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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邦營造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12423497

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12423497
負責人林秀琴(依經濟部公司變更,民國 106 年 11 月)
登記狀態核准設立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依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
營業地址臺北市松山區民福里民權東路3段191巷111號1樓
組織型態有限公司
登記資本額1 億元
實收資本額有限公司的資本依法必須全部繳足,不另外登記實收金額
資本額全國排名第 22,565 名(前 2%) 依資本額 1 億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設立日期1983-02-28(民國 72 年 2 月 28 日,至今 43 年)
最近登記異動2017-11-28(民國 106 年 11 月 28 日・公司變更,依經濟部登記清冊)
資料更新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統一發票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未分類其他專門營造 439099

同業之中的位置

下面的數字是本站從公開登記資料算出來的,不是任何機關的評等。
比較的範圍是臺北市登記為未分類其他專門營造的 339 家(不含分支機構)。

同業家數339 家  同縣市、同主行業別
資本額位置 登記資本額高於同業中的 88%  同業資本額中位數 800 萬元
設立先後 比同業中的 92% 早設立  本公司 1983 年設立

資本額是登記數字,不等於實際營運規模;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

所營事業(2)

向經濟部申報之營業範圍,公司章程登記。

  • E101011綜合營造業
  •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董監事(1)

依公司法第 393 條,董事、監察人的姓名及持股是主管機關應予公開、任何人得查閱的事項。
這是最近一次登記的狀態。

出進口廠商登記

來自國際貿易署「出進口廠商登記資料」。有這筆登記表示這家公司登記可以做進出口, 但看不出它現在有沒有在做,也看不出規模。以下照登記原文列出。

英文名稱HAU BANG CONSTRUCTION CO., LTD.
電話02-27188879#11
傳真02-27171560
英文地址No. 111, Ln. 191, Sec. 3, Minquan E. Rd., Songshan Dist., Taipei City 10541, Taiwan (R.O.C.)
進出口資格進口 有/出口 有
原始登記日期2009-10-23

政府標案(2)

這裡只收錄「適用 WTO 政府採購協定」的案件,那是政府開放下載的部分, 約占全國決標案件的 2%,多半是千萬元以上的大型採購。 沒有列出來不表示這家沒得過標,完整資料在 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

本站收錄的 2 件,決標金額合計 2.7 億元

  • 臺北市萬華區莒光段社會住宅增設社區設施及設備財物採購案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決標 2024/03/07・財物類・最低標
    決標金額 1,380 萬元
  • 內政部警政署建置國家級反恐訓練中心新建工程-契約終止後之後續工程暨後續擴充工程等兩項工程合併招標
    內政部營建署・決標 2015/06/08・工程類・最低標
    決標金額 2.6 億元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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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頁填網址就好。我們比對登記資料,相符就補上並標明「經本站查證」;沒過全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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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這些地方繼續查證

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39 份

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有 39 份提到「華邦營造有限公司」。

角色(原告/被告/聲請人…)取自裁判書開頭的當事人欄,沒有標示的表示書類裡看不出來, 可能只是被提到的第三人。對造只列公司行號,自然人不列。 筆數多不代表這家公司有問題 —— 支付命令、本票裁定這類案件, 去聲請的通常是收不到錢的那一方。

案由:給付工程款 16 支付命令 5 給付工程保固款 3 給付工程保留款 3 給付工程款等 3

  • 民事被上訴人請求給付工程款
    對造:群展電機有限公司
    2025-11-27・114年度台上字第1554號・最高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上訴人請求給付工程保固款
    對造:桃新電器有限公司(原名展旺水電有限公司)
    2025-09-11・114年度台上字第1338號・最高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給付工程款
    2025-04-23・113年度上字第547號・臺灣高等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上訴人給付工程保固款
    對造:桃新電器有限公司
    2025-03-25・113年度上字第341號・臺灣高等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上訴人給付工程款
    對造:群展電機有限公司
    2025-03-18・113年度上字第547號・臺灣高等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給付工程款
    2024-11-28・111年度建字第28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被告給付工程款
    對造:巨力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2024-03-22・111年度建字第51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被上訴人給付工程款等
    對造:桃新電器有限公司
    2024-02-20・112年度建字第284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給付工程款等
    2024-02-01・112年度建字第284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被告給付工程款等
    對造:桃新電器有限公司
    2024-01-11・112年度建字第284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上面列的是最近 10 份,其餘 29 份請到司法院系統查。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華邦營造有限公司」)。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環保裁處紀錄(47)

來自環境部「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環境管理署,每 15 日更新)。這裡只照裁處書列出日期、機關、法條、金額與訴願/改善狀態, 裁處可能已經訴願撤銷或改善完成,以環境部系統為準。

  • 噪音污染 噪音管制法第 8 條第 4 款
    裁處日 2024-02-07・違反日 2023-12-29・桃園市・罰鍰 NT$3,000
    裁處書 22-113-020009・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噪音污染 噪音管制法第 8 條第 4 款
    裁處日 2023-06-28・違反日 2023-03-17・臺北市・罰鍰 NT$6,000
    裁處書 22-112-060250・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噪音污染 噪音管制法第 8 條第 4 款
    裁處日 2023-06-06・違反日 2023-03-16・臺北市・罰鍰 NT$3,000
    裁處書 22-112-060058・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一般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第 1 款
    裁處日 2022-11-25・違反日 2022-08-23・桃環處・罰鍰 NT$1,200
    裁處書 41-111-110040・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噪音污染 噪音管制法第 8 條第 4 款
    裁處日 2022-07-20・違反日 2022-06-03・桃園市・罰鍰 NT$3,000
    裁處書 22-111-070068・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噪音污染 噪音管制法第 8 條第 4 款
    裁處日 2021-05-20・違反日 2021-04-02・桃園市・罰鍰 NT$3,000
    裁處書 22-110-050172・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噪音污染 噪音管制法第 8 條第 4 款
    裁處日 2020-12-01・違反日 2020-10-11・桃園市・罰鍰 NT$3,000
    裁處書 22-109-120002・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噪音污染 噪音管制法第 8 條第 4 款
    裁處日 2020-04-10・違反日 2020-03-02・桃園市・罰鍰 NT$3,000
    裁處書 22-109-040085・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噪音污染 噪音管制法第 8 條第 4 款
    裁處日 2020-03-04・違反日 2020-02-15・桃園市・罰鍰 NT$3,000
    裁處書 22-109-030002・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第 2 款
    裁處日 2019-08-19・違反日 2019-07-29・臺北市・罰鍰 NT$2,400
    裁處書 40-108-080031・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上面列的是最近 10 筆,其餘 37 筆請到環境部系統查。

到環境部列管污染源查詢系統輸入「華邦營造有限公司」或統編 12423497,含裁處全文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32)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78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對於搬運、置放、使用有刺角物、凸出物、腐蝕性物質、毒性物質或劇毒物質時,未置備適當之手套、圍裙、裹腿、安全鞋、安全帽、防護眼鏡、防毒口罩、安全面罩等並使勞工確實使用。
    處分日 2025-03-03・職業安全衛生署・罰鍰 NT$150,000・勞職授字第1140250876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9 條第 1 項、第 45 條第 2 款、第 3 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28 條、第 243 條第 3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為維持施工架及施工構臺之穩定,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對於未能與結構體連接之施工架,應以斜撐材或其他相關設施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三、施工架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五點五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七點五公尺為限…;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雇主為避免漏電而發生感電危害,未依下列狀況,於各該電動機具設備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一、…三、於建築或工程作業使用之臨時用電設備。
    處分日 2025-03-03・職業安全衛生署・罰鍰 NT$300,000・勞職授字第1140250876A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3 款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 2024-10-04・職業安全衛生署・罰鍰 NT$150,000・勞職授字第1130206617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5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1 條之 1 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9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59 條第 1 項第 4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四、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應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五、…。
    處分日 2024-06-04・桃園市・罰鍰 NT$200,000・113年府勞檢字第1130152074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9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 2024-05-06・職業安全衛生署・罰鍰 NT$200,000・勞職授字第1130204282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3 款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 2023-07-11・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20203259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9 條第 1 項、第 131 條第 1 項第 1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模板支撐,高度在七公尺以上,且面積達三百三十平方公尺以上之模板支撐,未置備施工圖說及強度計算書。
    處分日 2023-07-11・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20203259A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5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7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9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21 條第 2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21 條第 6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22 條第 5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45 條第 1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59 條第 1 項第 4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29 條第 8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35 條第 2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1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28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32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76 條第 5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雇主對於營造工程用之模板、施工架等材料拆除後,應採取拔除或釘入凸出之鐵釘、鐵條等防護措施。;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設置之護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應以有效方法防止滑溜、掉落、掀出或移動。三、…。;雇主設置之護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六、臨時性開口處使用之護蓋,表面漆以黃色並書以警告訊息。;雇主設置之安全網,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材料、垃圾、碎片、設備或工具等掉落於安全網上,應即清除。六、…。;雇主為維持施工架及施工構臺之穩定,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施工架及施工構臺不得與混凝土模板支撐或其他臨時構造連接。二、…。;雇主對於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四、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應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五、…。;雇主對於從事鋼筋混凝土之作業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八、鋼筋不得散放於施工架上。九、…。;雇主以可調鋼管支柱為模板支撐之支柱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高度超過三點五公尺者,每隔二公尺內設置足夠強度之縱向、橫向之水平繫條,並與牆、柱、橋墩等構造物或穩固之牆模、柱模等妥實連結,以防止支柱移位。三、…。;雇主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坡道、工作台或其他勞工踩踏場所,應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滾落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雇主對於勞工有墜落危險之場所,應設置警告標示,並禁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雇主為防止電氣災害,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開關之開閉動作應確實,有鎖扣設備者,應於操作後加鎖。六、…。
    處分日 2023-06-15・桃園市・罰鍰 NT$100,000・府勞檢字第1120158908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2、3 款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處分日 2021-08-23・台北市・北市勞職字第11060804431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1、2、3 款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處分日 2020-12-30・台北市・北市勞職字第10961253491號

上面列的是最近 10 筆,其餘 22 筆請到職安署系統查。

到勞動部公告查詢系統輸入「華邦營造有限公司」核對原始公告

登記執照(1)

營造業字號 B00588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名冊資料日期 2026-09-03

這裡呈現的是「某一天的名冊上有這一家」,不是「現在還有執照」。 這幾份名冊的更新頻率各不相同(不動產經紀業一年才更新一次),而且 名冊沒有狀態記載並不等於執照有效 —— 三份原始名冊都沒有「有效/失效」這樣的欄位。 要確認現況請向主管機關查詢。

負責人同名的董監事登記(59 家)

登記姓名與本公司負責人林秀琴相同的人, 在其他公司被登記為董事、監察人或其他負責人的家數。
本站無法判斷是不是同一個人,也不做任何關聯推論 —— 同名同姓在台灣很常見。

看明細 登記姓名為「林秀琴」的董監事登記

負責人同名的其他登記(47)

與登記負責人姓名相同的其他公司或商號,本站無法判斷是否為同名同姓的人,也不做任何關聯推論。

僅顯示前 20 筆,看全部同名登記。

負責人同名的其他登記 · 已停業(3)

同一個地址的其他登記1

同一地址常見於商辦大樓、工業區與商務中心,登記在同址不代表彼此有關係。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18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董監事資料集」。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