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奇蹟科技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64969820
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 | 64969820 |
|---|---|
| 負責人 | 吳振輝(依經濟部公司變更,民國 115 年 4 月) |
| 營業地址 | 臺南市中西區五條港里西門路2段389號8樓(同地址另有 27 家登記) |
| 組織型態 | 有限公司 |
| 資本額 | 1,020 萬元 |
| 設立日期 | 2017-10-26(民國 106 年 10 月 26 日,至今 8 年) |
| 統一發票 | 使用統一發票(依財政部規定,月營業額達一定金額者應使用) |
| 行業別 | 水電工程 電路工程 房屋設備安裝工程
這是財政部稅籍登記的行業別(最多四項),⛔ 不是經濟部商業登記的「所營事業」。
兩者是不同的分類系統,同一家公司在兩邊寫的可能不一樣。
經濟部那份請至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查詢。
|
登記歷程
-
民國 106 年 10 月設立登記,負責人 吳振輝,登記資本額 20 萬元
-
民國 108 年 7 月地址 臺南市東區崇學里崇德路260號12樓之4→臺南市永康區東橋里中山南路195巷32之7號7樓之2
-
民國 112 年 10 月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東橋里中山南路195巷32之7號7樓之2→臺南市中西區五條港里西門路二段389號8樓
-
民國 113 年 4 月地址 臺南市中西區五條港里西門路二段389號8樓→臺南市中西區五條港里西門路2段389號8樓
資本額 20 萬元→520 萬元 -
民國 115 年 4 月資本額 520 萬元→1,020 萬元
官方網站
本站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官方網站。
很多登記在案的公司行號沒有自己的網站 —— 客戶想找你、想確認你是不是正派經營,搜尋出來只有登記資料頁。
我們做官網,這件事我們就是明講。了解怎麼做 →
到這些地方繼續查證
經濟部商工登記 一定有
負責人、董監事、登記狀態、資本額
Google 地圖 未查證
用登記地址搜尋這個位置
中華黃頁 未查證
電話與營業資訊
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 未查證
輸入「台灣奇蹟科技有限公司」查這家有沒有註冊商標
「一定有」= 這家的登記本來就在該機關,點過去必定查得到。
「未查證」= 本站沒有去查過那邊有沒有這家 —— ⛔ 不是「沒有」,只是我們不替你先查。
⚠️ 上列皆為各機關與業者自己的網站,本站僅提供連結,不轉載其內容;結果以各該網站為準。
司法案件紀錄
本站尚未收錄這家的裁判紀錄。
司法院的裁判書開放資料目前無法取得 —— 檔案下載端點失效(官方文件自己的範例也回錯誤)、 查詢 API 有服務時段限制,且該資料集已公告即將整併下架。資料源恢復後本站會補上。
到司法院裁判書系統查詢輸入「台灣奇蹟科技有限公司」即可⚠️ 查得到的是「已公開、已裁判」的紀錄;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都不會出現。 有沒有判決⛔ 不代表這家公司好或不好,本站不做任何訴訟風險評分。
同一個地址的其他登記(27)
同一地址常見於商辦大樓、工業區與商務中心,登記在同址不代表彼此有關係。
-
仲誼稅務資訊顧問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84592041・負責人 林康婷
-
佳仕德國際事業有限公司統編 82937955・負責人 邱進家
-
億誠貿易有限公司統編 84416447・負責人 王偉盛
-
光希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62098984・負責人 張慧梅
-
凡事可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85027986・負責人 張梅芬
-
和侑事業有限公司統編 90810635・負責人 陳玉蘭
-
和侑事業有限公司和祥分公司統編 00192480
-
和鑫機電工程有限公司統編 93503885・負責人 陳鴻銘
-
圓洸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83262423・負責人 許俊僑
-
拓美諮詢有限公司統編 90448826・負責人 管聯純
-
李氏寒天企業有限公司統編 97505435・負責人 李奇輝
-
林果實業有限公司統編 83188254・負責人 林思辰
-
樹大企業社統編 92455843・負責人 黃泯睿
-
正樂屋有限公司統編 85031671・負責人 黃韋傑
-
永金科技有限公司統編 80012844・負責人 翁育睿
-
源龍材料有限公司統編 90659053・負責人 莊媖婷
-
煜隆香品企業社統編 00437302・負責人 王志嘉
-
爵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83649480・負責人 莊惇惠
-
盛翊金屬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16963305・負責人 陳大清
-
神崗工業有限公司統編 85022595・負責人 邱進家
僅顯示前 20 筆。
負責人同名的其他登記(6)
這裡列的是登記負責人姓名與本頁相同的其他公司或商號。 台灣同名同姓的情形很常見,名字一樣不代表是同一個人; 本站無法判斷是否為同一人,也不做任何關聯推論。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08-17)。本站僅呈現登記事實,不做評分或評等; 資料之完整性、即時性與正確性仍應以來源機關為準。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