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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23081898

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23081898
負責人吳正發(依經濟部公司變更,民國 114 年 11 月)
登記狀態核准設立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依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
營業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安里復興南路1段342號4樓之1
組織型態股份有限公司
登記資本額1.3 億元
實收資本額1.3 億元
資本額全國排名第 19,292 名(前 2%) 依資本額 1.3 億元,在全台 1,638,064 家有登記資本額的公司行號中
設立日期1998-03-01(民國 87 年 3 月 1 日,至今 28 年)
最近登記異動2025-11-20(民國 11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變更,依經濟部登記清冊)
資料更新2026-10-01(本站目前這份稅籍快照的版本)
統一發票使用統一發票(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者核定使用,營業稅率 5%)
行業別(財政部課稅項目,最多 4 項)其他公用事業設施工程 422099
未分類其他土木工程 429099

同業之中的位置

下面的數字是本站從公開登記資料算出來的,不是任何機關的評等。
比較的範圍是臺北市登記為其他公用事業設施工程的 58 家(不含分支機構)。

同業家數58 家  同縣市、同主行業別
資本額位置 登記資本額高於同業中的 95%  同業資本額中位數 475 萬元
設立先後 比同業中的 93% 早設立  本公司 1998 年設立

資本額是登記數字,不等於實際營運規模;營業額與員工數政府公開資料沒有。

所營事業(3)

向經濟部申報之營業範圍,公司章程登記。

  • E101011綜合營造業
  • F401010國際貿易業
  •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董監事(4)

依公司法第 393 條,董事、監察人的姓名及持股是主管機關應予公開、任何人得查閱的事項。
這是最近一次登記的狀態。

登記歷程

  • 民國 112 年 1 月
    資本額 1 億元→1.3 億元
  • 民國 114 年 9 月
    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 4 段 55 號 3 樓→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 1 段 342 號 4 樓之 1

出進口廠商登記

來自國際貿易署「出進口廠商登記資料」。有這筆登記表示這家公司登記可以做進出口, 但看不出它現在有沒有在做,也看不出規模。以下照登記原文列出。

英文名稱EVERFULL CONSTRUCTION CO., LTD.
電話02-27023399
傳真02-23258000
英文地址4 F.-1, No. 342, Sec. 1, Fuxing S. Rd., Da'an Dist., Taipei City 106094, Taiwan (R.O.C.)
進出口資格進口 有/出口 有
原始登記日期2004-11-10

政府標案(1)

這裡只收錄「適用 WTO 政府採購協定」的案件,那是政府開放下載的部分, 約占全國決標案件的 2%,多半是千萬元以上的大型採購。 沒有列出來不表示這家沒得過標,完整資料在 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

本站收錄的 1 件,決標金額合計 6.8 億元

  • 成功市場改建工程
    臺北市政府・決標 2019/05/20・工程類・最有利標
    決標金額 6.8 億元

註冊商標1 筆

註冊號商標名稱類別專用期限
01482931日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標章 EVER-FULL 及圖 372031-10-31

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公報(民國 105 年起的註冊、延展、移轉、撤銷公告),以商標權人名稱比對公司全名(含改名前的舊名)掛上; 已撤銷、廢止或專用期限已過的不列。類別是商品及服務分類的類號(早年註冊的舊案沿用舊分類,號碼會超過 45)。 要看商標圖樣與指定商品,請到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輸入註冊號。

官方網站本站尚未查證

本站目前尚未查證這家公司有沒有正式的官方網站。

+
已經有官網?放上來
下一頁填網址就好。我們比對登記資料,相符就補上並標明「經本站查證」;沒過全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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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這些地方繼續查證

綠色=本站有資料,灰色=沒有或還沒查。

司法案件紀錄17 份

2011 年 7 月到 2026 年 6 月的裁判書裡,有 17 份提到「日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角色(原告/被告/聲請人…)取自裁判書開頭的當事人欄,沒有標示的表示書類裡看不出來, 可能只是被提到的第三人。對造只列公司行號,自然人不列。 筆數多不代表這家公司有問題 —— 支付命令、本票裁定這類案件, 去聲請的通常是收不到錢的那一方。

案由:返還所有物等 7 給付工程款 4 請求給付工程款 3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2 支付命令 1

  • 民事上訴人請求給付工程款
    對造:臺中市政府
    2022-11-16・111年度台上字第1075號・最高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上訴人請求給付工程款
    對造:臺中市政府
    2021-12-29・110年度建上更一字第53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上訴人請求給付工程款
    對造:臺中市政府
    2021-07-21・109年度台上字第2604號・最高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上訴人給付工程款
    對造:臺中市政府
    2019-08-13・106年度建上字第61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給付工程款
    2017-08-22・104年度建字第86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原告給付工程款
    對造:臺中市政府
    2017-07-31・104年度建字第86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被上訴人返還所有物等
    對造:和聯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8-30・103年度重上字第551號・臺灣高等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返還所有物等
    2016-07-29・103年度重上字第551號・臺灣高等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被上訴人返還所有物等
    對造:和聯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6-01・103年度重上字第551號・臺灣高等法院民事 ・看全文
  • 民事被上訴人返還所有物等
    對造:和聯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4-06・103年度重上字第551號・臺灣高等法院民事 ・看全文

上面列的是最近 10 份,其餘 7 份請到司法院系統查。

要查全部年份: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輸入「日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是已公開、已裁判的書類;和解、未進入訴訟、偵查中的案件不會出現。

其他政府登記與紀錄1

需要留意的紀錄

⚠️ 重大職業災害是事故紀錄,不是處分 —— 責任歸屬要看勞動檢查結果與後續處分,這份公開資料沒有那些欄位。

  • 重大職業災害・墜落、滾落(2020-03-19)
    罹災 1 人・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不在名單上

這家公司不在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上。

名單只列處分期間內的廠商,期滿即移除,不代表從未列入;本站每天早上同步。

環保裁處紀錄(66)

來自環境部「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環境管理署,每 15 日更新)。這裡只照裁處書列出日期、機關、法條、金額與訴願/改善狀態, 裁處可能已經訴願撤銷或改善完成,以環境部系統為準。

  • 噪音污染 噪音管制法第 9 條第 1 項第 4 款,噪音管制標準第 6 條
    裁處日 2025-04-17・違反日 2025-03-02・臺北市・罰鍰 NT$18,000
    裁處書 22-114-040104・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噪音污染 噪音管制法第 9 條第 1 項第 4 款,噪音管制標準第 6 條
    裁處日 2025-03-06・違反日 2024-12-28・臺北市・罰鍰 NT$18,000
    裁處書 22-114-030067・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噪音污染 噪音管制法第 8 條第 4 款
    裁處日 2024-12-25・違反日 2024-10-29・臺北市・罰鍰 NT$6,000
    裁處書 22-113-120413・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噪音污染 噪音管制法第 8 條第 4 款
    裁處日 2024-05-24・違反日 2023-11-13・臺北市・罰鍰 NT$6,000
    裁處書 22-113-050323・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噪音污染 噪音管制法第 8 條第 4 款
    裁處日 2024-05-08・違反日 2023-11-23・臺北市・罰鍰 NT$6,000
    裁處書 22-113-050063・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噪音污染 噪音管制法第 8 條第 4 款
    裁處日 2024-05-08・違反日 2023-11-21・臺北市・罰鍰 NT$6,000
    裁處書 22-113-050062・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噪音污染 噪音管制法第 9 條第 1 項第 4 款,噪音管制標準第 6 條
    裁處日 2024-05-02・違反日 2024-02-28・臺北市・罰鍰 NT$18,000
    裁處書 22-113-050013・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噪音污染 噪音管制法第 9 條第 1 項第 4 款,噪音管制標準第 6 條
    裁處日 2024-05-02・違反日 2024-03-22・臺北市・罰鍰 NT$36,000
    裁處書 22-113-050015・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噪音污染 噪音管制法第 9 條第 1 項第 4 款,噪音管制標準第 6 條
    裁處日 2024-05-02・違反日 2024-03-05・臺北市・罰鍰 NT$18,000
    裁處書 22-113-050014・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第 2 款
    裁處日 2024-04-24・違反日 2024-03-13・臺北市・罰鍰 NT$6,000
    裁處書 40-113-040087・罰鍰(非連續處罰)・不須改善・無分期已繳清

上面列的是最近 10 筆,其餘 56 筆請到環境部系統查。

到環境部列管污染源查詢系統輸入「日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或統編 23081898,含裁處全文

勞動法令裁處紀錄(1)

來自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公告(每月更新)。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事業單位名稱與主管機關所在縣市都一致」比對上來的, 同名同縣市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 備註欄寫「訴願程序中」的表示尚未確定,以勞動部系統為準。

  • 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第 6 項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處分日 2017-02-23・公告日 2017-04-18・臺北市・北市勞動字第10630961100號
到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查詢系統輸入「日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可查全部年份與各法規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48)

來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事業單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資料」。 這份公告沒有統一編號,本站是以公司全名精確比對上來的;全國同名有兩家以上時一律不列。 這裡只照公告列出日期、法條、內容與罰鍰,也不加總 —— 原始資料有近八成的罰鍰金額是空白的(各機關填寫習慣不同),加起來會嚴重低估。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1 條之 1 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46 條第 1 項第 2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55 條之 1 第 4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30 條第 1 項第 3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30 條第 1 項第 4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46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施工架上不得放置或運轉動力機械及設備,或以施工架作為固定混凝土輸送管、垃圾管槽之用,以免因振動而影響作業安全。;使勞工以捲揚機等吊運物料時,吊鉤或吊具應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有安全之防滑梯面。;雇主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應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
    處分日 2025-09-02・桃園市・罰鍰 NT$100,000・府勞檢字第1140250446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1 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2 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3 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4 款
    共同作業時應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共同作業時應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應巡視工作場所。;共同作業時應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處分日 2025-07-21・桃園市・罰鍰 NT$100,000・府勞檢字第1140199720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9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3 款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處分日 2025-06-11・台北市・北市勞職字第11460765401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1-1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 款、第 3 款、第 5 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9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3 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1 款、第 2 款、第 3 款
    未提供安全帽使正確戴用。;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處分日 2025-05-28・台北市・北市勞職字第11460717711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9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3 款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處分日 2025-02-21・台北市・北市勞職字第11460540661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5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3 款
    暴露鋼筋等材料未採取防護設施。
    處分日 2024-11-27・台北市・北市勞職字第11361016141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9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3 款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處分日 2024-09-04・台北市・北市勞職字第11360867301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5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7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1 條之 1 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9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21 條第 2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21 條第 6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40 條第 1 項第 1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45 條第 1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46 條第 1 項第 2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59 條第 1 項第 4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46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雇主對於營造工程用之模板、施工架等材料拆除後,應採取拔除或釘入凸出之鐵釘、鐵條等防護措施。;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設置之護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應以有效方法防止滑溜、掉落、掀出或移動。三、…。;雇主設置之護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六、臨時性開口處使用之護蓋,表面漆以黃色並書以警告訊息。;雇主對於施工構臺、懸吊式施工架、懸臂式施工架、高度七公尺以上且立面面積達三百三十平方公尺之施工架、高度七公尺以上之吊料平臺、升降機直井工作臺、鋼構橋橋面板下方工作臺或其他類似工作臺等之構築及拆除,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應由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或委由相關執業技師,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強度計算書,經簽章確認後,據以執行。二、…。;雇主為維持施工架及施工構臺之穩定,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施工架及施工構臺不得與混凝土模板支撐或其他臨時構造連接。二、…。;雇主對於施工架上物料之運送、儲存及荷重之分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施工架上不得放置或運轉動力機械及設備,或以施工架作為固定混凝土輸送管、垃圾管槽之用,以免因振動而影響作業安全。但無作業危險之虞者,不在此限。三、…。;雇主對於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四、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應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五、…。;雇主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應有防止絕緣被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
    處分日 2022-10-31・桃園市・罰鍰 NT$100,000・府勞檢字第1110304412號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9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46 條第 1 項第 2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46 條第 1 項第 3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59 條第 1 項第 4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29 條第 3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35 條第 2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55 條之 1 第 4 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施工架上物料之運送、儲存及荷重之分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施工架上不得放置或運轉動力機械及設備,或以施工架作為固定混凝土輸送管、垃圾管槽之用,以免因振動而影響作業安全。但無作業危險之虞者,不在此限。三、…。;雇主對於施工架上物料之運送、儲存及荷重之分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施工架上之載重限制應於明顯易見之處明確標示,並規定不得超過其荷重限制及應避免發生不均衡現象。;雇主對於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四、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應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五、…。;雇主對於從事鋼筋混凝土之作業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利用鋼筋結構作為通道時,表面應舖以木板,使能安全通行。四、…。;雇主以可調鋼管支柱為模板支撐之支柱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高度超過三點五公尺者,每隔二公尺內設置足夠強度之縱向、橫向之水平繫條,並與牆、柱、橋墩等構造物或穩固之牆模、柱模等妥實連結,以防止支柱移位。三、…。;雇主使勞工以捲揚機等吊運物料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四、吊鉤或吊具應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五、…。
    處分日 2022-07-18・桃園市・罰鍰 NT$60,000・府勞檢字第1110197216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1、2、3、4 款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處分日 2022-06-09・台北市・北市勞職字第11160603101號

上面列的是最近 10 筆,其餘 38 筆請到職安署系統查。

到勞動部公告查詢系統輸入「日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核對原始公告

負責人同名的董監事登記(3 家)

登記姓名與本公司負責人吳正發相同的人, 在其他公司被登記為董事、監察人或其他負責人的家數。
本站無法判斷是不是同一個人,也不做任何關聯推論 —— 同名同姓在台灣很常見。

看明細 登記姓名為「吳正發」的董監事登記

負責人同名的其他登記(1)

與登記負責人姓名相同的其他公司或商號,本站無法判斷是否為同名同姓的人,也不做任何關聯推論。

負責人同名的其他登記 · 已停業(1)

這些登記在財政部的停業名單上,所以沒有列在上面那份清單裡,也沒有算進上面那個數字。 停業不等於解散,也不等於註銷。

同一個地址的其他登記1

同一地址常見於商辦大樓、工業區與商務中心,登記在同址不代表彼此有關係。

同業與同路段的其他登記18

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稅籍)登記、經濟部登記清冊(版本 2026-10-01)、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董監事資料集」。資料有誤或需要移除請見資料更正與移除。