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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冠水電企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80471930

使用統一發票有限公司營業 23 年桃園市法院判決 2職安違規 8董監事 1經理人 1

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80471930
負責人吳美惠(依經濟部公司變更,民國 106 年 2 月)
登記狀態核准設立
登記機關桃園市政府  依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
營業地址桃園市龜山區山德里民安街128巷31號四樓
組織型態有限公司
登記資本額500 萬元
實收資本額有限公司的資本依法必須全部繳足,不另外登記實收金額
資本額全國排名第 228,052 名(前 14%) 依資本額 500 萬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設立日期2003-09-02(民國 92 年 9 月 2 日,至今 23 年)
最近登記異動2017-02-20(民國 106 年 2 月 20 日・公司變更,依經濟部登記清冊)
資料更新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統一發票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電力設備器材批發 464920

同業之中的位置

下面的數字是本站從公開登記資料算出來的,不是任何機關的評等。
比較的範圍是桃園市登記為電力設備器材批發的 193 家(不含分支機構)。

同業家數193 家  同縣市、同主行業別
資本額位置 登記資本額高於同業中的 81%  同業資本額中位數 120 萬元
設立先後 比同業中的 59% 早設立  本公司 2003 年設立

資本額是登記數字,不等於實際營運規模;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

董監事(1)

依公司法第 393 條,董事、監察人的姓名及持股是主管機關應予公開、任何人得查閱的事項。
這是最近一次登記的狀態。

經理人(1)

依公司法第 393 條,經理人姓名是主管機關應予公開、任何人得查閱的事項。
這是本站 2026-09-14 取得的公司登記經理人資料;左欄是登記的到職日期,「日期未載」表示來源沒有填或填的不是有效日期。

  • 2005-06-01 吳美惠

登記歷程

  • 民國 106 年 2 月
    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山德里山鶯路 137 巷 11 之 1 號 4 樓→桃園市龜山區山德里民安街 128 巷 31 號 4 樓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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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有官網?放上來
下一頁填網址就好。我們比對登記資料,相符就補上並標明「經本站查證」;沒過全額退款。
NT$300/月 上架 →

改年繳 NT$2,880(8 折)→ |詳細條款 |還沒有官網?我們可以幫你做一個

到這些地方繼續查證

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2 份

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有 2 份提到「利冠水電企業有限公司」。

角色(原告/被告/聲請人…)取自裁判書開頭的當事人欄,沒有標示的表示書類裡看不出來, 可能只是被提到的第三人。對造只列公司行號,自然人不列。 筆數多不代表這家公司有問題 —— 支付命令、本票裁定這類案件, 去聲請的通常是收不到錢的那一方。

案由:給付職業災害補償金等 1 返還保證書 1

  • 民事相對人返還保證書
    2024-03-14・113年度司聲字第103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被告給付職業災害補償金等
    2022-04-15・110年度重勞訴字第4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利冠水電企業有限公司」)。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8)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1-1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 款、第 3 款、第 5 款
    未提供安全帽使正確戴用。
    處分日 2023-04-21・台北市・府勞職字第11260612805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1-1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3、5 款
    未提供安全帽使正確戴用。
    處分日 2022-09-29・台北市・北市勞職字第11161058743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1-1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3、5 款
    未提供安全帽使正確戴用。
    處分日 2020-08-24・台北市・北市勞職字第10960905811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6 條第 2 項
    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承攬人亦應依前項規定告知再承攬人。
    處分日 2020-08-14・桃園市・罰鍰 NT$30,000・府勞檢字第10902038871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30 條第 1 項第 3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5 款
    合梯未符合規定。
    處分日 2020-06-10・台北市・北市勞職字第10960593847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1 條之 1 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3、5 款。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處分日 2017-12-21・台北市・北市勞職字第10641409302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1、2、3 款。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將承攬人納入協議組織運作,又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有頭顱受創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作業,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使進場勞工確實戴用適當之安全帽。
    處分日 2017-12-04・台北市・北市勞職字第10640459702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1 條之 1 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3、5 款。
    對於進入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勞工正確戴用。
    處分日 2016-11-16・台北市・北市勞職字第10543081704號
到勞動部公告查詢系統輸入「利冠水電企業有限公司」核對原始公告

負責人同名的董監事登記(35 家)

登記姓名與本公司負責人吳美惠相同的人, 在其他公司被登記為董事、監察人或其他負責人的家數。
本站無法判斷是不是同一個人,也不做任何關聯推論 —— 同名同姓在台灣很常見。

看明細 登記姓名為「吳美惠」的董監事登記

負責人同名的其他登記(42)

與登記負責人姓名相同的其他公司或商號,本站無法判斷是否為同名同姓的人,也不做任何關聯推論。

僅顯示前 20 筆,看全部同名登記。

負責人同名的其他登記 · 已停業(1)

這些登記在財政部的停業名單上,所以沒有列在上面那份清單裡,也沒有算進上面那個數字。 停業不等於解散,也不等於註銷。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18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董監事資料集」、經濟部商工行政資料開放平臺「公司登記經理人資料集」。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