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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80586692

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80586692
負責人吳宏哲(依經濟部公司變更,民國 115 年 7 月)
登記狀態核准設立
登記機關桃園市政府  依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
營業地址桃園市大溪區仁善里9鄰新光東路76巷36之2號
組織型態股份有限公司
登記資本額3.5 億元
實收資本額3.2 億元 與登記資本額不同
資本額全國排名第 8,902 名(前 0.5%) 依資本額 3.2 億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設立日期2003-11-11(民國 92 年 11 月 11 日,至今 22 年)
最近登記異動2026-07-22(民國 115 年 7 月 22 日・公司變更,依經濟部登記清冊)
資料更新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統一發票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其他烘焙炊蒸食品製造 089199

同業之中的位置

下面的數字是本站從公開登記資料算出來的,不是任何機關的評等。
比較的範圍是桃園市登記為其他烘焙炊蒸食品製造的 99 家(不含分支機構)。

同業家數99 家  同縣市、同主行業別
資本額位置 登記資本額高於同業中的 100%  同業資本額中位數 100 萬元
設立先後 比同業中的 87% 早設立  本公司 2003 年設立

資本額是登記數字,不等於實際營運規模;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

所營事業(7)

向經濟部申報之營業範圍,公司章程登記。

  • C104020烘焙食品業
  • C199030即食餐食業
  • C199990雜項食品製造業(壽司、三明治、飯糰)
  • C199010粉條類食品製造業
  • F102110烘焙食品批發業
  • F102140粉條類食品批發業
  •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董監事(8)

依公司法第 393 條,董事、監察人的姓名及持股是主管機關應予公開、任何人得查閱的事項。
這是最近一次登記的狀態。

  • 董事長 吳宏哲 代表 屏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該法人持股 16,629,421 股
  • 董事 北村 篤 代表 台灣伊藤忠股份有限公司 該法人持股 3,211,195 股
  • 董事 吳榮浩 代表 屏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該法人持股 16,629,421 股
  • 董事 林嘉琪 代表 屏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該法人持股 16,629,421 股
  • 董事 薛東都 代表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該法人持股 12,271,367 股
  • 董事 陳文良 代表 屏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該法人持股 16,629,421 股
  • 董事 黃君毅 代表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該法人持股 12,271,367 股
  • 監察人 吳勝福

登記歷程

  • 民國 103 年 7 月
    資本額 2.0 億元→2.4 億元
  • 民國 104 年 7 月
    地址 桃園縣大溪鎮仁善里 15 鄰松樹 21 之 8 號→桃園市大溪區仁善里 15 鄰松樹 21 之 8 號
    資本額 2.4 億元→2.7 億元
  • 民國 110 年 2 月
    地址 桃園市大溪區仁善里 15 鄰松樹 21 之 8 號→桃園市大溪區仁善里 9 鄰新光東路 76 巷 36 之 2 號
  • 民國 110 年 7 月
    地址 桃園市大溪區仁善里 9 鄰新光東路 76 巷 36 之 2 號→桃園市大溪區仁善里新光東路 76 巷 36 之 2 號
  • 民國 111 年 7 月
    地址 桃園市大溪區仁善里新光東路 76 巷 36 之 2 號→桃園市大溪區仁善里 9 鄰新光東路 76 巷 36 之 2 號
  • 民國 115 年 7 月
    資本額 2.7 億元→3.2 億元

工廠登記(3)

來自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登記工廠名錄」。一家公司可以有多個工廠, 工廠地址與公司登記地址常常不同。這裡照登記原文列出,沒有加工。

屏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甜點廠生產中
工廠地址桃園市大溪區仁善里 9 鄰新光東路 76 巷 36 之 2 號
主要產品089 其他食品
產業類別08 食品製造業
工廠負責人吳宏哲
組織型態有限公司
工廠登記編號03000176
登記核准日期2010-12-24
屏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新豐廠生產中
工廠地址新竹縣新豐鄉中崙村 9 鄰中崙 289-3 號
主要產品081 肉類加工、083 蔬果加工、089 其他食品
產業類別08 食品製造業
工廠負責人吳宏哲
組織型態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登記編號04000369
登記核准日期2014-11-21
屏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鮮食廠生產中
工廠地址桃園市大溪區仁善里 9 鄰新光東路 76 巷 36 之 2 號
主要產品089 其他食品、083 蔬果加工、081 肉類加工
產業類別08 食品製造業
工廠負責人吳宏哲
組織型態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登記編號99687983
登記核准日期2004-10-18

食品業者登錄(4)

來自衛福部食藥署「食品業者登錄資料集」。這是業者依法向食藥署登錄的紀錄, 不是許可、檢驗或認證;一家公司可以有多個登錄字號(餐飲場所、販售場所、工廠各一個)。 照登錄原文列出,沒有加工。

公司/商業登記H-180586692-00000-9
桃園市大溪區仁善里 9 鄰新光東路 76 巷 36 之 2 號
工廠/製造場所H-180586692-00001-0
桃園市大溪區仁善里 9 鄰新光東路 76 巷 36 之 2 號
工廠/製造場所H-180586692-00003-2
桃園市大溪區仁善里 9 鄰新光東路 76 巷 36 之 2 號
工廠/製造場所J-180586692-00002-3
新竹縣新豐鄉中崙村 9 鄰中崙 289-3 號

資料來源:食品業者登錄資料集(政府資料開放平臺),每月更新。

出進口廠商登記

來自國際貿易署「出進口廠商登記資料」。有這筆登記表示這家公司登記可以做進出口, 但看不出它現在有沒有在做,也看不出規模。以下照登記原文列出。

英文名稱PING ROUN FOOD CO., LTD.
電話03-3072796
傳真03-3071642
英文地址No. 36-2, Ln. 76, Xinguang E. Rd., 9th Neighborhood, Renshan Vil., Daxi Dist., Taoyuan City 335001, Taiwan (R.O.C.)
進出口資格進口 有/出口 有
原始登記日期2004-06-16

註冊商標4 筆

註冊號商標名稱類別專用期限
01287891洛菲爾 292027-11-15
01287890洛菲爾 La feve sweets 及圖 292027-11-15
01278072洛菲爾 La feve sweets 及圖 302027-08-31
01278071洛菲爾 302027-08-31

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公報(民國 105 年起的註冊、延展、移轉、撤銷公告),以商標權人名稱比對公司全名(含改名前的舊名)掛上; 已撤銷、廢止或專用期限已過的不列。類別是商品及服務分類的類號(早年註冊的舊案沿用舊分類,號碼會超過 45)。 要看商標圖樣與指定商品,請到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輸入註冊號。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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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10 份

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有 10 份提到「屏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角色(原告/被告/聲請人…)取自裁判書開頭的當事人欄,沒有標示的表示書類裡看不出來, 可能只是被提到的第三人。對造只列公司行號,自然人不列。 筆數多不代表這家公司有問題 —— 支付命令、本票裁定這類案件, 去聲請的通常是收不到錢的那一方。

案由:更生 2 營利事業所得稅 2 免責 1 損害賠償(交通) 1 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 1

  • 民事損害賠償(交通)
    2024-01-12・111年度桃原簡字第47號・桃園簡易庭民事 ・看全文
  • 刑事竊盜
    2019-12-04・108年度審易字第2393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 ・看全文
  • 民事更生
    2016-04-21・105年度消債更字第34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行政上訴人營利事業所得稅
    對造: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14-09-12・103年度判字第496號・最高行政法院行政 ・看全文
  • 行政原告營利事業所得稅
    對造: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14-04-30・103年度訴字第23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 ・看全文
  • 民事免責
    2013-04-26・102年度消債職聲免字第5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被上訴人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
    2012-01-12・101年度台上字第46號・最高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上訴聲請訴訟救助暨選任訴訟代理人
    2011-11-17・100年度台聲字第1123號・最高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更生
    2011-11-15・100年度消債更字第107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被上訴人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
    2011-07-12・99年度勞上字第13號・臺灣高等法院民事 ・看全文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屏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環保裁處紀錄(8)

來自環境部「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環境管理署,每 15 日更新)。這裡只照裁處書列出日期、機關、法條、金額與訴願/改善狀態, 裁處可能已經訴願撤銷或改善完成,以環境部系統為準。

  • 水污染 水污染防治法第 14 條第 1 項
    裁處日 2026-03-09・違反日 2025-08-06・桃園市・罰鍰 NT$60,000
    裁處書 30-115-030014・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水污染 水污染防治法第 7 條第 1 項
    裁處日 2026-03-07・違反日 2025-08-13・桃園市・罰鍰 NT$2,106,000
    裁處書 30-115-030012・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水污染 水污染防治法第 7 條第 1 項
    裁處日 2023-10-06・違反日 2023-05-19・桃園市・罰鍰 NT$210,000
    裁處書 30-112-100013・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1 款
    裁處日 2019-01-08・違反日 2018-04-26・新竹縣・罰鍰 NT$6,000
    裁處書 40-108-010017・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1 款
    裁處日 2019-01-08・違反日 2018-11-07・新竹縣・罰鍰 NT$6,000
    裁處書 40-108-010015・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水污染 水污染防治法第 28 條第 1 項
    裁處日 2018-11-22・違反日 2018-10-29・桃園市・罰鍰 NT$98,000
    裁處書 30-107-110025・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水污染 水污染防治法第 14 條第 2 項
    裁處日 2013-02-01・違反日 2013-01-11・桃園市・罰鍰 NT$10,000
    裁處書 30-102-020001・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水污染 水污染防治法第 7 條第 1 項
    裁處日 2013-02-01・違反日 2013-01-11・桃園市・罰鍰 NT$80,000
    裁處書 30-102-020002・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到環境部列管污染源查詢系統輸入「屏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或統編 80586692,含裁處全文

勞動法令裁處紀錄(6)

來自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公告(每月更新)。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事業單位名稱與主管機關所在縣市都一致」比對上來的, 同名同縣市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 備註欄寫「訴願程序中」的表示尚未確定,以勞動部系統為準。

  • 勞基法第 34 條第 2 項
    輪班更換班次未給予勞工至少連續 11 小時之休息時間
    處分日 2023-03-28・公告日 2023-05-04・桃園市・罰鍰 NT$50,000・112年府勞條字1120078048號
  • 勞基法第 32 條第 2 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處分日 2022-03-25・公告日 2022-05-04・桃園市・罰鍰 NT$50,000・111年府勞條字1110073625號
  • 勞基法第 32 條第 2 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處分日 2019-02-13・公告日 2019-04-03・桃園市・108年府勞條字1080025972號
  • 勞基法第 32 條第 2 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處分日 2018-08-20・公告日 2018-10-05・桃園市・107年府勞檢字1070210495號
  • 勞基法第 36 條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做為例假
    處分日 2016-12-23・公告日 2017-01-06・桃園市・105年府勞檢字1050317631號
  • 勞基法第 24 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 2016-06-13・公告日 2016-07-10・桃園市・105年府勞條字1050142917號
到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查詢系統輸入「屏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查全部年份與各法規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9)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57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43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應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應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
    處分日 2026-05-12・桃園市・罰鍰 NT$100,000・115年府勞檢字第1150122978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37 條第 2 項第 3 款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應於 8 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處分日 2025-06-13・桃園市・罰鍰 NT$60,000・114年府勞檢字第11401589001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16 條第 1 項第 15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53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勞動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規定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車輛機械之作業或移動,有撞擊工作者之虞時,應置管制引導人員。;雇主對於搬運、堆放或處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應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
    處分日 2025-06-13・桃園市・罰鍰 NT$200,000・114年府勞檢字第1140158900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16 條第 15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對於勞動場所車輛機械之作業或移動,有撞擊工作者之虞時,未置管制引導人員。
    處分日 2024-12-05・職業安全衛生署・罰鍰 NT$100,000・勞職授字第1130207612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53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87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搬運、堆放或處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應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雇主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低溫、非游離輻射線、生物病原體、有害氣體、蒸氣、粉塵或其他有害物之虞者,應置備安全衛生防護具,如安全面罩、防塵口罩、防毒面具、防護眼鏡、防護衣等適當之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
    處分日 2024-04-10・桃園市・罰鍰 NT$100,000・府勞檢字第1130088831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43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
    處分日 2023-06-15・桃園市・罰鍰 NT$100,000・府勞檢字第1120163471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75 條第 2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75 條第 6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 49 條第 1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 66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下列設備有因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之虞者,應採取接地、使用除電劑、加濕、使用不致成為發火源之虞之除電裝置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一、…。二、收存危險物之槽車、儲槽、容器等設備。三、…。;雇主對於下列設備有因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之虞者,應採取接地、使用除電劑、加濕、使用不致成為發火源之虞之除電裝置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一、…。六、其他有因靜電引起爆炸、火災之虞之化學設備或其附屬設備。;前條安全裝置(除設置於惰性高壓氣體設備者外。)中之安全閥或破裂板應置釋放管;釋放管開口部之位置,應依左列規定:一、設於可燃性氣體儲槽者:應置於距地面五公尺或距槽頂二公尺高度之任一較高之位置以上,且其四周應無著火源等之安全位置。二、…。;可燃性氣體製造設備,應採取可除卻該設備產生之靜電之措施。
    處分日 2023-05-18・桃園市・罰鍰 NT$100,000・府勞檢字第1120129374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78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對於搬運、置放、使用有刺角物、凸出物、腐蝕性物質、毒性物質或劇毒物質時,未置備適當之手套、圍裙、裹腿、安全鞋、安全帽、防護眼鏡、防毒口罩、安全面罩等並使勞工確實使用。
    處分日 2023-02-06・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20200549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2 條第 1 項、第 230 條第 2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使勞工從事洗籃機維修作業時,因洗籃機上未有足夠活動空間;另使勞工使用合梯當作上下洗籃機之設備。
    處分日 2019-07-08・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080202802號
到勞動部公告查詢系統輸入「屏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核對原始公告

負責人同名的董監事登記(6 家)

登記姓名與本公司負責人吳宏哲相同的人, 在其他公司被登記為董事、監察人或其他負責人的家數。
本站無法判斷是不是同一個人,也不做任何關聯推論 —— 同名同姓在台灣很常見。

看明細 登記姓名為「吳宏哲」的董監事登記

負責人同名的其他登記(5)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24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董監事資料集」。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