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司雷達

首頁 › 臺南市 › 室內裝潢工程

瑞慶防水土木包工業

統一編號 99277788

使用統一發票獨資營業 22 年臺南市法院判決 無環保裁處 2職安違規 3政府標案 2

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99277788
營業地址臺南市永康區網寮里永勝街106巷11號7樓之1
組織型態獨資
資本額300 萬元
資本額全國排名第 333,836 名(前 21%) 依資本額 300 萬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設立日期2003-12-04(民國 92 年 12 月 4 日,至今 22 年)
資料更新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統一發票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室內裝潢工程 434011
未分類其他土木工程 429099
油漆粉刷、壁飾(紙)黏貼工程 434012
水電工程 433111

同業之中的位置

下面的數字是本站從公開登記資料算出來的,不是任何機關的評等。
比較的範圍是臺南市登記為室內裝潢工程的 1,799 家(不含分支機構)。

同業家數1,799 家  同縣市、同主行業別
資本額位置 登記資本額高於同業中的 93%  同業資本額中位數 20 萬元
設立先後 比同業中的 90% 早設立  本公司 2003 年設立

資本額是登記數字,不等於實際營運規模;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

政府標案(2)

這裡只收錄「適用 WTO 政府採購協定」的案件,那是政府開放下載的部分, 約占全國決標案件的 2%,多半是千萬元以上的大型採購。 沒有列出來不表示這家沒得過標,完整資料在 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

本站收錄的 2 件,決標金額合計 123.4 萬元

  • 第一校區行政大樓六樓國際會議廳屋頂防水改善工程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決標 2022/11/29・工程類・最低標
    決標金額 80 萬元
  • 官田區烏山頭段 2-22 地號側溝擋土牆改善工程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決標 2022/10/04・工程類・最低標
    決標金額 43.4 萬元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
已經有官網?放上來
下一頁填網址就好。我們比對登記資料,相符就補上並標明「經本站查證」;沒過全額退款。
NT$300/月 上架 →

改年繳 NT$2,880(8 折)→ |詳細條款 |還沒有官網?我們可以幫你做一個

到這些地方繼續查證

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本站查過,沒有

沒有。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一份提到「瑞慶防水土木包工業」的都沒有。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瑞慶防水土木包工業」)。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環保裁處紀錄(2)

來自環境部「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環境管理署,每 15 日更新)。這裡只照裁處書列出日期、機關、法條、金額與訴願/改善狀態, 裁處可能已經訴願撤銷或改善完成,以環境部系統為準。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28 條第 1 項
    裁處日 2021-09-29・違反日 2021-07-30・臺南市・罰鍰 NT$6,000
    裁處書 40-110-090047・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已改善完成・無分期已繳清
  • 一般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12 條第 1 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4 款第 1 目
    裁處日 2015-02-16・違反日 2015-01-24・臺南市・罰鍰 NT$1,200
    裁處書 41-104-020034・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到環境部列管污染源查詢系統輸入「瑞慶防水土木包工業」或統編 99277788,含裁處全文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3)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1 條之 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7 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20 條 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受處分人承建位於臺南市永康區之「橋北案店鋪住宅大樓新建工程」之防水工程,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 2 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未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依下列風險控制之先後順序規劃,並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一、經由設計或工法之選擇,儘量使勞工於地面完成作業,減少高處作業項目。二、經由施工程序之變更,優先施作永久構造物之上下設備或防墜設施。三、設置護欄、護蓋。四、張掛安全網。五、使勞工佩掛安全帶。六、設置警示線系統。七、限制作業人員進入管制區。八、對於因開放邊線、組模作業、收尾作業等及採取第一款至第五款規定之設施致增加其作業危險者,應訂定保護計畫並實施。」;對於高度 2 公尺以上之 A 棟 2 樓露臺開口部分場所作業設置之護欄,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任何型式之護欄,其杆柱、杆件之強度及錨錠,應使整個護欄具有抵 抗於上欄杆之任何 1 點,於任何方向加以 75 公斤之荷重,而無顯著變形之強度。...」
    處分日 2026-01-09・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40255841B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1 條之 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9 條第 1 項 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勞工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 23.5 公尺之 7 樓樓版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致使受其指揮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謝○○發生墜落災害致死重大職業災害
    處分日 2021-01-25・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00200335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1 條之 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9 條第 1 項 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距入流渠道坑底高約 14 公尺之模板重型支撐架工作平臺從事模板組拆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距地面 23.5 公尺高之 7 樓樓版從事防水作業時,因樓版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未使罹災者正確戴用安全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37 條第 2 項第 1 款之職業災害。
    處分日 2020-09-09・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0902038074號
到勞動部公告查詢系統輸入「瑞慶防水土木包工業」核對原始公告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18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