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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84087260
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 | 84087260 |
|---|---|
| 負責人 | 劉姝嫻(依經濟部公司變更,民國 115 年 8 月) |
| 登記狀態 | 核准設立 |
| 登記機關 | 桃園市政府 依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 |
| 營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湧豐里工業一路2之3號 |
| 組織型態 | 股份有限公司 |
| 登記資本額 | 4,000 萬元 |
| 實收資本額 | 4,000 萬元 |
| 資本額全國排名 | 第 46,301 名(前 3%) 依資本額 4,000 萬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
| 設立日期 | 1992-12-03(民國 81 年 12 月 3 日,至今 33 年) |
| 最近登記異動 | 2026-08-13(民國 115 年 8 月 13 日・公司變更,依經濟部登記清冊) |
| 資料更新 | 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
| 統一發票 | 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
|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 | 建材五金(螺絲、螺帽、鉚釘等金屬製品)批發 461515 其他未分類基本金屬製造 249999 自有不動產租賃 681112 |
同業之中的位置
下面的數字是本站從公開登記資料算出來的,不是任何機關的評等。
比較的範圍是桃園市登記為建材五金(螺絲、螺帽、鉚釘等金屬製品)批發的
1,235 家(不含分支機構)。
| 同業家數 | 1,235 家 同縣市、同主行業別 |
|---|---|
| 資本額位置 | 登記資本額高於同業中的 99% 同業資本額中位數 100 萬元 |
| 設立先後 | 比同業中的 92% 早設立 本公司 1992 年設立 |
資本額是登記數字,不等於實際營運規模;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
董監事(2)
依公司法第 393 條,董事、監察人的姓名及持股是主管機關應予公開、任何人得查閱的事項。
這是最近一次登記的狀態。
登記歷程
-
民國 105 年 3 月地址 桃園縣平鎮市湧豐里工業一路 2 之 3 號→桃園市平鎮區湧豐里工業一路 2 之 3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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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106 年 10 月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湧豐里工業一路 2 之 3 號→桃園市平鎮區湧豐里工業一路二之三號
工廠登記(1)
來自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登記工廠名錄」。一家公司可以有多個工廠, 工廠地址與公司登記地址常常不同。這裡照登記原文列出,沒有加工。
| 工廠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湧豐里工業一路2之3號 |
|---|---|
| 主要產品 | 254 金屬加工處理 |
| 產業類別 | 25 金屬製品製造業 |
| 工廠負責人 | 劉姝嫻 |
| 組織型態 | 股份有限公司 |
| 工廠登記編號 | 99707392 |
| 登記核准日期 | 2008-01-04 |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改年繳 NT$2,880(8 折)→ |詳細條款 |還沒有官網?我們可以幫你做一個
到這些地方繼續查證
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本站查過,沒有
沒有。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一份提到「天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都沒有。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天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環保裁處紀錄(1)
來自環境部「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環境管理署,每 15 日更新)。這裡只照裁處書列出日期、機關、法條、金額與訴願/改善狀態, 裁處可能已經訴願撤銷或改善完成,以環境部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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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水污染防治法第 18 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 10 條裁處日 2026-07-23・違反日 2026-04-30・桃園市・罰鍰 NT$21,000裁處書 30-115-070037・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尚未繳款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1)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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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16 條第 12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24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06 條第 4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43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雇主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下列事項:一、…。十二、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應採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雇主對於高壓氣體容器,不論盛裝或空容器,使用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四、容器使用時應加固定。五、…。;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處分日 2018-07-05・桃園市・罰鍰 NT$30,000・府勞檢字第1070165852號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18
同縣市同業,依名稱前後各 6 筆
大耕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大躬機械開發有限公司・大釜機械開發有限公司・大鉅企業有限公司・天晨產創有限公司・天祈科技有限公司・太千五金有限公司・太華五金有限公司・奇中企業有限公司・奇立國際實業有限公司・奇鋐有限公司・奉霖科技有限公司
同一條路「桃園市平鎮工業一路」,依地址前後各 6 筆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董監事資料集」。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