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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66393929

營造業使用統一發票股份有限公司營業 49 年臺北市法院判決 11環保裁處 9職安違規 22董監事 4

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66393929
負責人魏瑞伯(依經濟部公司變更,民國 113 年 5 月)
登記狀態核准設立
登記機關商業發展署(實收資本額未達5億元)  依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
營業地址臺北市中山區中吉里010鄰松江路168號10樓
組織型態股份有限公司
登記資本額6.0 億元
實收資本額6.0 億元
資本額全國排名第 5,113 名(前 0.3%) 依資本額 6.0 億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設立日期1977-01-01(民國 66 年 1 月 1 日,至今 49 年)
最近登記異動2024-05-14(民國 113 年 5 月 14 日・公司變更,依經濟部登記清冊)
資料更新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統一發票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未分類砂、石採取及其他礦業 060099
未分類其他專門營造 439099
其他建築設備安裝 433900
室內裝潢工程 434011

同業之中的位置

下面的數字是本站從公開登記資料算出來的,不是任何機關的評等。
比較的範圍是臺北市登記為未分類砂、石採取及其他礦業的 45 家(不含分支機構)。

同業家數45 家  同縣市、同主行業別
資本額位置 登記資本額高於同業中的 95%  同業資本額中位數 600 萬元
設立先後 比同業中的 91% 早設立  本公司 1977 年設立

資本額是登記數字,不等於實際營運規模;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

董監事(4)

依公司法第 393 條,董事、監察人的姓名及持股是主管機關應予公開、任何人得查閱的事項。
這是最近一次登記的狀態。

  • 董事長 魏瑞伯 代表 有興投資有限公司 該法人持股 11,415,200 股
  • 董事 洪維欣 代表 有洪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該法人持股 5,006,666 股
  • 董事 王再福 代表 榮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該法人持股 1,260 股
  • 監察人 許紹鵬 持股 900,400 股

登記歷程

  • 民國 110 年 5 月
    負責人 魏有英→魏瑞伯
  • 民國 112 年 6 月
    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 2 段 170 號 10 樓→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 168 號 10 樓
  • 民國 113 年 5 月
    資本額 3.0 億元→6.0 億元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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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11 份

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有 11 份提到「大三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角色(原告/被告/聲請人…)取自裁判書開頭的當事人欄,沒有標示的表示書類裡看不出來, 可能只是被提到的第三人。對造只列公司行號,自然人不列。 筆數多不代表這家公司有問題 —— 支付命令、本票裁定這類案件, 去聲請的通常是收不到錢的那一方。

案由:支付命令 2 給付工程款 2 依職權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 1 偽造文書等 1 損害賠償 1

  • 民事被告損害賠償
    對造:立泰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2026-03-06・115年度補字第127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被告確認僱傭關係等
    2021-02-04・110年度勞補字第5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依職權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
    2020-04-29・109年度司他字第32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相對人給付工程款
    2017-07-14・105年度建字第367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支付命令
    2016-01-28・105年度司促字第1540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刑事偽造文書等
    2014-12-23・102年度上訴字第3000號・臺灣高等法院刑事 ・看全文
  • 民事聲明異議
    2014-04-30・103年度店事聲字第50號・新店簡易庭民事 ・看全文
  • 民事支付命令
    2014-02-13・103年度司促字第3044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刑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
    2013-08-30・97年度訴更字第2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 ・看全文
  • 民事相對人返還提存物
    對造:聚巨企業有限公司
    2012-03-26・101年度司聲字第461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上面列的是最近 10 份,其餘 1 份請到司法院系統查。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大三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環保裁處紀錄(9)

來自環境部「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環境管理署,每 15 日更新)。這裡只照裁處書列出日期、機關、法條、金額與訴願/改善狀態, 裁處可能已經訴願撤銷或改善完成,以環境部系統為準。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1 款
    裁處日 2019-03-28・違反日 2019-03-28・桃園市・罰鍰 NT$30,000
    裁處書 40-108-030035・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款
    裁處日 2019-03-28・違反日 2019-03-28・桃園市・罰鍰 NT$30,000
    裁處書 40-108-030037・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營建工程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32 條第 1 項第 2 款
    裁處日 2019-01-14・違反日 2018-11-08・高雄市・罰鍰 NT$100,000
    裁處書 23-108-010003・罰鍰(非連續處罰)・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 營建工程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31 條第 1 項
    裁處日 2011-09-06・違反日 2011-08-20・基隆市・罰鍰 NT$100,000
    裁處書 23-100-090001・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一般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第 2 款
    裁處日 2011-08-10・違反日 2011-06-29・基隆市・罰鍰 NT$1,200
    裁處書 41-100-080211・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一般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第 2 款
    裁處日 2011-06-17・違反日 2011-05-18・臺中市・罰鍰 NT$4,500
    裁處書 41-100-060188・罰鍰(非連續處罰)・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 營建工程 空氣污染防制法(修訂年度 91 年)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款
    裁處日 2010-07-29・違反日 2010-07-02・基隆市・罰鍰 NT$100,000
    裁處書 23-099-070004・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1 款
    裁處日 2010-04-06・違反日 2010-03-04・桃園市・罰鍰 NT$30,000
    裁處書 40-099-040016・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一般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第 2 款
    裁處日 2010-04-01・違反日 2010-03-17・桃園市・罰鍰 NT$3,000
    裁處書 41-099-040015・罰鍰(非連續處罰)・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到環境部列管污染源查詢系統輸入「大三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或統編 66393929,含裁處全文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22)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1 款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交付承攬,並與承攬人、再承攬人之工作者共同作業時,原事業單位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
    處分日 2026-04-28・職業安全衛生署・罰鍰 NT$60,000・勞職授字第1150251729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9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3 款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處分日 2026-03-18・台北市・北市勞職字第11560299061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1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CUP L10 1-2/A.7 板面通道未有防止勞工跌倒之措施,致發生職業災害
    處分日 2025-12-09・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罰鍰 NT$100,000・竹環字第1140039582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1、2、3 款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立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
    處分日 2025-11-10・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40255139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20 條第 8 款 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而以金屬網、塑膠網遮覆上、中欄杆與樓板或地板間之空隙者,網應密接於地
    處分日 2025-10-30・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40255065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1、2、3 款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立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
    處分日 2025-07-04・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40253183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1 款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立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
    處分日 2025-07-04・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40253021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1、2、3 款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立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
    處分日 2025-05-01・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40251696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1、2、3 款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立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
    處分日 2025-03-12・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40251046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
    受處分人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1、2、3 款:「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立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之規定。
    處分日 2025-01-16・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40250162號

上面列的是最近 10 筆,其餘 12 筆請到職安署系統查。

到勞動部公告查詢系統輸入「大三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核對原始公告

登記執照(1)

營造業字號 B00401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名冊資料日期 2026-09-03

這裡呈現的是「某一天的名冊上有這一家」,不是「現在還有執照」。 這幾份名冊的更新頻率各不相同(不動產經紀業一年才更新一次),而且 名冊沒有狀態記載並不等於執照有效 —— 三份原始名冊都沒有「有效/失效」這樣的欄位。 要確認現況請向主管機關查詢。

本公司指派的董監事席次(1 家)

依公司法第 27 條,公司當別家公司的股東時,可以指派代表人去擔任那家公司的董事或監察人。
下面是登記資料裡,由本公司指派代表人出任董監事的公司。
本區資料以公司名稱自動比對,來源欄位只記名稱、不記統一編號, 可能有誤或不完整,請以主管機關資料為準。

負責人同名的董監事登記(6 家)

登記姓名與本公司負責人魏瑞伯相同的人, 在其他公司被登記為董事、監察人或其他負責人的家數。
本站無法判斷是不是同一個人,也不做任何關聯推論 —— 同名同姓在台灣很常見。

看明細 登記姓名為「魏瑞伯」的董監事登記

負責人同名的其他登記(3)

同一個地址的其他登記1

同一地址常見於商辦大樓、工業區與商務中心,登記在同址不代表彼此有關係。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24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董監事資料集」。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