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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鑫企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79955015
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 | 79955015 |
|---|---|
| 負責人 | 彭瑜偉(依經濟部公司變更,民國 106 年 9 月) |
| 登記狀態 | 核准設立 |
| 登記機關 |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依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 |
| 營業地址 | 高雄市梓官區梓信里梓官路475巷1弄47-4號1樓 |
| 組織型態 | 有限公司 |
| 登記資本額 | 100 萬元 |
| 實收資本額 | 有限公司的資本依法必須全部繳足,不另外登記實收金額 |
| 資本額全國排名 | 第 465,862 名(前 29%) 依資本額 100 萬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
| 設立日期 | 2002-06-18(民國 91 年 6 月 18 日,至今 24 年) |
| 最近登記異動 | 2017-09-28(民國 106 年 9 月 28 日・公司變更,依經濟部登記清冊) |
| 資料更新 | 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
| 統一發票 | 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
|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 | 建材五金(螺絲、螺帽、鉚釘等金屬製品)批發 461515 |
同業之中的位置
下面的數字是本站從公開登記資料算出來的,不是任何機關的評等。
比較的範圍是高雄市登記為建材五金(螺絲、螺帽、鉚釘等金屬製品)批發的
2,263 家(不含分支機構)。
| 同業家數 | 2,263 家 同縣市、同主行業別 |
|---|---|
| 資本額位置 | 登記資本額高於同業中的 52% 同業資本額中位數 100 萬元 |
| 設立先後 | 比同業中的 71% 早設立 本公司 2002 年設立 |
資本額是登記數字,不等於實際營運規模;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
董監事(1)
依公司法第 393 條,董事、監察人的姓名及持股是主管機關應予公開、任何人得查閱的事項。
這是最近一次登記的狀態。
- 董事 彭瑜偉 持股 800,000 股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改年繳 NT$2,880(8 折)→ |詳細條款 |還沒有官網?我們可以幫你做一個
到這些地方繼續查證
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1 份
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有 1 份提到「三友鑫企業有限公司」。
角色(原告/被告/聲請人…)取自裁判書開頭的當事人欄,沒有標示的表示書類裡看不出來, 可能只是被提到的第三人。對造只列公司行號,自然人不列。 筆數多不代表這家公司有問題 —— 支付命令、本票裁定這類案件, 去聲請的通常是收不到錢的那一方。
案由:給付薪資扣押款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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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被告給付薪資扣押款對造: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25-02-18・114年度勞簡字第1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三友鑫企業有限公司」)。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環保裁處紀錄(1)
來自環境部「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環境管理署,每 15 日更新)。這裡只照裁處書列出日期、機關、法條、金額與訴願/改善狀態, 裁處可能已經訴願撤銷或改善完成,以環境部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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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第 1 款裁處日 2012-09-19・違反日 2011-07-06・高雄市・罰鍰 NT$1,500裁處書 41-101-093492・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勞動法令裁處紀錄(1)
來自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公告(每月更新)。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事業單位名稱與主管機關所在縣市都一致」比對上來的, 同名同縣市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 備註欄寫「訴願程序中」的表示尚未確定,以勞動部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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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第 6 項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處分日 2020-07-01・公告日 2020-09-09・高雄市・罰鍰 NT$20,000・高市勞條字第10935927800號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2)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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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37 條第 2 項第 3 款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 1 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未於 8 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處分日 2026-06-12・高雄市・高市勞檢字第115711862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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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 款對於衝剪機台自動輸送期間,因作業性質致設置安全護圍等有困難者,未設置感應式安全裝置。處分日 2026-06-12・高雄市・高市勞檢字第11571186500號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18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董監事資料集」。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