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86338930
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 | 86338930 |
|---|---|
| 負責人 | 陳清義(依經濟部公司變更,民國 113 年 7 月) |
| 登記狀態 | 核准設立 |
| 登記機關 | 桃園市政府 依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 |
| 營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高雙里高雙路4之1號1樓 |
| 組織型態 | 股份有限公司 |
| 登記資本額 | 6,000 萬元 |
| 實收資本額 | 6,000 萬元 |
| 資本額全國排名 | 第 33,926 名(前 3%) 依資本額 6,000 萬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
| 設立日期 | 1991-12-30(民國 80 年 12 月 30 日,至今 34 年) |
| 最近登記異動 | 2024-07-19(民國 113 年 7 月 19 日・公司變更,依經濟部登記清冊) |
| 資料更新 | 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
| 統一發票 | 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
|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 | 未分類其他土木工程 429099 其他建築工程 410099 |
同業之中的位置
下面的數字是本站從公開登記資料算出來的,不是任何機關的評等。
比較的範圍是桃園市登記為未分類其他土木工程的
991 家(不含分支機構)。
| 同業家數 | 991 家 同縣市、同主行業別 |
|---|---|
| 資本額位置 | 登記資本額高於同業中的 95% 同業資本額中位數 100 萬元 |
| 設立先後 | 比同業中的 89% 早設立 本公司 1991 年設立 |
資本額是登記數字,不等於實際營運規模;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
董監事(4)
依公司法第 393 條,董事、監察人的姓名及持股是主管機關應予公開、任何人得查閱的事項。
這是最近一次登記的狀態。
註冊商標1 筆
| 註冊號 | 商標名稱 | 類別 | 專用期限 |
|---|---|---|---|
| 00060064 | 冠鼎及圖(原服務標章) | 6 | 2032-11-15 |
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公報(民國 105 年起的註冊、延展、移轉、撤銷公告),以商標權人名稱比對公司全名(含改名前的舊名)掛上; 已撤銷、廢止或專用期限已過的不列。類別是商品及服務分類的類號(早年註冊的舊案沿用舊分類,號碼會超過 45)。 要看商標圖樣與指定商品,請到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輸入註冊號。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改年繳 NT$2,880(8 折)→ |詳細條款 |還沒有官網?我們可以幫你做一個
到這些地方繼續查證
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3 份
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有 3 份提到「冠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角色(原告/被告/聲請人…)取自裁判書開頭的當事人欄,沒有標示的表示書類裡看不出來, 可能只是被提到的第三人。對造只列公司行號,自然人不列。 筆數多不代表這家公司有問題 —— 支付命令、本票裁定這類案件, 去聲請的通常是收不到錢的那一方。
案由:公示催告 1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 1 除權判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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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除權判決2026-06-04・115年度除字第126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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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公示催告2025-09-08・114年度司催字第218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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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2020-07-27・109年度壢勞安簡字第1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 ・看全文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冠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環保裁處紀錄(3)
來自環境部「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環境管理署,每 15 日更新)。這裡只照裁處書列出日期、機關、法條、金額與訴願/改善狀態, 裁處可能已經訴願撤銷或改善完成,以環境部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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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第 2 款裁處日 2011-01-19・違反日 2010-12-31・桃園市・罰鍰 NT$6,000裁處書 41-100-010173・罰鍰(非連續處罰)・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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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第 2 款裁處日 2011-01-12・違反日 2010-12-22・桃園市・罰鍰 NT$3,000裁處書 41-100-010101・罰鍰(非連續處罰)・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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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 6 條第 1 項第 4 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 6 條第 1 項第 2 款,廢棄物清理法第 36 條第 1 項裁處日 2010-04-06・違反日 2010-02-12・桃園市・罰鍰 NT$6,000裁處書 40-099-040013・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3)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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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6 條第 1 項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應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處分日 2019-08-29・桃園市・罰鍰 NT$30,000・府勞檢字第108021570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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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1 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2 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3 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4 款.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五、…。處分日 2019-08-29・桃園市・罰鍰 NT$30,000・府勞檢字第108021570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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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28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9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59 條第 1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29 條第 8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使用國家標準 CNS4750 型式之施工架,應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其他型式之施工架,其構材之材料抗拉強度、試驗強度及製造,應符合國家標準 CNS4750 同等以上之規定。二、…。;雇主對於從事鋼筋混凝土之作業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八、鋼筋不得散放於施工架上。九、…。處分日 2019-08-29・桃園市・罰鍰 NT$30,000・府勞檢字第10802157052號
登記執照(1)
| 營造業 | 字號 A01799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名冊資料日期 2026-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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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呈現的是「某一天的名冊上有這一家」,不是「現在還有執照」。 這幾份名冊的更新頻率各不相同(不動產經紀業一年才更新一次),而且 名冊沒有狀態記載並不等於執照有效 —— 三份原始名冊都沒有「有效/失效」這樣的欄位。 要確認現況請向主管機關查詢。
負責人同名的董監事登記(8 家)
登記姓名與本公司負責人陳清義相同的人,
在其他公司被登記為董事、監察人或其他負責人的家數。
本站無法判斷是不是同一個人,也不做任何關聯推論 —— 同名同姓在台灣很常見。
負責人同名的其他登記(7)
與登記負責人姓名相同的其他公司或商號,本站無法判斷是否為同名同姓的人,也不做任何關聯推論。
負責人同名的其他登記 · 已停業(1)
這些登記在財政部的停業名單上,所以沒有列在上面那份清單裡,也沒有算進上面那個數字。 停業不等於解散,也不等於註銷。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18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董監事資料集」。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