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司雷達

首頁 › 臺北市 › 其他產業用機械設備維修及安裝

日商三菱商事大潭七號機擴建工程事務所

統一編號 77797650

使用統一發票同地址另有 4 家其他營業 6 年臺北市法院判決 無職安違規 7

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77797650
營業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新仁里忠孝東路4段525號19樓(同地址另有 4 家登記,在本頁最下方展開)
組織型態其他
資本額579.0 億元
資本額全國排名第 74 名(前 0.01% 內) 依資本額 579.0 億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設立日期2020-05-07(民國 109 年 5 月 7 日,至今 6 年)
資料更新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統一發票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其他產業用機械設備維修及安裝 340099
其他建築設備安裝 433900

同業之中的位置

下面的數字是本站從公開登記資料算出來的,不是任何機關的評等。
比較的範圍是臺北市登記為其他產業用機械設備維修及安裝的 209 家(不含分支機構)。

同業家數209 家  同縣市、同主行業別
資本額位置 登記資本額高於同業中的 100%  同業資本額中位數 300 萬元
設立先後 比同業中的 26% 早設立  本公司 2020 年設立

資本額是登記數字,不等於實際營運規模;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
已經有官網?放上來
下一頁填網址就好。我們比對登記資料,相符就補上並標明「經本站查證」;沒過全額退款。
NT$300/月 上架 →

改年繳 NT$2,880(8 折)→ |詳細條款 |還沒有官網?我們可以幫你做一個

到這些地方繼續查證

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本站查過,沒有

沒有。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一份提到「日商三菱商事大潭七號機擴建工程事務所」的都沒有。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日商三菱商事大潭七號機擴建工程事務所」)。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7)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3 款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 2025-05-02・職業安全衛生署・罰鍰 NT$100,000・勞職授字第1140251747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3 款、第 4 款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處分日 2024-06-27・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30205003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3 款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 2024-04-01・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30203592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3 款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 2023-07-20・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20203542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9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 2023-01-07・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20200104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3 款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 2022-07-04・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10203605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3 款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 2021-07-20・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00203756號
到勞動部公告查詢系統輸入「日商三菱商事大潭七號機擴建工程事務所」核對原始公告
同一個地址的其他登記4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18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