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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弘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72071025

使用統一發票股份有限公司營業 52 年臺南市法院判決 5環保裁處 6職安違規 11董監事 4

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72071025
負責人呂江倍紅(依經濟部公司變更,民國 115 年 8 月)
登記狀態核准設立
登記機關臺南市政府  依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
營業地址臺南市新市區三舍里6鄰復興路481號
組織型態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額3.8 億元
資本額全國排名第 7,866 名(前 0.5%) 依資本額 3.8 億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設立日期1974-10-01(民國 63 年 10 月 1 日,至今 52 年)
最近登記異動2026-08-06(民國 115 年 8 月 6 日・公司變更,依經濟部登記清冊)
資料更新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統一發票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其他未分類金屬製品製造 259999

同業之中的位置

下面的數字是本站從公開登記資料算出來的,不是任何機關的評等。
比較的範圍是臺南市登記為其他未分類金屬製品製造的 391 家(不含分支機構)。

同業家數391 家  同縣市、同主行業別
資本額位置 登記資本額高於同業中的 99%  同業資本額中位數 100 萬元
設立先後 比同業中的 99% 早設立  本公司 1974 年設立

資本額是登記數字,不等於實際營運規模;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

所營事業(5)

向經濟部申報之營業範圍,公司章程登記。

  • 金屬製品、銅製品之製造買賣
  • 五金零件、噴霧器之製造買賣業務
  • 不銹鋼板製造買賣業務。(軋鋼除外)
  • 鋁板、鋁片製造加工買賣
  • 有關前列各項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董監事(4)

依公司法第 393 條,董事、監察人的姓名及持股是主管機關應予公開、任何人得查閱的事項。
這是最近一次登記的狀態。

登記歷程

  • 民國 105 年 10 月
    資本額 3.8 億元→4.2 億元
  • 民國 113 年 10 月
    地址 臺南市新市區三舍里三舍 153 號→臺南市新市區三舍里復興路 481 號
  • 民國 114 年 12 月
    資本額 4.2 億元→3.8 億元

工廠登記(1)

來自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登記工廠名錄」。一家公司可以有多個工廠, 工廠地址與公司登記地址常常不同。這裡照登記原文列出,沒有加工。

東弘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中
工廠地址臺南市新市區三舍里復興路 481 號
主要產品243 銅
產業類別24 基本金屬製造業
工廠負責人呂江倍紅
組織型態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登記編號99656544
登記核准日期1975-01-22

出進口廠商登記

來自國際貿易署「出進口廠商登記資料」。有這筆登記表示這家公司登記可以做進出口, 但看不出它現在有沒有在做,也看不出規模。以下照登記原文列出。

英文名稱TONG HORNG METAL INDUSTRIAL CO., LTD.
電話06-5996166
傳真06-5995618
英文地址No. 481, Fuxing Rd., Sanshe Vil., Xinshi Dist., Tainan City 744007, Taiwan (R.O.C.)
進出口資格進口 有/出口 有
原始登記日期1979-06-19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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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案件紀錄5 份

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有 5 份提到「東弘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角色(原告/被告/聲請人…)取自裁判書開頭的當事人欄,沒有標示的表示書類裡看不出來, 可能只是被提到的第三人。對造只列公司行號,自然人不列。 筆數多不代表這家公司有問題 —— 支付命令、本票裁定這類案件, 去聲請的通常是收不到錢的那一方。

案由:就業服務法 1 聲請停止執行 1 返還借款 1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1 除權判決 1

  • 民事除權判決
    2022-09-15・111年度除字第209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刑事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2021-10-26・110年度訴字第79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 ・看全文
  • 民事返還借款
    2021-10-19・109年度重上更一字第143號・臺灣高等法院民事 ・看全文
  • 行政原告就業服務法
    對造:勞動部
    2019-01-17・107年度訴字第1609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 ・看全文
  • 行政聲請人聲請停止執行
    對造:勞動部
    2019-01-09・107年度停字第101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 ・看全文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東弘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環保裁處紀錄(6)

來自環境部「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環境管理署,每 15 日更新)。這裡只照裁處書列出日期、機關、法條、金額與訴願/改善狀態, 裁處可能已經訴願撤銷或改善完成,以環境部系統為準。

  • 水污染 水污染防治法第 7 條第 1 項,放流水標準第 2 條
    裁處日 2024-07-12・違反日 2024-05-23・臺南市・罰鍰 NT$105,000
    裁處書 30-113-070027・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 一般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6 條第 1 項
    裁處日 2018-05-02・違反日 2018-03-20・臺南市・罰鍰 NT$6,000
    裁處書 41-107-050005・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固定空污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3 條第 1 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4 條第 2 項
    裁處日 2017-12-07・違反日 2017-10-12・臺南市・罰鍰 NT$200,000
    裁處書 20-106-120003・罰鍰(非連續處罰)・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 固定空污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3 條第 1 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4 條第 2 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3 條第 1 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4 條第 2 項
    裁處日 2017-12-07・違反日 2017-10-12・臺南市・罰鍰 NT$200,000
    裁處書 20-106-120004・罰鍰(非連續處罰)・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 固定空污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1 款
    裁處日 2017-08-04・違反日 2017-06-26・臺南市・罰鍰 NT$100,000
    裁處書 20-106-080004・罰鍰(非連續處罰)・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6 條第 1 項
    裁處日 2012-07-30・違反日 2012-06-15・臺南市・罰鍰 NT$60,000
    裁處書 40-101-070007・罰鍰(非連續處罰)・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到環境部列管污染源查詢系統輸入「東弘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或統編 72071025,含裁處全文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11)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4 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之操作人員,未僱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充任之。
    處分日 2025-03-18・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40251134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26 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 84 條第 2 項第 2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配衡型堆高機之駕駛座,未配置防止車輛傾倒時,駕駛者被堆高機壓傷之安全帶、護欄或其他防護設施。
    處分日 2023-04-24・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20202188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24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 2022-08-16・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10204681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41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對於電氣機具之帶電部分 ,如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 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
    處分日 2020-10-23・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090204650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24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 2020-01-14・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090200242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58 條第 1 項第 1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紙、布、鋼纜或其他具有捲入點危險之捲胴作業機械部分,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
    處分日 2019-10-21・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080204500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08 條第 1 項第 5 款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16 條第 1 項第 12 款 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採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
    處分日 2019-04-08・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080201436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16 條第 1 項
    對於危險性機械(固定式起重機),其使用超過規定期間(105 年 9 月 21 日),未經再檢查合格仍繼續使用
    處分日 2017-07-18・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060203293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16 條第 1 項
    設置吊升荷重在 3 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檢查合格証已逾有效期限,未經再檢查合格即予繼續使用。
    處分日 2017-07-18・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060203293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85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對於熔礦爐、熔鐵爐、玻璃熔解爐、或其他高溫操作場所,為防止爆炸或高熱物飛出,未有適當防護裝置並使勞工確實使用。
    處分日 2016-08-17・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050203017號

上面列的是最近 10 筆,其餘 1 筆請到職安署系統查。

到勞動部公告查詢系統輸入「東弘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核對原始公告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24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董監事資料集」。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