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衛生器材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69829150
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 | 69829150 |
|---|---|
| 負責人 | 莊文彬(依經濟部公司變更,民國 105 年 5 月) |
| 登記狀態 | 核准設立 |
| 登記機關 | 臺南市政府 依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 |
| 營業地址 | 臺南市中西區法華里府連路137號1樓 |
| 組織型態 | 有限公司 |
| 登記資本額 | 500 萬元 |
| 實收資本額 | 有限公司的資本依法必須全部繳足,不另外登記實收金額 |
| 資本額全國排名 | 第 228,052 名(前 14%) 依資本額 500 萬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
| 設立日期 | 1984-04-10(民國 73 年 4 月 10 日,至今 42 年) |
| 最近登記異動 | 2016-05-20(民國 105 年 5 月 20 日・公司變更,依經濟部登記清冊) |
| 資料更新 | 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
| 統一發票 | 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
|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 | 廢水及污水處理 370000 醫用生物製品製造 200300 平板玻璃批發 461913 其他未分類專賣批發 469999 |
同業之中的位置
下面的數字是本站從公開登記資料算出來的,不是任何機關的評等。
比較的範圍是臺南市登記為廢水及污水處理的
48 家(不含分支機構)。
| 同業家數 | 48 家 同縣市、同主行業別 |
|---|---|
| 資本額位置 | 登記資本額高於同業中的 83% 同業資本額中位數 84 萬元 |
| 設立先後 | 比同業中的 98% 早設立 本公司 1984 年設立 |
資本額是登記數字,不等於實際營運規模;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
董監事(2)
依公司法第 393 條,董事、監察人的姓名及持股是主管機關應予公開、任何人得查閱的事項。
這是最近一次登記的狀態。
工廠登記(1)
來自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登記工廠名錄」。一家公司可以有多個工廠, 工廠地址與公司登記地址常常不同。這裡照登記原文列出,沒有加工。
| 工廠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永就里中山路 167 號 |
|---|---|
| 主要產品 | 220 塑膠製品 |
| 產業類別 | 22 塑膠製品製造業 |
| 工廠負責人 | 莊文彬 |
| 組織型態 | 有限公司 |
| 工廠登記編號 | 99659994 |
| 登記核准日期 | 1997-07-28 |
註冊商標1 筆
| 註冊號 | 商標名稱 | 類別 | 專用期限 |
|---|---|---|---|
| 01158309 | 環衛衛生器材有限公司標章 | 11 | 2035-06-15 |
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公報(民國 105 年起的註冊、延展、移轉、撤銷公告),以商標權人名稱比對公司全名(含改名前的舊名)掛上; 已撤銷、廢止或專用期限已過的不列。類別是商品及服務分類的類號(早年註冊的舊案沿用舊分類,號碼會超過 45)。 要看商標圖樣與指定商品,請到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輸入註冊號。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改年繳 NT$2,880(8 折)→ |詳細條款 |還沒有官網?我們可以幫你做一個
到這些地方繼續查證
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本站查過,沒有
沒有。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一份提到「環衛衛生器材有限公司」的都沒有。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環衛衛生器材有限公司」)。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其他政府登記與紀錄1
⚠️ 重大職業災害是事故紀錄,不是處分 —— 責任歸屬要看勞動檢查結果與後續處分,這份公開資料沒有那些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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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職業災害・物體倒塌、崩塌(2023-10-12)罹災 1 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5)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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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 62 條第 1 款、同規則 63 條 10 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80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雇主對於使用固定式起重機、移動式起重機或人字臂起重桿(以下簡稱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未僱用曾受吊掛作業訓練合格者擔任;雇主對於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未使其引導荷物下降至地面。確認荷物之排列、放置安定後,將吊掛用具卸離荷物;雇主對於作業中有物體飛落或飛散,致危害勞工之虞時,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設施。處分日 2024-09-13・職業安全衛生署・罰鍰 NT$50,000・勞職授字第11302060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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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37 條第 2 項第 1 款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死亡職業災害,雇主未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處分日 2024-01-15・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3020207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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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16 條第 1 項雇主對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非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不得使用。處分日 2024-01-15・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30202070A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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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4 條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之操作人員,雇主未僱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充任之。處分日 2024-01-15・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30202070B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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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49 條第 1 款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監督之人員從事吊掛作業發生倒塌危害,致發生第 37 條第 2 項之災害。處分日 2024-01-15・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30202070C號
負責人同名的其他登記(2)
與登記負責人姓名相同的其他公司或商號,本站無法判斷是否為同名同姓的人,也不做任何關聯推論。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18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董監事資料集」。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