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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吉企業社

統一編號 85197525

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85197525
負責人雲冠傑(依經濟部商業變更,民國 115 年 3 月)
營業地址新竹縣竹東鎮仁愛里011鄰北興路二段81巷2號一樓(同地址另有 8 家登記,在本頁最下方展開)
組織型態獨資
資本額24 萬元
資本額全國排名第 742,702 名(前 46%) 依資本額 24 萬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設立日期2019-09-03(民國 108 年 9 月 3 日,至今 7 年)
最近登記異動2026-03-03(民國 115 年 3 月 3 日・商業變更,依經濟部登記清冊)
資料更新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統一發票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公開展示廣告 731013

同業之中的位置

下面的數字是本站從公開登記資料算出來的,不是任何機關的評等。
比較的範圍是新竹縣登記為公開展示廣告的 36 家(不含分支機構)。

同業家數36 家  同縣市、同主行業別
資本額位置 登記資本額高於同業中的 46%  同業資本額中位數 50 萬元
設立先後 比同業中的 11% 早設立  本公司 2019 年設立

資本額是登記數字,不等於實際營運規模;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

登記歷程

  • 民國 108 年 9 月
    設立登記,負責人 雲冠傑,登記資本額 24 萬元
  • 民國 115 年 3 月
    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隘口里隘口三街 263 號 1 樓→新竹縣竹東鎮北興路二段 81 巷 2 號 1 樓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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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有官網?放上來
下一頁填網址就好。我們比對登記資料,相符就補上並標明「經本站查證」;沒過全額退款。
NT$300/月 上架 →

改年繳 NT$2,880(8 折)→ |詳細條款 |還沒有官網?我們可以幫你做一個

到這些地方繼續查證

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本站查過,沒有

沒有。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一份提到「聚吉企業社」的都沒有。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聚吉企業社」)。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其他政府登記與紀錄1

需要留意的紀錄

⚠️ 重大職業災害是事故紀錄,不是處分 —— 責任歸屬要看勞動檢查結果與後續處分,這份公開資料沒有那些欄位。

  • 重大職業災害・墜落、滾落(2025-06-06)
    罹災 1 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環保裁處紀錄(1)

來自環境部「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環境管理署,每 15 日更新)。這裡只照裁處書列出日期、機關、法條、金額與訴願/改善狀態, 裁處可能已經訴願撤銷或改善完成,以環境部系統為準。

  • 一般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第 10 款
    裁處日 2023-04-19・違反日 2023-02-16・新竹縣・罰鍰 NT$1,200
    裁處書 41-112-040041・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到環境部列管污染源查詢系統輸入「聚吉企業社」或統編 85197525,含裁處全文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6)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25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281 條、第 228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雇主依前項規定設置工作台有困難時,未採取張掛安全網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勞工因墜落而遭致危險之措施…;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前項安全帶之使用,應視作業特性,依國家標準規定選用適當型式,對於鋼構懸臂突出物、斜籬、二公尺以上未設護籠等保護裝置之垂直固定梯、局限空間、屋頂或施工架組拆、工作台組拆、管線維修作業等高處或傾斜面移動,未採用符合國家標準 CNS14253-1 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處分日 2026-05-31・職業安全衛生署・罰鍰 NT$80,000・勞職授字第1150252266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37 條第 2 項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未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一、發生死亡災害。二、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
    處分日 2026-05-31・職業安全衛生署・罰鍰 NT$30,000・勞職授字第1150252266A號
  •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 35 條第 2 項第 2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移動式起重機之使用,以吊物為限,不得乘載或吊升勞工從事作業。但從事貨櫃裝卸、船舶維修、高煙囪施工等尚無其他安全作業替代方法,或臨時性、小規模、短時間、作業性質特殊,經採取防止墜落等措施者,不在此限。雇主對於前項但書所定防止墜落措施,未辦理事項如下:一、…二、搭乘設備需設置安全母索或防墜設施,並使勞工佩戴安全帽及符合國家標準 CNS 14253-1 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
    處分日 2025-10-31・職業安全衛生署・罰鍰 NT$30,000・勞職授字第1140255061B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6 條第 1 項
    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處分日 2025-10-31・職業安全衛生署・罰鍰 NT$30,000・勞職授字第1140255061A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25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281 條第 1 項、第 228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雇主依前項規定設置工作台有困難時,未採取張掛安全網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勞工因墜落而遭致危險之措施…;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37 條第 2 項第 1 款之職業災害。
    處分日 2025-10-31・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40255061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25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對於在高度 2 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設置工作台有困難時,無其他安全替代措施者,採取繩索作業,繩索作業,未由受過訓練之人員為之,並於高處採用符合國際標準 ISO22846 系列或與其同等標準之作業規定及設備從事工作。
    處分日 2020-10-29・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090204514號
到勞動部公告查詢系統輸入「聚吉企業社」核對原始公告

負責人同名的董監事登記(1 家)

登記姓名與本公司負責人雲冠傑相同的人, 在其他公司被登記為董事、監察人或其他負責人的家數。
本站無法判斷是不是同一個人,也不做任何關聯推論 —— 同名同姓在台灣很常見。

看明細 登記姓名為「雲冠傑」的董監事登記

負責人同名的其他登記(2)

與登記負責人姓名相同的其他公司或商號,本站無法判斷是否為同名同姓的人,也不做任何關聯推論。

同一個地址的其他登記8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24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