  • 民國 107 年 10 月
    資本額 300 萬元→360 萬元
  • 民國 108 年 12 月
    負責人 蕭至峯→李懿書
  • 民國 109 年 12 月
    資本額 360 萬元→1,200 萬元
  • 民國 110 年 6 月
    資本額 1,200 萬元→1,550 萬元
  • 民國 113 年 9 月
    資本額 1,550 萬元→2,550 萬元
  • 民國 113 年 11 月
    地址 臺中市北屯區平昌里文昌東十一街 41 號 1 樓→臺中市太平區新興路 16 號 3 樓之 1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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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有官網?放上來
下一頁填網址就好。我們比對登記資料,相符就補上並標明「經本站查證」;沒過全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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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1 份

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有 1 份提到「新地翔營造有限公司」。

角色(原告/被告/聲請人…)取自裁判書開頭的當事人欄,沒有標示的表示書類裡看不出來, 可能只是被提到的第三人。對造只列公司行號,自然人不列。 筆數多不代表這家公司有問題 —— 支付命令、本票裁定這類案件, 去聲請的通常是收不到錢的那一方。

案由:公示催告 1

  • 民事公示催告
    2019-07-19・108年度司催字第485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新地翔營造有限公司」)。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環保裁處紀錄(5)

來自環境部「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環境管理署,每 15 日更新)。這裡只照裁處書列出日期、機關、法條、金額與訴願/改善狀態, 裁處可能已經訴願撤銷或改善完成,以環境部系統為準。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6 條第 1 項
    裁處日 2026-07-24・違反日 2026-06-03・臺中市・罰鍰 NT$12,000
    裁處書 40-115-070021・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水污染 水污染防治法第 18 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 10 條
    裁處日 2026-03-24・違反日 2026-01-20・雲林縣・罰鍰 NT$19,500
    裁處書 30-115-030010・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已改善完成・尚未繳款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6 條第 1 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 10 條第 1 項第 1 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 6 條第 1 項第 2 款
    裁處日 2023-07-12・違反日 2023-06-13・臺中市・罰鍰 NT$36,000
    裁處書 40-112-070010・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1 款
    裁處日 2022-05-16・違反日 2022-05-06・臺中市・罰鍰 NT$6,000
    裁處書 40-111-050031・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6 條第 1 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 10 條第 1 項第 1 款
    裁處日 2020-06-05・違反日 2020-05-06・臺中市・罰鍰 NT$6,000
    裁處書 40-109-060010・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到環境部列管污染源查詢系統輸入「新地翔營造有限公司」或統編 60223526,含裁處全文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10)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81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或採安全網等措施。
    處分日 2025-11-03・台中市・府授勞檢字第1140333584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9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45 條第 3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43 條第 3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1 條之 1 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76 條第 5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41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施工架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五點五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七點五公尺為限。;雇主為避免漏電而發生感電危害,應依下列狀況,於各該電動機具設備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於建築或工程作業使用之臨時用電設備。;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為防止電氣災害,開關之開閉動作應確實,有鎖扣設備者,應於操作後加鎖。;雇主對於電氣機具之帶電部分 ,如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 (含經由導電體而接觸者) 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應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
    處分日 2025-05-15・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40252320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 2025-04-24・台中市・府授勞檢字第1140106062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 2025-01-13・台中市・府授勞檢字第1140005672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 2024-01-08・台中市・府授勞檢字第1130001837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1 款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
    處分日 2023-04-27・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20202168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6 條第 1 項
    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處分日 2023-03-10・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20201324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1、2、3、4 款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處分日 2023-03-10・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20201325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9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對於高度 2 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等處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及於樓梯等處開口部分設置護欄。
    處分日 2023-03-10・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20201326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9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對於高度 2 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及於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 2018-07-20・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070203870號
到勞動部公告查詢系統輸入「新地翔營造有限公司」核對原始公告

負責人同名的其他登記(1)

與登記負責人姓名相同的其他公司或商號,本站無法判斷是否為同名同姓的人,也不做任何關聯推論。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18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董監事資料集」。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