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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虎尾糖廠

統一編號 64549807

使用統一發票其他營業 80 年雲林縣法院判決 無環保裁處 5職安違規 2

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64549807
營業地址雲林縣虎尾鎮安慶里中山路2號
組織型態其他
資本額0 元
設立日期1946-05-01(民國 35 年 5 月 1 日,至今 80 年)
資料更新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統一發票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砂糖製造 089312
管道運輸 499012
冰品零售 472926
其他商品批發經紀 451099
總機構本登記為分支機構,總機構統一編號 03794905

同一總機構的其他分支(181 家)

本登記是分支機構。總機構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在全台另外還有 181 處分支登記。

分布高雄市 54 家、臺南市 40 家、嘉義縣 14 家、屏東縣 14 家、臺中市 14 家、雲林縣 9 家⋯

同樣登記在雲林縣的其他分支:

查到的
同一個總機構底下,還有哪些分支機構登記在案。
怎麼看
分支機構在法律上沒有獨立的資本額與董監事,那些欄位本來就不會有。
這裡看不到的
各分支的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這些欄位。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
已經有官網?放上來
下一頁填網址就好。我們比對登記資料,相符就補上並標明「經本站查證」;沒過全額退款。
NT$300/月 上架 →

改年繳 NT$2,880(8 折)→ |詳細條款 |還沒有官網?我們可以幫你做一個

到這些地方繼續查證

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本站查過,沒有

沒有。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一份提到「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虎尾糖廠」的都沒有。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虎尾糖廠」)。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環保裁處紀錄(5)

來自環境部「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環境管理署,每 15 日更新)。這裡只照裁處書列出日期、機關、法條、金額與訴願/改善狀態, 裁處可能已經訴願撤銷或改善完成,以環境部系統為準。

  • 水污染 水污染防治法第 7 條第 1 項
    裁處日 2023-07-26・違反日 2023-03-29・雲林縣・罰鍰 NT$105,000
    裁處書 30-112-070006・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1 款
    裁處日 2022-01-13・違反日 2021-11-22・雲林縣・罰鍰 NT$6,000
    裁處書 40-111-010015・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待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6 條第 1 項
    裁處日 2021-08-23・違反日 2021-04-13・雲林縣・罰鍰 NT$6,000
    裁處書 40-110-080020・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固定空污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0 條第 1 項
    裁處日 2021-07-26・違反日 2021-02-25・雲林縣・罰鍰 NT$360,000
    裁處書 20-110-070010・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 移動污染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34 條第 1 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34 條第 1 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 5 條
    裁處日 2014-07-02・違反日 2014-06-16・嘉義縣・罰鍰 NT$3,000
    裁處書 21-103-060177・罰鍰(非連續處罰)・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到環境部列管污染源查詢系統輸入「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虎尾糖廠」或統編 64549807,含裁處全文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2)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24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57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應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應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
    處分日 2026-03-15・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50250995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37 條第 2 項第 3 款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未於 8 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處分日 2021-11-03・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00205472號
到勞動部公告查詢系統輸入「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虎尾糖廠」核對原始公告
同一個地址的其他登記1

同一地址常見於商辦大樓、工業區與商務中心,登記在同址不代表彼此有關係。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6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