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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達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86114278

營造業使用統一發票股份有限公司營業 35 年桃園市法院判決 2環保裁處 13職安違規 15董監事 4

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86114278
負責人莊育貴(依經濟部公司變更,民國 115 年 6 月)
登記狀態核准設立
登記機關桃園市政府  依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
營業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汴洲里經國一路67號6樓
組織型態股份有限公司
登記資本額2.5 億元
實收資本額2.5 億元
資本額全國排名第 11,170 名(前 0.7%) 依資本額 2.5 億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設立日期1991-06-27(民國 80 年 6 月 27 日,至今 35 年)
最近登記異動2026-06-02(民國 115 年 6 月 2 日・公司變更,依經濟部登記清冊)
資料更新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統一發票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未分類其他土木工程 429099
不動產投資開發 670012
曾用名育崧營造有限公司(用到 2015 年 7 月)
統一編號沒有變,是同一家。名稱來自歷次登記清冊。

同業之中的位置

下面的數字是本站從公開登記資料算出來的,不是任何機關的評等。
比較的範圍是桃園市登記為未分類其他土木工程的 991 家(不含分支機構)。

同業家數991 家  同縣市、同主行業別
資本額位置 登記資本額高於同業中的 99%  同業資本額中位數 100 萬元
設立先後 比同業中的 90% 早設立  本公司 1991 年設立

資本額是登記數字,不等於實際營運規模;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

董監事(4)

依公司法第 393 條,董事、監察人的姓名及持股是主管機關應予公開、任何人得查閱的事項。
這是最近一次登記的狀態。

  • 董事長 莊育貴 代表 永達投資有限公司 該法人持股 3,993,000 股
  • 董事 曾旭辰 代表 富邑恆投資有限公司 該法人持股 3,837,000 股
  • 董事 游正仁 代表 勇昌投資有限公司 該法人持股 2,150,000 股
  • 監察人 莊榮程 持股 741,000 股

登記歷程

  • 民國 105 年 10 月
    負責人 沈揚軒→莊育貴
    地址 臺中市北區華興街 57 之 5 號 1 樓→桃園市桃園區長德里愛七街 60 號 1 樓
    名稱 育崧營造有限公司→豐達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民國 105 年 12 月
    資本額 1,500 萬元→2,980 萬元
  • 民國 107 年 9 月
    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長德里愛七街 60 號 1 樓→桃園市桃園區愛七街 60 號 1 樓
  • 民國 109 年 7 月
    資本額 2,980 萬元→4,000 萬元
  • 民國 109 年 9 月
    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愛七街 60 號 1 樓→桃園市桃園區經國一路 67 號 6 樓
  • 民國 110 年 4 月
    資本額 4,000 萬元→5,600 萬元
  • 民國 110 年 9 月
    資本額 5,600 萬元→8,000 萬元
  • 民國 110 年 12 月
    資本額 8,000 萬元→1 億元
  • 民國 111 年 8 月
    資本額 1 億元→1.2 億元
  • 民國 112 年 7 月
    資本額 1.2 億元→1.5 億元
  • 民國 113 年 1 月
    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經國一路 67 號 6 樓→桃園市桃園區經國 1 路 67 號 6 樓
  • 民國 113 年 8 月
    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經國 1 路 67 號 6 樓→桃園市桃園區經國一路 67 號 6 樓
    資本額 1.5 億元→2.5 億元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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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2 份

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有 2 份提到「豐達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角色(原告/被告/聲請人…)取自裁判書開頭的當事人欄,沒有標示的表示書類裡看不出來, 可能只是被提到的第三人。對造只列公司行號,自然人不列。 筆數多不代表這家公司有問題 —— 支付命令、本票裁定這類案件, 去聲請的通常是收不到錢的那一方。

案由:公示催告 1 請求賠償損害 1

  • 民事公示催告
    2026-01-27・115年度司催字第23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刑事被告請求賠償損害
    2024-10-23・112年度附民字第2586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 ・看全文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豐達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環保裁處紀錄(13)

來自環境部「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環境管理署,每 15 日更新)。這裡只照裁處書列出日期、機關、法條、金額與訴願/改善狀態, 裁處可能已經訴願撤銷或改善完成,以環境部系統為準。

  • 水污染 水污染防治法第 30 條第 1 項第 2 款
    裁處日 2025-08-16・違反日 2025-05-28・桃園市・罰鍰 NT$30,000
    裁處書 30-114-080018・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第 2 款
    裁處日 2025-05-09・違反日 2025-04-14・臺北市・罰鍰 NT$2,400
    裁處書 40-114-050032・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1 款
    裁處日 2023-08-14・違反日 2023-06-07・桃園市・罰鍰 NT$6,000
    裁處書 40-112-080027・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1 款
    裁處日 2023-06-26・違反日 2023-06-07・桃園市・罰鍰 NT$6,000
    裁處書 40-112-060077・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1 款
    裁處日 2023-06-06・違反日 2023-05-08・桃園市・罰鍰 NT$6,000
    裁處書 40-112-060026・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1 款
    裁處日 2023-01-16・違反日 2022-07-12・桃園市・罰鍰 NT$6,000
    裁處書 40-112-010019・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1 款
    裁處日 2022-07-11・違反日 2022-04-13・桃園市・罰鍰 NT$6,000
    裁處書 40-111-070017・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1 款
    裁處日 2021-03-31・違反日 2019-11-10・桃園市・罰鍰 NT$6,000
    裁處書 40-110-030098・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款
    裁處日 2021-03-31・違反日 2019-11-10・桃園市・罰鍰 NT$6,000
    裁處書 40-110-030099・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款
    裁處日 2019-11-05・違反日 2019-09-25・桃園市・罰鍰 NT$12,000
    裁處書 40-108-110007・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上面列的是最近 10 筆,其餘 3 筆請到環境部系統查。

到環境部列管污染源查詢系統輸入「豐達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或統編 86114278,含裁處全文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15)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 2026-06-16・新北市・罰鍰 NT$40,000・新北府勞檢字第1154598757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5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3 款
    暴露鋼筋等材料未採取防護設施。
    處分日 2025-09-09・台北市・北市勞職字第11460954561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08 條第 1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08 條第 4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08 條第 5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5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9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22 條第 5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46 條第 1 項第 3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59 條第 1 項第 1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貯存場所應有適當之警戒標示,禁止煙火接近。二、…。;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四、可燃性氣體、有毒性氣體及氧氣之鋼瓶,應分開貯存。五、…。;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六、…。;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設置之安全網,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材料、垃圾、碎片、設備或工具等掉落於安全網上,應即清除。六、…。;雇主對於施工架上物料之運送、儲存及荷重之分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施工架上之載重限制應於明顯易見之處明確標示,並規定不得超過其荷重限制及應避免發生不均衡現象。;雇主對於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使用國家標準 CNS 4750 型式之施工架,應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其他型式之施工架,其構材之材料抗拉強度、試驗強度及製造,應符合國家標準 CNS 4750 同等以上之規定。二、…。
    處分日 2024-12-09・桃園市・罰鍰 NT$100,000・113年府勞檢字第1130349184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9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 2023-11-13・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20205379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3 款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 2023-08-09・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20203896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9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對於高度 2 公尺以上之樓梯、樓板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及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及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 2023-07-31・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20203749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37 條第 2 項第 3 款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處分日 2022-12-01・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102046101號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81 條第 1 項、第 2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前項安全帶之使用,應視作業特性,依國家標準規定選用適當型式,對於二公尺以上未設護籠等保護裝置之垂直固定梯,未採用符合國家標準 CNS14253-1 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
    處分日 2022-12-01・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10204610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20 條第 1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22 條第 5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45 條第 3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43 條第 3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46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53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具有高度九十公分以上之上欄杆、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以下簡稱中欄杆)、腳趾板及杆柱等構材;其上欄杆、中欄杆及地盤面與樓板面間之上下開口距離,應不大於五十五公分。二、…。;雇主設置之安全網,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材料、垃圾、碎片、設備或工具等掉落於安全網上,應即清除。六、…。;雇主為維持施工架及施工構臺之穩定,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施工架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五點五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七點五公尺為限。但獨立而無傾倒之虞或已依第五十九條第五款規定辦理者,不在此限。四、…。;雇主為避免漏電而發生感電危害,應依下列狀況,於各該電動機具設備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一、…。三、於建築或工程作業使用之臨時用電設備。;雇主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應有防止絕緣被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雇主不得於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或移動電線。但經妥為防護而車輛或其他物體通過該配線或移動電線時不致損傷其絕緣被覆者,不在此限。
    處分日 2022-08-31・桃園市・罰鍰 NT$100,000・府勞檢字第1110240653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6 條第 1 項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應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處分日 2022-07-22・桃園市・罰鍰 NT$60,000・府勞檢字第1110200059號

上面列的是最近 10 筆,其餘 5 筆請到職安署系統查。

到勞動部公告查詢系統輸入「豐達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核對原始公告

登記執照(1)

營造業字號 A03585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名冊資料日期 2026-09-03

這裡呈現的是「某一天的名冊上有這一家」,不是「現在還有執照」。 這幾份名冊的更新頻率各不相同(不動產經紀業一年才更新一次),而且 名冊沒有狀態記載並不等於執照有效 —— 三份原始名冊都沒有「有效/失效」這樣的欄位。 要確認現況請向主管機關查詢。

負責人同名的其他登記(1)

與登記負責人姓名相同的其他公司或商號,本站無法判斷是否為同名同姓的人,也不做任何關聯推論。

同一個地址的其他登記1

同一地址常見於商辦大樓、工業區與商務中心,登記在同址不代表彼此有關係。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18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董監事資料集」。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